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电子信息产业“十五”时期的发展情况看,我国已经成为信息产业大国,但离信息产业强国还有相当的距离。信息产业部计划用10~15年左右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信息产业强国。实现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从“大”到“强”的转变,关键在于增长方式的转变。
1.进一步改革税收制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到目前为止,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一些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与制度安排,但这些政策并不系统。“十一五”期间,我国税收政策急需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尽快统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差异。制定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解决目前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使各类企业在税负公平的条件下平等竞争,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科学发展观。[11]
(2)加快增值税全面转型步伐。目前我国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密集型企业税负高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这种增值税的政策导向是使企业不愿意增加对资本设备和创新的投入。增值税转型,也就是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将提高投资质量,使经济的微观效益和结构得到持续不断的改善,也有利于电子信息产业提高增长的“技术含量”。
(3)运用组合税收优惠方式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支出。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努力克服单一化,逐步实现由当前的税率式优惠为主向税基式优惠为主的转变:即以税基减免为主,以税额减免为辅。国内外经验表明,在激励投资的政策中,广泛运用侧重于税前优惠的税基式优惠方式,具有更高的成本效应。确立税基减免与税额减免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方式,可以诱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进步的投入。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加速折旧制度。[12]
2.通过政策重点转变推动基于内需的电子信息产业链条的形成
以对外开放吸引外资起步的电子信息产业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出口导向特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历史表明,来料、进料加工贸易在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中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近5年来甚至达到82%以上。而各地为争夺外资而实施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政策的“价格”竞争,客观上进一步强化了外资的出口导向特征,并使这一路径日益具有自我维持、自我强化的趋势。
出口导向趋势的强化使基于这一路径形成的电子信息产业链条也是“外向型”的。这种基于来料加工的外向型产业链条,在相关政策的强化下(比如出口退税),很容易导致国内国际市场的割裂。因此,必须考虑对现有的政策重点和作用方式进行调整,以缓解外向加工型产业链条的不利影响,促进基于内需的电子信息产业链条的形成。
这种政策导向的变化,既涉及政策方式的变化,也涉及政策支持对象的变化。比如,现有的以支持集成电路为目标的出口退税政策,是以出口规模作为政策变量的,因而对出口的刺激作用很大,但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远不如采用“研发经费”税前扣除的政策。因为研发经费免税的直接政策作用是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在研发上。
政策支持对象的选择则直接影响推动基于内需的电子信息产业链条形成的效果。从电子信息产业链条特征和我国实际情况看,政策支持电子元器件对于上述产业链条形成的效果最好。电子元器件处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供应链的中间环节,上游需要原材料企业提供支持和合作,下游需要整机企业提供市场。由于我国家用电子、计算机等产业最初主要是通过进口零部件组装方式发展起来的,缺乏核心技术积累,其结果是整机企业由于自配套能力差,合作链条短,竞争战线长而竞争力薄弱。下游产业对元器件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非常有限。通过政策转变使企业从外向型向内向型转变,或向内外兼修转变,是解决产业链条脱节的关键。
3.通过合理的技术标准体系实现环境保护与产业增长的平衡
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技术标准有两类:一类是兼容性技术标准。这类技术标准由于具有强大的网络效应,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的竞争与技术创新有重要影响。这类标准通常以私人企业拥有的“事实标准”出现。另一类是与信息、质量和安全、健康等因素有关的非兼容性标准,这类技术标准通常是公共标准,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制定。这里我们主要讨论这些公共标准。
加入WTO后,某些国家越来越多地利用公共技术标准阻碍中国产品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影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欧盟关于电子垃圾的指令,直接影响我国电子产品出口。基于此,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采取措施制定和更新本国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个误区:认为我国的技术标准体系应该与国际接轨,尽量采用“国际标准”,但并没有考虑采用国际标准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事实上,一种公共技术标准实际上设置了一个最低的贸易市场门槛和技术门槛:只有符合或超过技术标准所规定的性能与技术水平的产品才能进入市场。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公共技术标准体系所反映的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水平应该反映其平均水平,而不是最高水平。否则,就会有一大批企业的产品陷于“不合格”的境地。这对于产业发展、市场交易和技术创新并没有好处。
随着环境保护成为影响“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外部约束,环境保护有关的技术标准制定成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制定这些标准时,不是简单地使这些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而应该充分考虑我国经济与技术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合理的电子信息产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才能实现环境保护与产业增长的平衡。
4.大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教育与培训计划
人才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自主创新战略的提出,人才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十一五”时期,大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就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内容。
(1)加快电子信息专项人才培训计划。专项人才培训是解决电子信息人才短缺的一个有效措施。早在1994年我国实施“908工程”培养IC专门人才,极大地推动了国内IC设计产业的发展。IC设计企业数量,从2000年的不足百家,迅速增长到目前近500多家的水平,从业人员将近2万人。2003年以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信息产业部还专门实施了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基地”,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目前,为进一步增强我国IC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教育部、科技部决定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力争使我国微电子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尽快得到缓解。到“十一五”前期,“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将达到每年培养1000名IC设计人才和200名的IC工艺技术人才的规模。
(2)加速软件人才职业化教育。软件产业是一个技术发展迅速、知识更新周期很短、产品更新期很短的行业。它要求从业人员持续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软件产业的这一职业特征,导致软件产业与教育培训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天然联系。在软件产业将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企业规模将跃升为上千人级别的情形下,职业化将成为软件企业生存发展之本。职业化软件人才的造就不是仅靠学校教育就能完成的,它必须依赖于学校教育、职业训练和工作实践。目前在国内软件产业人才培养问题上,对学校教育关注有加,而对职业训练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却重视不足,这恐怕是导致当前中高级软件人才缺乏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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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款64位高性能通用CPU芯片问世,产业化前景广阔
2005年4月18日,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信息产业部共同主办的“龙跃神州‘芯’动中国”——“龙芯”2号成果发布及产业化基地成立大会在京举行。“龙芯”2号是国家“863”重点项目“高性能通用CPU芯片全定制实现及系统集成”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高性能通用CPU芯片研制”的重大成果。“龙芯”2号的研制成功,标志着我国已经掌握高端通用处理器芯片的设计技术,使我国成为国际上掌握该技术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
“龙芯”2号是国内首款64位高性能通用CPU芯片,支持64位Linux操作系统和X-window视窗系统,比32位的“龙芯”1号更流畅地支持视窗系统、桌面办公、网络浏览、DVD播放等应用,尤其在低成本信息产品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
“龙芯”2号的研制得到了我国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先后被列入国家“863”计划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主题重点课题和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龙芯”2号最高频率为500MHz,功耗为3~5瓦,远远低于国外同类芯片,其标准测试程序的实测性能是1.3GHz的威盛处理器的2~3倍,已达到PentiumⅢ的水平。在短短的22个月时间里,“龙芯”2号CPU性能比“龙芯”1号提高了10倍。“龙芯”2号将与“龙芯”1号以及“龙芯”2号增强型一起形成一个分别面向嵌入式应用、桌面应用以及服务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应用的芯片系列。其主要应用目标是Linux桌面网络终端、低端服务器、网络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多媒体网络终端机、无盘工作站,应用前景极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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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龙芯”规模化应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江苏省政府已携手合作,建立“中科梦兰”龙芯产业化基地。江苏梦兰集团与中科院计算所签署了《关于设立龙芯产业化基地的战略合作协议》。该基地将为下游整机厂商和系统集成商分别提供基于“龙芯”CPU芯片的IP、芯片与解决方案等。据悉,“龙芯CPU产业化应用”已成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支持强度为3000万元。有专家预测,“龙芯”2号产业化的发展必将撼动跨国公司Intel在电子产品核心技术的霸主地位。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报道整理。
【注释】
[1]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电子信息产业的数据来源为《电子工业统计年鉴》(2001~2005),或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每年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公报》,或根据上述数据计算。
[2]根据《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1~2005)数据计算。
[3]《中国信息产业年鉴》(2005),第252~253页。
[4]电子信息产业全行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没有2005年的数据,因而这里只分析2001~2004年的变化情况。
[5]“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利税总额从843亿元稳步增加到1702亿元。
[6]截止到2005年11月份的数据。
[7]由于《电子信息产业年鉴》缺乏研发方面的系统数据,这里采用《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5)的相关数据,利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数据加总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统计范围包括:(1)通信设备制造。(2)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4)电子器件制造。(5)电子元件制造。(6)家用视听设备制造。(7)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的统计范围包括:(1)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2)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3)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4)办公设备制造。与信息产业部的统计口径比较,除了没有把“电子专用设备”、“测量仪器”、“电子信息机电”包括在内外,上述统计范围基本涵盖了信息产业部对电子信息产业的统计范围。从信息产业部多年的统计情况看,上述三部分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份额不大,因而可以认为《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的统计能够基本反映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特点。
[8]为便于比较,研发强度采用R&D经费支出占工业增加值的份额来度量。
[9]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5),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第275~277页。
[10]《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培育电子信息人才》,载赛迪网:www.ccidnet.com
[11]高培勇、李峰:《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现状、存在问题与改革思路》,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经济频道:http://www.cass.net.cn/file/2005091539283.html
[12]梁森:《改革税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载《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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