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权利配置、博弈策略与绩效
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在分工演进的过程中,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将决定合作能否达成。分工好处(如果是组织内分工协作就是合作剩余,社会分工协作则是比较利益)的分享是一个博弈过程,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决定了参与人的策略集,剩余索取权则决定了报酬函数,因而权利的配置实际上决定了均衡的博弈策略,从而决定了分工演化的路径与绩效。
假定有甲乙两人进行协作生产,两人分享合作剩余,用R表示,两人对剩余的贡献函数不同,假设投入分别为I1、I2,甲对剩余的贡献函数为R1=I12,乙对剩余的贡献函数为R2=2I2,假定两人的策略有(努力,偷懒)两种,两人在努力状态下投入的成本为C,在偷懒状态下投入的成本为C/2,C > 1,假定剩余分配比例为S,甲分得的剩余为RS,乙分得的剩余为R(1 - S),则
在甲和乙都努力的情况下,合作剩余为:
甲对剩余的贡献为:R1=C2 成本为C
乙对剩余的贡献为:R2=2C 成本为C
甲获得的报酬为:(R1+R2)S-C=(C2+2C)S-C
乙获得的报酬为:(R1+R2)(1 - S)-C=(C2+2C)(1 - S)-C
同样地,如果甲努力,乙偷懒,则
甲对剩余的贡献为:R1=C2 成本为C
乙对剩余的贡献为:R2=2 × C/2=C 成本为C/2
甲、乙的报酬函数分别为:
甲:(C2+C)S-C 乙:(C2+C)(1-S)-C/2
如果甲偷懒,乙努力,则
甲对剩余的贡献为:R1=C2/4 成本为C/2
乙对剩余的贡献为:R2=2C 成本为C
甲、乙的报酬函数分别为:
甲:(C2/4+2C)S-C/2 乙:(C2/4+2C)(1-S)-C
如果甲偷懒,乙也偷懒,则
甲对剩余的贡献为:R1=C2/4 成本为C/2
乙对剩余的贡献为:R2=C 成本为C/2
甲、乙的报酬函数分别为:
甲:(C2/4+C)S-C/2 乙:(C2/4+C)(1-S)-C/2
综上可得如下支付矩阵,见表5-1。
表5-1 博弈矩阵
求解纳什均衡解得:
当满足时,则(努力,努力)为纳什均衡解;
若C > 4/3,则当S > 1/2时,则(努力,偷懒)为纳什均衡解;
若C > 4/3,则当S <时,则(偷懒,努力)为纳什均衡解;
若C < 4/3,则当1
2< S <时,则(偷懒,偷懒)为纳什均衡解。
在这个例子中,甲和乙的策略集(努力,偷懒)相当于剩余控制权配置,剩余分配比例S的大小相当于剩余索取权的配置。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当甲和乙获得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不对称时,甲和乙利用剩余控制权,即通过策略选择偷懒,这造成整体的合作剩余下降。只有S的取值在一定范围内时(此时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对称的),(3)甲和乙才都会选择努力,获得最多的合作剩余。
在分工演进的过程中,合作的达成是分工的前提,合作剩余的分配方式(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决定了分工能否发生,以及分工演进的路径和绩效。分工演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博弈过程,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包括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任何人都没有办法直接控制参与人的策略空间(譬如通过监督,让参与人无法选择偷懒),(4)所以均衡的博弈策略是由报酬函数构成的支付矩阵决定的。所以说,在契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权利配置是重要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