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二代”接班的首选模式
——“子承父业”
对第一代创业者来说,企业不仅仅是生产产品的场所,也是他们生命存在的另一种形式,在这里他们可以看到自己当年奋斗的影子。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已提上议事日程。近几年我们可以频繁地看到,一大批年轻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在“老一代”的支持和帮助下,从幕后走上前台。鲁伟鼎(鲁冠球之子)成为万向集团的总裁,周海红(周耀庭之子)担任红豆集团董事局第一副主席并兼任集团八个子公司中最大子公司的总经理,吴协东(吴仁宝之子)出任华西集团的总经理,徐永安(徐文荣之子)成了横店集团的董事长,梁昭贤(梁庆德之子)继任格兰仕集团董事长,茅忠群(茅理翔之子)也不动声色地一举成为方太厨具的总裁……
“子承父业”不是唯一的继任模式,更不是最佳的,就目前来说只能算是主流,是民企最普遍的传接形式。也许当初那些创业者创办企业只是解决温饱生活方面的问题,使自己和家人过得好些。但企业有了起色后,每个企业家几乎都有一个梦想,梦想自己的企业有朝一日能成为“百年老字号”。在我们的印象当中,中国的“百年老字号”通常只能父传子,子传孙,很显然这与我国历史悠久的农业文明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选择这种带有明显小农经济色彩的接班方式,首先是创业者出于保证经营权和所有权不旁落的考虑,其次也一定程度地保证了经营理念的一致性和传承性,从而使一些家族产业成为了“百年品牌”。
当代中国家族企业选择“子承父业”的接班方式不足为怪,因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土壤在农村,企业开始阶段的主要人员是家族成员,家族企业是创业人长年艰苦创业的成果和见证,企业的所有权因此也牢牢掌控在家族内代代相传;而目前国内职业经理人难寻,则是选择这种接班人方式的另一个客观原因;加上家族企业的产权属性决定了企业主很难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方太集团董事长茅理翔毫不避讳选择自己的小儿子做接班人,他说如果刻意选择其他人接班也许是虚伪的做法。为什么要将家业传给儿子而不去聘用职业经理人,茅理翔认为:现在还不到完全否定家族制的时候。目前,中国法治环境还不完善,很多职业经理人的技术素质和道德素质并没有经过考验,在一个信用缺失的环境中,让创业者把经过多年拼搏创造出来的财富交给别人去打理,没有几个人能放心得下。既然我的儿子具备条件,我肯定要选择我的儿子做接班人。
不可否认,在中国,由于受几千年的丁亩、丁兵制和父子家庭经济一体的影响,子承父业被视作理所当然。就家族企业而言,在对企业特殊环境的熟悉上、在对企业特殊的资源禀赋的继承上,其家族成员尤其是儿子与其他人平等竞争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在家族内“唯才是用”,在家族内部发现、培育、提拔人才,是许多民营企业家最乐意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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