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
以行政区划为疆界和以行政指令为手段,通过层层申请、层层分配,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有限制的订货,从而实现产需之间的衔接,这便是我国传统体制下生产资料市场的基本特征。严格地说,从商品经济(包括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的角度来观察,上述这种生产资料的交换关系,是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市场的。因为,在这种场合,生产资料的交换活动以及交换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和交换的时间、对象、价格等,都是以计划管理部门的分配指令和企业(或其他用户)所隶属的行政条块(部门和地方)的“长官”意志为转移的。而生产资料的交换双方,则已丧失了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应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以致沦为各自所隶属的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毫无疑问,这种由直接行政分配控制的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由于排斥了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因此必然导致经济运行缺乏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和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的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正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并由此推动了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主要表现是:
1.扩大了自由购销的范围。目前,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生产资料的种类,已经由原来的256种减少到27种;它们各自内部属于计划分配的比重,也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在由各中央主管部门管理的496种生产资料中,属于计划分配的部分,也由原来的316种减少到45种。由于大大地缩小了计划分配的范围,因此,企业(或其他供求单位)之间自由购销的范围不断扩大。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全国地方企业计划外购进的钢材、木材、水泥占其总需要量的比重,前两种已分别接近40%和50%,后一种已超过60%。这种情况,在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则更为显著。
2.发展了横向经济联系。从各地区的实践来看,横向经济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诸如:(1)多层次、多方位的物资协作。这是基于我国的生产和自然条件而自然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的交换方式。所谓多层次,就是指:既有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企业(或其他供求单位)之间的协作,又有省际之间、市际之间和县际之间的协作。所谓多方位,就是指:既有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之间的协作,又有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协作。近年来,这种由各地区的物资协作部门组织的各种生产资料的贸易额有了大幅度增长。(2)各种类型的经营联合体。这里所说的经营联合体,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在签订长期经济合同基础上结成的期货贸易伙伴;二是在参股联营基础上组合的购销共同体。无论是前一种期货贸易伙伴,还是后一种购销共同体,它们的联合范围,都超出了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也就是说,这种贸易伙伴和共同体,除了有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之间的联合外,还有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与工业生产企业、商业企业、运输企业,以及科研单位之间的联合。(3)形式多样的补偿贸易。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里的补偿贸易,实际上是指与资金市场、技术市场或劳务市场相结合的一种生产资料的交换方式。其内容是:甲方(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向乙方(生产生产资料产品的企业)提供其所需要的资金、技术或劳务,使之增加生产;乙方(生产生产资料产品的企业)则将其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产品,作为对甲方(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的偿还。这种互利互惠的交换方式,已经被众多的生产资料流通企业所采用。
3.开拓了广阔的农村市场。为了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特别是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生产资料流通管理部门已经在全国农村建立起1万多个生产资料经营网点。仅在“六五”期间,这些生产资料经营网点共向农村销售钢材700万吨、木材1000万立方米、水泥2000万吨、煤炭9000万吨,以及各种载重汽车7万辆。“七五”期间,其销售额和实物量则有更大幅度的增长。
4.组建了新型的流通企业。到目前为止,全国物资系统已经建立起各种类型(综合和专业的)的生产资料贸易中心近700个。同时,还组建了290多个钢材市场。随着这些新型的流通企业业务活动的开展,对于进一步完善生产资料市场的组织体系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萌发了企业产权的转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产权的转让(或曰企业兼并。下同),已经开始在生产资料市场中显露出它的重要地位。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这种企业产权的转让,不仅有利于促进生产资料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有助于我们丰富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市场的理论。
6.搞活了购销价格。在企业(或其他供求单位)之间自由购销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包括计划价格在内的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生产资料价格体制,即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并存的双轨价格体制,也开始形成。这种双轨价格体制在改革的初期阶段,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生产资料的价值和供求关系,在调节生产资料流通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生产资料市场确实有了很大的发展。一个由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和多种购销方式组合而成的、开放式的生产资料市场,正在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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