(二)环境的基本特点
对环境的特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和归纳,我们从环境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利弊角度来考察和研究,环境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点:
1.系统性与区域性
环境的系统性是指环境的各个组成部分和要素之间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又称环境的整体性。这就是说在不同的空间中,大气、水体、土壤、植被乃至人工生态系统等环境的组成部分之间,它们有着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的排布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也就是讲,环境的各组成部分之间会以特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会形成特定的结构。通过稳定的物质、能量流动网络以及彼此关联的变化规律,此结构在不同的时刻将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系统性是环境的最基本的特性。系统是由部分组成的,但系统的功能却不是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之和,而是由组成系统的各部分之间通过一定的联系方式而形成的结构以及所呈现出的状态决定的。比如我们知道,气、水、土、生物和阳光是构成环境的五个主要部分,作为独立的环境要素,它们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各有其独特的作用。这些作用不会因时空的不同而不同。可是由这五个部分所构成的某个具体环境,则会因这几个部分之间的结构方式、组织程度、物质能量流的规模与途径等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具体特性,例如,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水网地区的环境与干旱地区的环境、滨海地区的环境和内陆地区的环境等,它们就分别有不同的系统特性与功能。
环境的区域性是指环境特性的区域差异,也就是说面积大小不同或地理位置不同的区域其环境有着不同的系统特性,因此环境的区域性与环境的系统性是同一环境特性在两个不同侧面上的表现。环境的系统性与区域性使人类在不同的环境中采用了不同的生存方式和不同的发展模式,因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文化。
2.变动性和稳定性
环境的变动性是指在自然和人类社会行为的共同作用下,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状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一点我们是最容易理解和接受的,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不断相互作用的历史,也就是环境的结构与状态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
同变动性相对应的是环境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相比,稳定性是相对而言的。所谓稳定性是指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的特性,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行为作用下,环境结构与状态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的限度时,环境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调节功能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结构和状态能够自动得以恢复。
变动性与稳定性两者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变动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而“限度”是决定环境能否稳定的条件。环境的这一特性说明:人类社会的行为会影响环境的变化,因此人类应该自觉地调控自己的行为,使之与环境自身的变化规律相匹配、相协调,从而使环境向着更加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方向变化。
3.资源性与价值性
今天人类之所以如此重视环境,根本原因在于人类越来越深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时刻不可分离的依托。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环境就没有人类的生存,更谈不上人类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性。
环境的价值性源于环境的资源性。人类的繁衍、社会的发展都是环境对之不断提供物质和能量的结果。也就是说,环境是人类和社会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
以前人们较多注重的是环境资源的物质性以及以物质为载体的能量性,例如,地上的生物资源,地面的土地、土壤、淡水资源,地下的矿产资源等。这些无疑都是环境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源。近几十年来,通过对环境科学的深入研究,人们已经认识到,资源的概念除物质性以外,还应包括非物质性部分。具体到环境来说,状态也是一种资源。不同的环境状态,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将会提供不同的条件。这里所讲的不同,既有所处方位上的不同,也有范围大小上的不同。例如说,同样是海滨地区,环境状态有的有利于发展港口码头,有的则有利于发展滩涂养殖;同样是内陆地区,环境状态有的有利于发展旅游业,有的则有利于发展重工业;有的有利于发展城市,有的则有利于发展疗养地;等等,因此可以说环境是一种资源,这就是环境的资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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