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苗族】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州苗族人口20.5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5.5%。在全州大部分地区皆有分布,其中主要分布于来凤、利川、宣恩、咸丰四县市。绝大部分是不同历史时期从周边地区迁徙而来的,亦有少部分是先秦以来就世居于此。先秦时期迁入鄂西酉水流域的“三苗”后裔,跟恩施州部分自称“老苗子”的苗族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元代以后尤其是清乾嘉年间因起义失败等原因,湘西、黔东北等地苗族大量迁入鄂西南地区,形成部分小规模的聚居村落。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东部方言,即苗语湘西方言中的西部次方言、东部土语,其语音、词汇和语法均具有湘西方言的一般特征。恩施州苗族已通用汉语,仅在宣恩小茅坡营的龙、石、冯三姓氏的苗族中保留了较为完整的苗语。无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苗族小孩喜欢戴狗耳帽、猫耳帽和风帽。妇女服饰比较讲究,上衣无领(后改为矮领),大袖满襟。从围颈、袖头和四边都绣有或镶有二至三道花边栏杆。男子的上衣无领,右满胸(清初),没有花边,清末改为无领多扣对襟衣(现改为矮领);裤子短而大,无花边,有的冬天穿无腰叉裤;脚缠青色裹腿,腰系青布带或板带。瓦屋是苗族最常见的一种住所形式,以五柱无爪三间一栋为最普遍。茅屋是苗族迁鄂之初的主要住所形式,基本结构和瓦屋差不多,只是建筑材料不同而已。苗族最典型的住所是干栏式的吊脚楼,一般依山而建,正屋为瓦屋,厢房为吊脚楼。苗族多选择在本民族内通婚,直到现在才逐渐演变为以族外婚为主。苗族流行隔夜亲、侧门迎亲、三天不同宿等婚俗文化特质。丧葬活动中鬼神迷信成分居多,苗老师的法事贯穿于整个丧葬活动的始终,一般人死后要请苗老师开路。苗族居民的节日主要有苗年、清明节、牛王节、端午节、月半、尝新节、小年、大年等。苗年,又叫过小年,是苗族最主要的民族传统节日之一。苗族至今不同程度地保存着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痕迹,还受道教、佛教和基督教的影响,宗教文化丰富多彩。苗族的传说故事,多反映祖先迁徙和风俗习惯由来,具有代表性的是《苗家过年》、《猴儿鼓》、《请蕃薯神》、《吃糍粑不拍灰》、《新婚三日不同房》、《女儿杉》等。苗族的歌谣大多只讲押调,不讲押韵,其种类有古歌、情歌、苦歌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