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店特许一般宏观条件
国家的商业环境,如商标、知识产权等都影响着多店特许的发展。从宏观的层面来看,多店特许的发展,受两方面条件的约束。一个是特许人的因素,另一个是多店受许人的因素。特许人的因素就是特许体系本身的发展,特许人对多店特许规律的认识,特许人在多店特许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在受许人这个层面,宏观层面就是指大量中小规模的优秀区域合作伙伴,或者称为区域加盟商的发展,这些商业服务企业规模一般,不是大而全,而是专而精,是卓越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长期的稳定经营是多店特许成功的基础。
相对于单店受许人,受许人的组织程度高一些,他们一般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在美国,如果出现经营危机,还可以依据破产法寻找破产保护,或者依法破产。在国际上,特许人虽然在东道国拥有自己的本地合作伙伴,但是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他们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进入国际还要受到东道国的法律约束和政策调控,可能受到贸易壁垒影响。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多店特许的复杂程度都是相当高的,比起单店特许经营,多店特许的特许人、受许人(或者本地合作伙伴)都将面临复杂的法律关系。因为与直接投资,直接特许,或者特许体系的部分直营店相比,多店特许多了一层关系,即特许体系的中间层。特许人与受许人在更多的时候是相互合作,他们的一些行为也超出了合同约束的范围,体现出一种策略联盟的关系。
但是法律是最后的底线和手段,在特许人与多店受许人关系出现破裂,如一方破产倒闭时,特许人与多店受许人合作关系结束,需要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国家也将只保护合法权益。因此,国家宏观层面的法律规范对多店特许经营的发展非常重要。多店特许在一些时候代替特许人在某个地区出售特许经营权,对最终的门店,本地合作伙伴承担着直接责任,他们的活动也应受到与特许人相似的规范与约束。
在市场经济国家,多店特许经营中的法律关系,可能是国家层面或者地方法院采取的宏观政策的重点。因为多店特许是以特许体系中间层的身份出现,很多情况均有特许人与本地合作伙伴,本地合作伙伴与终端门店,这两层关系。因为在本地合作伙伴与终端门店这个层面,有时是两个组织的关系,因此这两个关系都存在法律上的关系。
特许体系中,受许人之间结成了联盟,他们形成合力,与特许人协调广告费使用和新产品的采用等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特许体系都有这样的组织,而且受许人获得的权力有时候也不是正式的,也可能没有写进特许经营合同之中。对大多数特许体系来说,单店受许人要与特许人对等沟通难度很大。但是多店特许情况,受许人本身就被授予了更大的权限,他们自身的经济地位较高,因此这些合作伙伴之间组成受许人联盟更容易些。受许人联盟甚至在推动国家立法,目的是保护受许人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特许人与受许人关系调节法得以通过,多店受许人的利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在产业层面,也有金融服务机构对多店受许人的支持问题。相对于特许企业而言,多店受许人的规模较大,一些受许人同时经营其他特许品牌,甚至一些受许人还是上市公司,拥有强大资本及融资能力。但是对绝大多数的多店受许人,他们规模不大,属于中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他们要扩张市场,要对门店投资而拥有所有权,需要巨大的资金。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专门支持特许经营的金融机构很多,如GE金融服务公司,就有专门针对特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在多店交易过程中,这些金融服务机构可以为受许人提供抵押贷款,受许人获得这些贷款,可以用于门店的收购,或者收购以后对门店的投资,如重新装修。
应当鼓励多店受许人的创业活动,他们的成长过程就是小(或微)企业的成长过程,而他们的坚实力量是特许体系未来发展的动力,如果没有这些优秀的区域合作伙伴,特许人向差异较大的地区,以及国际扩张,并且维持在本地市场的竞争力,这几乎不可能。在税收、财政、人才培养方面,产业层面应该给予潜在多店受许人大力支持,鼓励他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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