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比较优势原则在中国情形中的拓展和应用原则[10]
第一,确立比较优势原则在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理论依据地位。数百年来,比较优势原则一直成为国际贸易理论赖以演进的精髓,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不断被赋予新的特征。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斯蒂格利茨、克鲁格曼、格罗斯曼为主要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和垄断竞争理论,从对传统贸易理论过于抽象化的假设“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的质疑出发,对传统贸易理论加以反思,建立起一套全新的理论假设前提,即认为现实经济中的规模收益不再是不变的(生产厂商的边际生产成本随产出的增加而下降,即存在规模经济效应)、市场不是完全竞争的,以及世界市场的多要素、多商品和多国模型,从而对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问题得出了与传统理论不尽相同或完全不同的结论,构造了所谓“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对传统理论的最重要发展是将技术进步、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问题结合起来进行国际贸易的全面和动态分析研究。
但认真考察新贸易理论与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的关系,两者之间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的关系。这可以从两个相互关联的角度考察:其一,就理论解释的现象而言,现代比较优势理论解释了要素禀赋或者偏好、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引起的产业间贸易和以产品内贸易为特征的垂直线产业贸易,这里贸易大多发生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而新贸易理论则对要素禀赋、偏好和技术非常接近的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作出解释;其二,就理论的假设前提而论,现代比较优势理论中假定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边际报酬递减,技术相同、偏好结构相同、产品同质等,而新贸易理论则正好突出报酬递增、不完全竞争、产品差异化和偏好多样化等假设。[11]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两者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新贸易理论的代表人物克鲁格曼就承认:“新贸易理论并没有抛弃传统贸易理论的真知灼见。”[12]可见,基于中国发展中国家大国情形的基本背景,比较优势理论在较长的时间内对指导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仍具有理论依据意义。
运用新贸易理论为基础的贸易政策调整我国出口产业结构,政府可借鉴战略贸易政策而制定相关的贸易干预和管制措施,改变单纯地运用高额关税保护幼稚产业的做法,在一定时期、一定行业范围和适当程度上采取多样化贸易措施,引导已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汽车、机械、化工、电子、冶金等行业的生产规模相对集中,以进一步扩大这类行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生产差异化水平,促进这类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大型企业和集团形成较强的规模经济优势,并鼓励其积极参与国际水平分工,从而培育和促进中长期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主导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应把握好保护与参与竞争的“度”,并需适时调整保护的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抑制“规模经济”这面双刃剑可能产生的负面政策效应。
第二,国家间生产技术、要素禀赋差异等狭义的静态比较优势不是国际贸易和产业调整的唯一基础,比较优势的生成源泉更加多样性。随着全球化日益深入和广泛分解企业价值链,国际贸易模式在相继出现传统的产业间贸易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产业内贸易之后,产品内贸易模式正在迅速崛起(Arndt,2001),一个愈益鲜明的“碎裂世界”展现在我们的面前(Bonder,2001)。规模经济、产品内贸易、产业贸易政策的运用开辟了比较优势的新源泉,并从根本上改变了辨识、获取和实现比较优势源泉渠道狭窄的状况。比如,一旦比较优势抵消了物流成本,广泛的产品内分工就会成为全球范围内比较优势的采集器。
因此,一国既要谋求与自己有差异和互补性的国家进行贸易,同时也要谋求与本国有相似性的国家间的贸易。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国外出口产业结构调整规律,我国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目的不仅仅着眼于通过国际分工和交换获取静态贸易利益,提高消费水平和增进国民福利,更重要的是通过贸易发展促进信息、物质和思想的交流,激发本国的创新机制,从而带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在政策运用上,一方面,继续发挥我国贸易和产业活动中传统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我国具有供给优势的要素供给,扩大传统贸易品部门出口;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国际经济活动中所处地位的变化,运用比较优势动态化原则,逐步建立起以比较优势为核心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国际分工并举的出口产业结构体系,以充分获取新的比较利益。一国既要谋求与自己有差异和互补性的国家进行贸易,同时也要谋求与本国有相似性的国家间的贸易。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国外出口产业结构调整规律,我国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目的不仅仅着眼于通过国际分工和交换获取静态贸易利益,提高消费水平和增进国民福利,更重要的是通过贸易发展促进信息、物质和思想的交流,激发本国的创新机制,从而带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谷克鉴、余剑,2004)。
第三,重视技术创新对优化贸易结构和提升产业结构的作用。在全球产业分工日益深化和新一轮全球产业分工重组条件下,国际贸易活动将在更大程度上呈现出从传统的自然禀赋差异优势向知识技术创新差异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和贸易模式转化的态势。同时,具有规模经济递增特点的产业往往多为高科技产业,且这些产业对于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素质起到重大作用。因此,应从提高国家竞争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角度出发,逐步培育和构建企业和国家的技术投资、开发与创新机制以及技术吸收与输出机制,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市场营销与管理能力对提高此类战略性产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产业质量及提高专业化程度的作用,尤其应发挥科技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产生的产品差别化优势及规模经济优势的作用,培育和促进具有现代规模经济特征的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集团的较快成长,促进我国企业逐步扩大参与国际产业内贸易。同时还可发挥高技术产业发展对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技术改造与提高的有效带动作用,从而使我国出口产业体系从整体上逐步形成一种技术创新的、可持续保持贸易利益的规模经济优势,以带动我国出口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国际竞争能力的不断增强。
第四,善于利用比较优势的动态性特征及推动比较优势的动态转化。在产品内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国外直接投资日趋活跃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丰裕要素——劳动同外来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结合已成为当前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性现象。在此背景下,一国内部资源或要素优势同外部资源或要素优势的动态嫁接则可能形成比较优势的变迁。运用对外部门在结构调整中的引导功能,要善于从动态角度认识和利用比较优势原则,适时地根据本国比较优势转化的可能性,将潜在的、处于发展中的优势逐步培育成现实的比较优势,以主动谋求和维护本国贸易的长期利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从中长期看,我国较强的比较优势将由劳动力和自然资源方面移向规模经济优势。在比较优势的战略转移进程中,政府通过产业政策的实施可以使比较利益的转移带有更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应将既有的比较优势与未来可能出现的规模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预测和构筑一个有现实可能性的比较优势序列。尤其应培育和扩大规模经济优势原则下贸易产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并重视技术创新和劳动者素质提高对我国生产和贸易格局调整的重要作用,以促进我国比较优势的多元化和动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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