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与毗邻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实践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认为是地理上邻近的国家通过协定在区域内逐步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非贸易壁垒,进而协调成员之间的社会经济政策,形成一个超越国界的,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统一经济区域的过程。
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有利于为民族团结、边境安定、边防巩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内在凝聚力。在长达1.8万多公里的民族地区陆地边境线上,我国与14个国家接壤,约有30多个民族跨界而居。中国边境地区与邻国大多在民族、社会、文化等方面趋同,为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提供了优越的地缘、人缘条件。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使他们彼此在经济上相互依赖,在生活上和睦相处,共同发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边疆政治的稳定。
一、民族地区与毗邻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1.边境经济合作区,即中国沿边开放城市发展边境贸易和加工出口的区域
它们的合作形成了区域规模经济,并形成产业分工,为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沿边开放是我国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翼。自1992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有14个,包括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经济合作区、满洲里经济合作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畹町边境经济合作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和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
2.边境自由贸易区,是边境贸易处于高级阶段的一种形式
它主要是在沿边地区的交通方便、位置特殊的城镇或其周围,划出一定区域,兴建或改扩建车站、道路、仓库、厂房等基础设施,并提出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境内外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扩大制成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的13个沿边开放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具备了建立边境贸易自由区的基本条件,但尚需进一步配套各种功能,加强管理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其尽快升级。云南特别是德宏州的瑞丽、新疆的霍尔果斯口岸、广西防城港都具有建立边境自由贸易区的条件。
3.保税加工贸易区,即设在边境城镇的以贸易为导向的经济开发区
它是专为制造、加工、装备出口商品而开辟的区域。区内生产的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出口。在这个区域内实行特别的海关管理,规定减免税率等优惠条件,如原料进口和半制成品出口免纳关税,国内有关税收也可酌减。保税区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和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兴建保税加工贸易区,要选择地理条件优越、交通运输方便、发展前景广阔、靠近边疆的城镇,以内引外联为手段,充分发挥边境口岸的区位优势,并以扩大边境贸易与转口贸易为突破口。兴建保税加工贸易区,可以带动金融、交通、信息、服务、旅游、房地产的全面发展。云南、广西和新疆的许多边镇都具有这种条件。
4.有一些产业因民族、地缘等关系而形成的区域性国际市场
很多民族地区的轻工、纺织、服装、建材、烟酒、大小家电、机械、汽车以及少数民族特需品等在周边国家的区域性市场内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并拥有垄断性的市场份额。目前,沿周边边境线的各省区已经形成了以边境口岸加工区、纵深边境城市和区内中心城市加工区三道针对这种境外区域性市场的产业加工梯次。可以预见的是,这种依托区域性市场的产业也将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增长点。
二、民族地区参与毗邻周边国家边境经济一体化的实践
中国与邻国存在着结构性互补,使得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更具有现实性。中国与邻国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资源结构、技术结构、进出口商品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因而与邻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互补性。可从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入手,来带动边境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目前已出现一些次区域经济合作带,其中主要有:鸭绿江中下游地区,图们江下游地区中、俄、朝交界地带,绥芬河流域,乌苏里江流域,黑龙江中下游地区,中、俄、蒙三国交界地带,中、俄、蒙、哈国际边境地区,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合作开发地带,云南德宏州沿边地区,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等。
1.西藏与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
西藏自治区与南亚地区经贸合作拥有三大优势。首先,西藏有着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其次,西藏的区位优势,是中国打通南亚贸易的重要通道。西藏与南亚和东南亚地区接壤,是与这些地区进行经贸合作的前沿地段,对于促进这一区域的和平与发展,实现更为合理的产业分工和更大规模的贸易往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西藏与周边国家联系的基础设施条件已基本具备,有各种通道312条,其中常年性的通道44条,通往尼泊尔的通道最多,有184条,通往印度的有85条,通往缅甸的有5条,通往克什米尔地区的有12条,其中,中尼国际公路是西藏的主要交通干线之一,由拉萨至日喀则地区樟木口岸,全长736公里。西藏自治区共开辟各类边贸市场28个,主要与尼泊尔王国互辟边境贸易的有拉萨贡嘎国际机场、樟木、普兰、吉隆和日屋等5个边境口岸,这些口岸从西藏自治区辐射到内地省区,成为中国面向南亚的窗口。最后,西藏与南亚各国产业结构的差异性,为双方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提供了空间。据调查分析,在农产品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印度的粮食产出规模较大,大米出口在丰收年景达490多万吨,一般年景在250万吨,小麦出口约300万吨;尼泊尔存在平原多余粮食向国外出口而山区又缺粮的现象;西藏的畜产品比较丰富,但大米、小麦等农产品规模较小。工业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印度的钢铁、软件、机械、纺织、食品、化工产品、汽车工业等产业发展较快,尼泊尔、不丹的工业较为落后,西藏工业虽然比较落后,但工业原料、化工产品、皮革制品等产出较多。这些产业上的差异使西藏与周边南亚各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在发展互通有无的贸易往来和以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
(1)未来西藏与南亚合作应着重三大区域功能建设。西藏在与南亚地区经贸合作中应加大前沿、基地、通道等三大区域功能建设,今后将建立边境贸易区,在中心城市形成产品制造和输出基地,并依托相邻省区优势,扩大输出能力,发挥通道作用。
一是前沿功能建设。西藏与南亚多国接壤,具有发展经贸关系的区域优势,但发挥这种区位优势并服务于与周边国家长期的经贸发展,需要建立并充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三方面功能,即贸易前沿、加工前沿和信息交流前沿等三大前沿功能:一是贸易前沿功能;二是加工前沿功能;三是信息交流前沿。西藏自治区与南亚山水相邻的地理位置,客观上要求它在与南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带动内地贸易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信息汇集、交流、传播的作用,发挥作为信息交流前沿的功能。
二是基地功能建设。西藏应选择建设条件和贸易基础较好的地区,规划建设既面向出口又服务本地需求和内地需求的加工基地,形成一些具有比较优势、专业化的产业部门。这些产业或立足于本地的资源与技术条件,或着眼于南亚、内地和西藏自治区的市场需求,并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选择,逐渐集中一些专业化的,以地方性资源和技术为基础的,具有一定加工深度、文化含量和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例如医药、纺织、木器加工等,并融入西藏自治区工业化进程中,成为带动工业化的重要力量。
三是通道功能建设。目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已加快西藏交通网络的规划建设,计划形成“三纵两横、六个通道”的交通构架,并将口岸公路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三纵两横”覆盖了西藏的主要经济区,且沟通了西藏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的联系;“六个通道”则建立了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的联系。这六个通道是西藏通往南亚、中亚的最近通道,也是中国西部对南亚、中亚开辟的贸易捷径。
(2)西藏与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应注意的问题:第一,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边境加工贸易区与保税区。第二,依托中心城市特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产品制造和输出基地。根据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的设想,建立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拉萨市对外开放步伐,使拉萨市的经济进一步融入国内、国际经济大环境的重要举措。到2010年,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成西藏综合改革的实验区、孵化新兴产业的功能区、面向南亚的出口产品加工基地、西藏科技服务的重要基地、西藏对外开放的窗口。第三,西藏应依托相邻省区优势,扩大输出能力,发挥通道功能作用。西藏与云南、新疆、青海、四川等内陆省区接壤,这些省区不仅各有优势产业和产品,如四川的农副产品、电子产品、机械产品、冶金产品、纺织产品等,青海的毛纺织产品,新疆的纺织产品、食品等,而且还具有一定的产品输出能力、对外投资能力和市场容纳能力。
2.新疆——中国撬动中亚地区市场的支点
从地缘上看,中亚国家发展本国经济存在着“先天不足”——没有出海口。中亚各国与海洋的最近距离也在1700公里以上,而且要途经阿富汗等国后才能到达印度洋。而经由中国新疆、甘肃,然后取道连云港通往太平洋的新亚欧大陆桥则是中亚国家主要的出海通道,如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都利用中国连云港进出口货物。
中国政府应以第二条亚欧大陆桥为主干,加快完善新疆区内和通往内地的铁路网,加快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把新疆建成向中亚、南亚、西亚乃至东欧国家出口商品的重要基地和商贸中心,尽快形成比周边国家明显的发展优势。
(1)新疆打造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总投资8000万元的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已于2004年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通关运作。出口加工区东西交融发展将体现三大特色:一是引东出西,开拓中亚。开发区积极开展以东部沿海开发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合作,吸引在昆山、浙江等地投资的台商,在温州、义乌等地投资的港商,在烟台、威海等地投资的韩商,在大连、青岛等地投资的日商来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投资设厂。二是变“产地销”为“销地产”。将内地生产并通过新疆口岸贸易出口外销的商品,吸引到出口加工区内进行采料、进料加工和组装生产。三是实行“前店后厂”、“头尾进去,身子在外”的方式,充分利用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促进出口贸易加工企业及二类口岸的发展。目前引东出西已取得进展,开发区同江苏昆山出口加工区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即将昆山出口加工区的台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中亚的产品,引进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让其在此投资办厂,享受更多的投资回报。现在已有11个项目准备或已经进入加工区投资建设。出口加工区的建设,给新疆与中亚市场的对接、互动以及实质意义上的“东联西出”带来了巨大的贸易商机。同时,也是乌鲁木齐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将对新疆及乌鲁木齐的出口创汇产生重要的作用。
(2)在新疆区政府所采取的众多举措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疆喀什提出的“把喀什打造成中亚经济圈的核心”的构想。喀什地处亚欧大陆的中心,具有“五口(岸)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这使得喀什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中国与中亚进行经贸合作的前沿,并将成为中国和中亚经济合作的承接地和聚合点。
(3)中哈霍尔果斯边境自由贸易区。建立中哈边境自由贸易区的倡议最初是由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提出来的。在建的中哈边境自由贸易区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之间,中方占地130公顷,哈方占地70公顷。据了解,中方提出的中哈自由贸易区计划已经得到了哈萨克斯坦方面的认可。据悉,中哈自由贸易区将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在区域范围内实行零关税制度,人员出入、往来货物的流通、货物的交易都是自由的。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都是发展中国家,又是转轨型国家,必须充分考虑中哈两国之间特别是接壤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消费能力及区位优势,建立符合两国边境地区实际情况、有特色的边境自由贸易区。而且,这个自由贸易区从长远看,还要与未来两国之间可能建立的自由贸易区联系起来,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与此同时,还要充分考虑中哈两国对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参与进程的时间与阶段性的差异。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使广西获得巨大商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使广西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广西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结合部,从地理位置上看,广西是自由贸易区的圆心,是中国通向东盟各国的最便捷通道。将于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使广西在此过程中获得巨大的商机。广西与东盟经贸关系非常密切。在进出口贸易方面,2004年,广西与东盟国家进出口总额达10亿多美元,同比增长21%,占广西进出口贸易总额约1/4,东盟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从这一组数据不难看出,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1)广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有三大优势。一是广西具有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广西正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中心位置,陆路与水路与东盟大多数国家相通,而且运输距离最短。这一区位优势决定了广西在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中将起到重要作用。二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资源相对富集的区域,而以自然资源最为丰富。三是广西是我国鼓励外商投资多种优惠政策叠加的省区。广西既是沿海地区,又是西部大开发的省区和民族自治区,因此广西既可享受沿海地区政策,又可享受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还可享受民族自治政策,成为享受国家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这将大大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回报,有利于在这一地区形成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基地。广西将依托区位、资源、政策这三大优势,建成东盟国家和国内投资者双向交流的平台。
(2)利用广西的区位优势,将广西建成物流中心。随着大通道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广西物流中心的工作已经提升到关系到广西未来发展的重要位置上来。广西具有沿海、沿边、沿江三位一体的特殊地理区位优势。它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南临北部湾,东接粤港澳,处于东南沿海经济圈、大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西南地区乃至中国与东盟和世界贸易的重要门户。在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这些有利因素,加快步伐将广西建成货物贸易的集散地和农产品的加工基地,使广西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物流中心。
建立物流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依托大通道的交通网络,以市场为导向,确立现代物流理念,培育物流企业和物流需求市场。建立物流体系的目标是: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发展的要求,重点进行物流基础设施、物流服务体系和物流技术推进体系的建设,努力把广西建设成西南地区的物流中心和面向东南亚乃至世界的物流中心。
(3)联系西南各民族地区,加强与东盟互动,将广西建成中国—东盟的桥头堡。近年来,西南6省区市与东盟的经贸关系与全国一样,对东盟的进出口也有较快的增长。广西地处中国与东盟的接合部,又具有联系西南省市的特点,并通过西南各省联系全国。因此,广西应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将广西建成将中国、东盟的桥头堡。
三、民族地区与毗邻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困难与对策
1.发展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存在的主要困难
(1)政治因素的影响。包括整个世界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政治格局的变化以及我国与周边各国关系、周边国家间关系和周边各国内部关系。大国政治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并未真正改变,少数国家霸权主义的行径依然盛行。某些大国为了其自身利益而对某些亚洲国家施加影响,进而阻碍我国与这些国家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同时,亚洲地区各国在边界领土划分、民族宗教、社会制度、民俗习惯等方面差异很大,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恩怨较多。另外,周边某些国家的内部政治、社会局面不安定,政策不具有连续性,这些必然会给我国开展与周边各国的经贸合作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2)形式单调,合作领域较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实行周边对外开放以来,经贸合作的主要形式是边境商品贸易。无论是易货贸易还是现汇贸易,从其自身性质上看,其发展的规模、水平总是有限的。而其他合作形式如技术、资金、合作开发等除一部分地区外,尚未成为主要形式,这显然不符合世界经济发展区域化、一体化趋势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严重束缚了我国与周边国家外经贸合作的发展。
(3)涉外法规、政策不完善。周边外经贸作为对外贸易的特殊部分,在我国对外经济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已非常明确,其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更进一步优惠的、有较大灵活性和吸引力的政策、措施,给予沿边省区以更大的自主权,特别是在开展经济、技术、投资合作方面要有一个重点倾斜的政策。
(4)不注重研究和获取周边国家的经济信息,不注重保持与外方部门、公司的密切联系,不注重自己企业形象的设计宣传,不善于了解和运用对方经济法规来维护自身利益,不能做到一致对外,而是各行其是,自相竞争,一品多价,竞相降价,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5)口岸建设和管理不适应对外经济的发展需要。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和改造,各口岸的仓储和卸装能力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同不断增长的日均过货量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口岸货物常有积压现象,许多货物只能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有些货物不得不重新运回发货地。口岸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国家支持不够,口岸每年要向国家上缴大量各种代征税,但口岸建设发展所需资金却很难落实。口岸管理混乱,工作中业务交叉,海关、边检、商检、动植物检、卫检、路检等部门集中在一线,重复检查,手续烦琐,效率低下,使过境时间拖长、过境收费太多等现象十分突出。
2.促进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1)进一步加强同周边国家间的友好往来与政治合作,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定,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采取灵活政策,通过谈判协商,尽量化解矛盾,寻找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不激化矛盾。除政府间领导人定期互访外,广泛开展各级部门、企业、民间组织相互间的联系,多层次接触,以进一步在更宽阔的领域发展友好关系。通过交流,相互了解对方的生产潜力、市场需求、资源状况、政治取向、法规管理等情况,从而为更好地开展合作创造条件。
(2)要遵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一般规律。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区)。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程度来看,大致有多边互惠、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和经济货币联盟。上述五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是由浅入深、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逐步发展。中国与毗邻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经济一体化根据其发展的宗旨、目标,遵照上述模式的发展轨迹,首先在区域内部先从各国给予互惠方式,即提供贸易投资便利化,逐步向更高的合作层次发展,如建立关税同盟,直至建立自由贸易区。
(3)完善有关法规,进一步放宽沿边对外开放的政策。目前,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发展趋势看,我国的沿边开放政策应该比周边各国的沿边开放政策更具有吸引力,应该在总结经验和政府指导下给予沿边省区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沿边省区地理位置较偏,交通通讯条件与内地发达地区有差距,而周边事务的发展又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只要是符合沿边开放发展要求的活动,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周边各国开展友好合作往来的项目,符合国际惯例或为本地区实际情况而创新的合作模式、方法,都应当允许各省、区及有关部门、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加以实施。对周边外经贸合作的热点地区,更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如对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开发项目、图们江合作开发项目等都应当给予更大的政策优惠,以促进其发展。
(4)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周边外贸合作模式的探讨和研究,分析周边各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及影响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便在周边外经贸合作中取得主动地位,为参与周边外经贸合作的部门、企业及时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在发展边境贸易的基础上,大力兴建边境跨国开发区,将双方的合作从流通转入生产和资源开发领域中去,广泛进行资金、技术、劳务和加工贸易等合作,这是促使周边经贸合作向跨国经营和共同开发等较高形式过渡的重要步骤,对加强本地区经贸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加快沿边开放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是加快铁路、公路、口岸、仓库、港口、通信设施的建设。长期以来,沿边地区各种基础性设施不完备,虽经近年来的建设已有了很大的改变,但距周边外经贸合作的长远发展目标要求还相差甚大,所面临的困难还很多,如资金来源问题、对方配合问题、共同管理问题、各部门协调问题等。近年来,周边外经贸合作的发展受基础设施落后的限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如果现在还不注意解决这一问题,势必会对未来周边外经贸合作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损害。
民族地区应充分重视和努力推动我国与毗邻周边国家经济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扩大和向更深层次发展,以适应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要求,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本地区资源,建立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模式,与毗邻周边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形成稳定的区域内市场。
参考文献:
1.涂裕春:《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
2.《国际贸易问题研究》、《世界经济》、《世界经济研究》、《民族研究》、《民族团结》2004~2006年各期。
3.中国口岸协会网http://www.covp.org.cn.
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http://www.drcnet.com.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http://www.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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