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做好“五个统筹”为基本保障
1.规划统筹
当前,台州市与各区县的沿海开发战略仍然存在脱节现象,一些规划得不到有效实施。各地的规划尤其是产业规划各自为政,相互割裂,不仅难以发挥协作效应,还会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如许多地区都规划了物流中心,但一些物流中心与港区之间并不存在联通和互动,对于企业而言,便难以保证物流效率。如果毗邻头门港区建立大型物流中心,在其他园区配备集中的仓储基地,将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减少各地区的建设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统筹不仅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方面,还体现在城市群建设、生态保护方面。协调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便是进行各级规划统筹,使得总体规划能够充分反映各地的发展要求、发挥各地的优势与特色,各地方规划又能够贯彻实施总体规划的战略意图。
2.产业统筹
产业统筹是保证沿海产业带形成有序竞争、内部自治的产业体系的重要保障。产业统筹不仅要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还要在产业内部进行区域统筹。目前,台州在三次产业结构中需要保障特色农业和渔业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应该对各区县有一定的指标指导,在三门、玉环等具备发展特色农业、渔业的县,仍然要保障基本的农业、渔业用地,形成工业与农业、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局面。在各产业内部要逐步提高产业的集约化程度,在规划的工业区块内,以资本产出效率高、土地集约化程度高的项目置换产出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低的项目。在已经形成产业集聚形态的地区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化、高精细化方向提升。内资、外资结构也应该成为产业统筹的一个重要方面,针对目前外资比重严重偏低的现状,可以在沿海产业带规划“外资专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形成外资与内资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3.资源环境统筹
资源环境统筹的首要方面是土地统筹。各区县对土地利用各自为政是造成产业重复布局、分散布局的重要原因。统筹土地资源是调剂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措施。在“大区域开发”理念的指导下,对区县的土地进行主体功能定位,对沿海产业带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建立分类指引,为专业园区和大项目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对存量土地上已经投入运营的企业,建立专项目基金支持“零地技改”。对于新增土地,要严格按照产业规划进行招商引资,避免因短期利益而牺牲土地的长期产出效率。坚持稳定发展和生态保护相结合,保护生态屏障,在禁止准入区引导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业,控制水、气污染,限制工业发展,禁止污染企业进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增产不增污。坚持科学、依法、有序地开发滩涂、海洋等资源,顺应洋流规律,确保海域生态安全。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台州滨海工业区路桥区块、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开发区域,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中心和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形成循环经济业态,优化城市生态。
4.城乡统筹
统筹城乡发展是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沿海开发不仅要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还要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应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成立农民创业启动基金,做好就业转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取消城、乡、镇之间户籍限制,尤其是在台州这样城镇与农村分野不清晰的地区,更应该尽早消除城乡之间户籍差异,城镇常住人口和已购房外来人口都应该享受同等城镇居民待遇。通过城市群建设和新农村城镇化,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和谐互动发展。
5.财政统筹
目前沿海产业带所涉区域只有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属于台州市区,其财政归口到台州市财政,其余县(市)都是由浙江省财政管辖。在历史上,浙江省管县财政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发现,时至今日,这一体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从台州的实际来看,要实现沿海产业带的内部协调发展,必须解决好跨县区的协调问题。虽然人事统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该问题,但财政“分灶吃饭”仍然造成了很大的不协调问题。目前,温台沿海产业带已经被列为浙江省的重要发展战略,在管理体制方面也完全可以再次领改革之先,实行更加灵活的财政体制,将财政统筹权下放到台州市一级。在目前情况下,台州市至少可以进行局部改革,引导各相关区县实行“两栖财政”制度,大部分仍然由省里统筹,一部分税收提留可以通过产业发展基金的方式,由沿海产业带管理机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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