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
一、基于Carroll金字塔模型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界定
(一) Carroll的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中,Carroll的金字塔模型是最为经典也被广为接受的理论。Carroll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在经济责任的基础上,社会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上的期望,并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见图7-1、表7-4和表7-5。
图7-1 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
资料来源: Carroll.Archie B.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J].business horizons,1991,34(4): 42
表7-4 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部分
资料来源: Carroll.Archie B.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J].business horizons,1991,34(4): 40-41
表7-5 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矩阵
资料来源: Carroll.Archie B.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J].business horizons,1991,34(4): 44
(二)内涵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维度
基于Carroll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涵实质是承担其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具体如下:
1.企业的经济责任——显目标函数:提高效率、实现公平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卢代富,2002)。美国经济委员会将经济责任归纳为提供产品、工作机会和经济成长。本章认为,企业的经济责任是由企业的基本性质与企业的目标共同决定的,企业作为社会基本经济组织的性质和企业最终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决定了企业的经济责任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具有提高经济效益的责任。从科斯降低交易成本是企业的本质的观点来看,企业有责任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效率来降低交易成本。企业承担提高效率的经济责任主要表现为: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同时使企业内部的总产出大于总投入及社会的总产出也大于总的投入,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对社会的有效服务,如提高产品性价比、开发环保产品、开发利用新技术等。
企业还具有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的责任。企业要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公平合理地对待,企业的经济责任不仅仅是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在实现利益相关者群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企业利益分配机制,如公平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福利、服务消费者、上缴税金等。
2.企业的法律责任——硬约束条件:国家强制法律法规
企业的法律责任是国家针对企业制定的强制规定,是企业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硬性约束。因为企业在传统法律上是作为实现私人经济目标之法律实体来对待的,企业经济责任包含在法律责任之中,所以企业经济责任与企业法律责任在事实上很难区分。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经济责任是企业自身内部驱动的,企业的本质就是基本的经济组织,因此,企业在经济上的责任不需法律的特别要求,而企业法律责任所重点揭示的是企业负有应法律的要求而牺牲某种程度上经济利益的责任。具体而言,企业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环境保护法等各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肩负起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底线。
3.企业的伦理责任——软约束条件:社会规范和伦理道德
企业的伦理责任意义在于填补社会期望与企业法律责任之间的差距。法律是社会对企业的最低道德要求,也是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社会期望与企业法律责任之间的空白由于缺乏衡量的标准或太依赖于特定的情境使得无法用经济或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但企业有责任去主动承担这些对企业行为更高要求的社会规范,如对员工成长的关注、商业道德、对消费者价值的让渡、增加社区就业等。
4.企业的慈善责任——潜目标函数:社会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慈善责任是指企业超出社会期望而承担的额外责任,企业不履行慈善责任不会引起社会的不满,但企业履行了慈善责任一般能引起社会的好评。企业的发展越来越社会化,这使得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的潜在目标,而且日益明朗化。企业履行慈善责任包括慈善捐款、公益事业建设等。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外延界定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
1.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发展
20世纪60年代,由斯坦福研究院的学者首次命名并给出定义,利益相关者被定义为这样一个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这一阶段的研究,关键在于探寻谁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其存在的理论依据。
到了20世纪70年代,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弗里曼在其经典著作《战略管理——一个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中对利益相关者做出的全面解释。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Freeman,1984),后来又修改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因公司活动受益或受损,其权利也因公司活动而受到尊重或侵犯的人”(Freeman,1988)。他还把在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受企业所采取行动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如当地社区、政府部门、环境保护主义者等实体纳入利益相关者的队伍行列,成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关于利益相关者研究的一个标准范式。
经过大量的研究,学者们给利益相关者理论增加了新的内涵; 20世纪80年代开始,掀起了细分利益相关者的热潮;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大量运用定量的评分法界定利益相关者,使得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具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
2.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依据:产权理论
科斯(1937)从市场机制运行成本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从而开创了“企业的契约理论”。它有三个特点:企业的契约性、企业的不完备性以及由此导出的所有权的重要性。之后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威廉姆森(1975)、张五常(1983)等加以开拓,创立了“产权”学派,他们强调产权定义的明确性,并把财产所有权等同于对财产的剩余的回收。这就意味着参与企业契约签订的双方或多方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明确的产权,没有产权便无权签约的。以布莱尔(Blair,1995)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现代公司中,并不只有股东是剩余风险的承担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都可能是风险的承担者。因为在企业中股东投入了专用性物质资产,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企业投入了关系专用性资产,所以利益相关者应当参与对公司所有权的分配,其他学者也认为在制度环境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要素的风险承担能力与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是影响要素所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的基本因素。因此,利益相关者拥有的专用性资产是利益相关者拥有企业所有权的基础,只要他们拥有完整的产权,他们在和企业缔约时就已经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而拥有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周其仁(1996)也曾指出,企业契约的特别之处在于不能事前完全规定各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条款,总要有一部分留在契约执行中再加规定,因而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始终存在一种再谈判,而如何分享企业剩余的份额和控制权是契约交易过程中谈判的结果。
3.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利益相关者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而动态发展的,这个观点在弗里曼的经典著作中已经提及,但没有很深入地研究。Starik(1994)从动态角度考察,提出了潜在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即可能对企业目标实现产生影响或被公司目标的实现影响的个人或群体,此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把利益相关者界定放在了企业动态发展的过程中,在某个阶段将会由潜在的利益相关者转化为实际的利益相关者。本章将国内外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总结成表7-6。
表7-6 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整理。
4.利益相关者理论小结
在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上,虽各有细微差别,但总的来说都是在弗里曼1984年对利益相关者界定的框架下稍作变动,弗里曼认为,企业不仅要把那些在企业中拥有某一权益的群体视作利益相关者,还应该把那些自以为在企业中拥有某一权益的群体也视作其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将企业的目标从股东利益最大化转变为利益相关群体利益最大化,企业必须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但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不一样,对企业行为的敏感程度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重和指标也应该有所不同。
本章将从利益相关者分类标准、利益相关者主体、利益相关者责任等维度形成有效的利益相关者体系,以便管理。在分类标准上,由于本章的研究重心是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因此本章将以弗雷德里克按照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影响程度进行的分类为基准,并辅以主次形成有针对性的分类。在本章研究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对利益相关者的理解都包含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环境、政府这七大利益主体,本章将对这些利益相关者进行系统分析。
(二)外延界定:企业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决策的影响以及对企业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因此,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既要考虑到企业发展的具体背景,又要关注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更要明确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指标,才能建立起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环境、社区和政府,企业对这些利益相关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对员工的责任
企业与员工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经济关系,除此之外还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经济关系简而言之就是劳动和雇佣关系,法律关系是对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定,道德关系是在肯定经济和法律关系的前提下,揭示了企业与员工之间还有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关系,企业对员工的发展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具体表现为:
(1)安全与健康方面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健全劳动保护制度,保证职工有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
(2)薪酬与福利方面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关心职工的福利,在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履行直接的或间接的责任。
(3)教育与培训方面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在职工的再教育方面履行责任,以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使其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4)民主参与方面的责任。企业有责任为员工提供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为员工提供管理企业的机会。
(5)职业发展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帮助员工制定合适的职业规划,帮助员工成长。
(6)公益责任。企业应该关心帮助退休员工及员工中的弱势群体。
2.对消费者的责任
企业的价值和利润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的选择,这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集中体现在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主要包括:
(1)在产品方面的责任。企业生产产品卖给消费者,不仅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而且在制定公平合理的产品价格和改善、创新产品功能上负有责任,企业要时刻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投入合理的费用,开发高质量、高性能、高安全、低价格的优质产品。
(2)在顾客知情方面的责任。企业有责任让消费者知道所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各项信息,让消费者有比较地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或服务。
(3)在售后服务上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对消费者进行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帮助指导,尽量减少消费者的损失;建立顾客信息中心以系统化售后服务,增加顾客满意度。
(4)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上的责任。企业必须快速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弥补售后服务环节上的不足,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费者的损失,提高消费者的忠诚。
3.对股东的责任
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股东的概念已越来越社会化,企业的所有权已不止掌握在一两个人手中。在现代社会,股东的队伍越来越庞大,遍布社会的各个职业和领域,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也具有了社会性。
(1)投资收益的责任。股东在企业投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企业的运营创造比原始资本更高的收益,企业只有满足股东的期望做有效益的投资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赖。
(2)利润分红的责任。企业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公平地分配红利。
(3)信息公开的责任。企业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向股东提供企业各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治理、经营收益等。
4.对商业伙伴的责任
在这里,商业伙伴主要包括三大类:竞争对手、供应商和销售商。企业与商业伙伴的互动主要采取契约的形式,企业对商业伙伴的责任包括:
(1)遵守合约内容的责任。企业与供应商及销售商进行商业合作,必然会签订包括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的契约,企业有责任履行契约上的条款。
(2)开展公平竞争的责任。企业与竞争对手竞争不应该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企业在对待供应商和销售商方面不应该以大欺小,签订霸王条款。
(3)规范管理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对供应商及销售商在原产料供给、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5.对社区、环境及政府的责任
企业与社区之间是一种相互交叉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不可分离,企业与社区建立和谐的关系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区的进步繁荣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社区环境和高素质的人群是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的建设活动,利用自身的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扶持社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吸收社区的人员就业,救助无家可归人员,帮助失学儿童等,不仅能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而且能为企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企业为社区建设所做出的努力,会变成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企业对这些间接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包括:
(1)增加就业机会的责任。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参与公益事业的责任。企业在这方面的责任体现为企业的慈善捐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扶贫帮困、救死扶伤、安置残疾人士、赡养孤寡等为内容,通过直接设立慈善基金或以向社会慈善机构和福利机构捐款、捐物方式来资助社会慈善事业;二是以企业名义直接出资履行其他公益事业的义务,如城市绿化、过街立交、保护动植物、资助知识竞赛和群众性娱乐活动及体育运动等。
(3)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在环境污染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因而企业在消除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包括:企业应生产环保的产品,控制原材料的各项指标,避免随意地排放废气、废物、废渣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在环境保护上的其他投资。
(4)依法纳税的责任。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组织,承担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企业履行该项责任的主要形式就是依法纳税。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
Carroll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界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多个视角,在将企业的经济责任融入了其社会责任的领域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做了多维度划分,具有借鉴意义。但在Carroll的社会责任矩阵中,将各利益相关者和社会责任的各个层次简单地放在一起,缺乏内部机理的分析,而且在利益相关者的维度上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可管理的理论体系,对企业社会责任各个层次包含的内容的分析缺乏时代性。因此,本章将结合Carroll的金字塔模型与利益相关者体系重新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框架(见表7-7),使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既全面又有针对性。
表7-7 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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