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制度性贫困的含义
可行能力是指一个人实现不同生活方式的能力,意味着实质自由。经济发展实质上是人类自由的扩展(阿马蒂亚·森)。是什么限制了人类自由的扩展或者说是什么导致了贫困?人类的欲望要受三个基本约束条件的限制:一是资源约束;二是能力约束;三是制度约束。前两个约束条件决定人的物理活动边界(生产力约束),最后一个条件则决定人的社会活动边界(权利约束)。制度(一系列权利的集合)制约了人的选择范围,减少了人类活动的不确定性,但同时也减小了人的可行能力集,这构成制度的机会成本。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必须以自由的最小损失为代价。权利的分配可能使部分人的可行能力遭到过度剥夺因而陷入贫困,这就是“制度性”贫困。它是许多情况下产生“贫困陷阱”,使绝对贫困难以消除、相对贫困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
中国现阶段面临的“三农”问题——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核心是农民问题,是如何提高现在处于农村的人口的收入、使之走向富裕的问题。只要人富裕了,其他问题也就好解决了。突出地提出“三农”问题,是以承认农民的贫困和农村的落后(至少是相对城市的贫困和落后)而且以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这一基本事实为前提的。从现实的情况看,农民的贫困不只是直接的收入低,而且是三个层次或三重含义:一是货币的和实物的收入低、享受的社会福利少,即收入贫困;二是创造财富和收入的能力差,即能力或人力资本的贫困;三是获取收入或财富和提高能力的权利和机会少,即权利和机会的贫困(黄少安,2003)。这三重意义上的贫困具有内在联系,而且形成恶性循环。
解决农民贫困问题,总体上从两个方面寻找途径:一是城市化和工业化,使现有农民转变成非农民、离开农业进到其他领域。虽然具体到农民个人,不一定每个农民离开农业都必然致富,但是在无论理论上还是经验上都证明,城市化和工业化对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是根本性和趋势性的途径;二是提高农业的投入产出比率。尽管导致农民贫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上述三个层次的贫困都与现行的一些制度相关,从根本上说,是不合理的制度导致了农民贫困、制约了农民致富。农民的贫困主要是“制度性贫困”,贫困是权利不公平分配的结果,也是下一轮不公平竞争的开始,要根本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进行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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