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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征

时间:2023-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改革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征(一)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2002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为2475.6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2.1%。统计夸大农民收入后,扩大了农民支出基数,降低了食物消费的支出比重。农民收入被夸大,部分原因是统计指标不能反映农民收入的真实变化。在1985年以前,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一、改革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征

(一)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2002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为2475.6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2.1%。对于这一较低的收入水平,我们怀疑其中仍掺有一些水分,理由如下:①2002年,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46.2%,这意味着我国农民已普遍步入小康。任何一位参加过实地调查、访问过农户的人士恐怕都不会同意农民已经普遍步入小康的判断。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1999年的52.6%突然下降至49.1%,是因为党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1987年的十三大上提出,20世纪末农民生活要进入小康。统计夸大农民收入后,扩大了农民支出基数,降低了食物消费的支出比重。②统计上,自1997年始,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是乡镇企业的工资报酬和外出打工收入。但是,乡镇企业在90年代后期陷入了困境(谭秋成,2003)。1997年,乡镇企业安排的劳动力减少了3.4%,1998年继续减少3.9%。1999年以后虽略有恢复,但至2002年仍未达到1996年的水平。同样,在国民经济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也在减少。

农民收入被夸大,部分原因是统计指标不能反映农民收入的真实变化。如1999年,统计上6种粮食作物每亩可提供23.5元的副产品价值,其中水稻为24.9元,小麦为24.1元,玉米为31.1元。实际上,大部分地区农民视这些副产品稻草、麦秆为废弃物,要么任其腐烂,要么放火焚烧(高树印,2002)。但是,统计失真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地方政府的制度性说谎。农民收入增长能显示地方政府政绩,是官员提拔的依据,并可以增加“三提五统”的提取。在难以监督和缺乏有效约束的背景下,地方主要领导干部有激励虚报农民收入的现象。这种浮夸、造假的现象在部分地区相当严重,农民收入竟被高报了一倍(曹锦清,2000)。

(二)农民收入增长率的阶段变化

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是1978~1984年。这期间,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至355.3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率达15.9%(盛来运,2001)。但是,自1985年始,农民增收速度显著放慢,其中1988年仅为0.3%,1989年甚至下降了7.5%。1990年,农民收入恢复到1988年水平,1991年增长率为0.9%,此后两年缓慢地增长。1994~1996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三年间平均每年递增10.1%。但是在1997年后,农民收入增长再度放慢,增长率趋于递减,2001年开始才略有回升。

1985~2002年,农民实际人均纯收入总计增长97.4%,年均增长率为4.1%。1994~1996年是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增速最快的三年,其主要原因是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这与1978~1984年的情况基本相似。由于农业仍是大部分地区农民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提高价格无疑是增加农民收入最直接的手段。问题是我国多数农产品价格已接近或超出国际市场水平,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价格提高要受到国际市场价格和贸易规则的限制。这就说明农民收入增加和福利改善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

图16-1 1986~2002年农民实际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变化

(三)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征

以1978年为基期,2002年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指数为528.0,期间年均增长率为7.2%。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指数为639.7,年均增长率为8.04%。在1985年以前,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之后,特别是90年代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这就说明,农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分配地位下降了。

图16-2 1978~200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趋势

与城镇居民相比,如果以1978年为基期,2002年农民收入的增长指数要高55.9个百分点。这一差距主要是1984年之前农民收入增长奇快所致。1985年以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赶不上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2002年,农民收入比1985年增长了97.4%,年均增长率为4.1%,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了194.3%,年均增长率为6.6%。由于增长速度的差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1985年,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1.86倍,2000年达2.79倍,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倍(见图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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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3 1978~2002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变化趋势

(四)农民收入的来源

在20世纪80年代,来自农业的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3/4。9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持续下降,1995年降至63%,2002年降至47.17%。与此同时,第二、三产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边际贡献率越来越大。1980年,在农民人均生产性收入中,第一产业占88.6%,第二产业占11.4%;2002年,在农民人均生产性收入中第一产业占50.2%,第二产业占25.2%,第三产业占24.6%(见表16-1)。农民收入来源构成的产业变化也反映在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上。198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18.1%,2002年这一比重增至33.9%(见表16-2)。农民收入来源的变动趋势与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动及我国工业化的趋势是相吻合的,它意味着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和城镇转移将是我国农民今后增收的重要途径。但是,因为农业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农村仍有大部分家庭以农业为主业,所以增加对农业部门的投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十分必要的。

表16-1 农民从第一、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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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5、2003)。

表16-2 农民收入来源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3)。

(五)农民收入差距

在农村内部,农民之间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之势。以中等收入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0,1990年,最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和最高收入组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43∶100∶275;1995年,这一比例为40∶100∶299;2000年进一步扩大到36∶100∶342。2000年,农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3,比1995年上升了0.04。一般认为,基尼系数为0.4是社会容忍不平等的最大限度。

农民收入差距在地区之间表现最为明显。2002年,全国农民收入最高的地区为上海市,人均收入为6223.55元,最低的地区为西藏自治区,人均收入为1462.27元,前者是后者的4.26倍。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达21个(见表16-3)。根据张车伟、王德文(2004)的研究,改革之初到80年代中期,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146下降到1983年的0.138;同期,泰尔指数从0.037下降到0.031。此后,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一路上升,1995年达到最高峰,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分别为0.23和0.088。90年代后期,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曾略有下降,但很快出现上升态势。2002年,地区间农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分别为0.222和0.084。

工资性收入是决定农民收入地区差异的一个主要因素。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较高的省份,也是工资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较高的省份。在21个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省份中,有14个省份是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低于平均水平的,3个省份刚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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