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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俄罗斯经贸合作交流情况简介

时间:2023-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 中国—俄罗斯经贸合作交流情况简介随着中俄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中俄经贸之间的交流机构也起着积极的作用。根据国家调整对外贸易活动基本原则、联邦法律及俄罗斯政府命令,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对俄驻华商务处经贸方面的活动进行总体管理。

4 中国—俄罗斯经贸合作交流情况简介

随着中俄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中俄经贸之间的交流机构也起着积极的作用。这些机构发挥它们的主要职能,推动中俄经贸的发展。

4.1 中国—俄罗斯经贸合作交流机构简介

以下简单介绍政府级别上的主要中俄经贸合作交流机构的背景和职能。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拟订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牵头拟订对外贸易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加工贸易相关政策。拟订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拟订进出口配额、关税配额管理制度,编报下达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的管理;拟订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边境贸易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营贸易商品目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出口产品质量促进政策;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拟订资源性产品和重点管理商品的进出口及供货企业资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外国及港澳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和在华外国商会的管理工作。参与濒危动植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核定企业境外期货业务经营品种并参与监管。规范对外贸易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指导主管商品和重点行业的多双边谈判或磋商对话;负责有关商品管理的双边协议的监督执行与国内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登记进口商品的相关工作。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欧洲司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参处(商参处)成立于1950年,根据国内指示负责经办、处理、交涉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前苏联、俄罗斯的有关经贸事务,参与协调督促政府贸易项下交货问题、监督中俄经贸方面政府间协定的执行、以及完成外经贸部和国务院其他部委交办的有关开展对俄经贸活动的其他事宜;跟踪俄罗斯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向国内报送关于驻在国经贸政策、对华方针的调研材料;管理指导我各部委直属总公司和地方公司驻俄罗斯代表处的工作,及时协调出关的问题,随时掌握中俄经贸合作中出现的新动向,并结合驻在国形势,向外经贸部提出制订对俄经贸政策的建议;接待中方各类访俄政府经贸团组;提供对俄经贸咨询;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贸易纠纷;利用当地新闻媒介和通过结识各界人士宣传我对俄经贸政策,促进中国商品向俄出口。我国内外经贸企业可通过向该处致函、发传真的方式联系业务,可在派团组来俄考察、工作时,向该处咨询俄外经贸法规和市场行情。

4.1.4 俄罗斯联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处

俄罗斯联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处(以下简称俄驻华商务处)是确保俄罗斯联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利益的国家机关。中国境内的俄驻华商务处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商航海条约(1958年4月23日)而成立的并且是俄罗斯大使馆驻华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调整对外贸易活动基本原则、联邦法律及俄罗斯政府命令,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对俄驻华商务处经贸方面的活动进行总体管理。俄驻华商务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俄罗斯联邦国徽图案和自己名称的公章及银行账户。俄驻华商务处基本任务如下:

·在中国执行俄罗斯联邦对外经济政策;

·给俄罗斯联邦国家政权机关、参与对外经济活动的俄中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扩大及多样化俄罗斯商品与出口服务;

·在中国推广俄罗斯联邦经济与投资环境的信息;

·推荐俄罗斯投资项目;

·协助参与对外经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接受供货、劳务及服务的订单;

·调解在俄中经贸关系上出现的复杂问题。

俄驻华商务处与俄中国家部门、地方政府、机构及企业积极地合作,其中包括协助安排两国政府经贸合作机制的工作,寻找进出口、投资伙伴公司,组织考察、谈判、展览、洽谈会等活动。

4.1.5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是非政府的、非盈利性的组织,它联合自己的会员实现俄联邦“关于俄联邦工商会”法律中和商会章程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工商会代表大、中、小企业的利益,参与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工业、内外贸易、农业、金融业、服务业。

为了促进国内社会经济增长、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俄联邦工商会联合企业家在俄联邦“关于俄联邦工商会”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如下工作:

·在国家权力机构和地方自治机构中反映并保护实业界的利益;

·参与企业经营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发展;

·在国内外市场上促进商品销售、服务以及俄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

·传播文明的商业经营准则;

·促进俄生产者、商品和服务形成良好的商业形象;

·实行加强企业家及其联盟的社会责任的政策。

俄联邦工商会是工业家、企业家的传统和他们与国家机构相互协作的经验的继承者。它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推动其同世界经济体系的一体化。

俄工商会体系包括:170多个地方工商会,28 /多个企业和组织,190多个国家级企业联合会,270多个由工商会参与组建的企业和公司并形成了地区级的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结构,在16个国家有驻外代表处,其中包含4个地区代表处。

工商会的建立是为了促进俄联邦经济发展,形成现代化工业、金融和贸易体系,为企业经营活动创造便利条件,调节企业家同其社会伙伴的关系,全面发展各种形式的企业经营以及俄罗斯企业家与国外企业家之间的经贸和科技交流。

俄联邦工商会的首要任务和工作方向是:

·保护俄罗斯企业家和俄联邦工商会会员企业的利益;

·支持和维护企业联合会、小型企业和个别的执法、立法、司法机关的企业家;

·积极参与关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立法和制订其他标准法;

·建立有效的专家评估体系,评估涉及企业家和工商会利益的标准法案项目;

·在俄罗斯在加入世贸组织前后过程中维护企业家的利益;

·为支持旨在帮助俄商品生产者和服务者的立法案的提出,俄联邦工商会在国家机构建立了代表处体系;

·通过发展仲裁公司有效的和高质量的解决民事纠纷;

·扩大工商会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与企业接触频率。

4.1.6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简称“机电商会”)成立于1988年7月,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从事机电产品生产和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组织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作为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行业唯一的全国性商会,机电商会现有会员企业近万家,囊括了机电经贸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和大批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9章第56条规定,进出口商会的职责是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依法提出有关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成员有关对外贸易的建议,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作为正式在册的行业中介组织,机电商会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开展服务工作,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和商务部的业务指导。

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是机电商会的一贯宗旨。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机电商会已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形成一系列服务产品。通过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企业权益;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国内外组织贸易和投资促进活动,开展国内外同行交流等工作,推动和促进我国机电产品贸易与投资的可持续发展。

4.2 中国—俄罗斯经贸合作会议和论坛简介

近年来,伴随着中俄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中俄经贸之间的会议及论坛也不断举办。这不仅体现在政府之间,同时也体现在两国地方之间。根据两国举办的会议及论坛规模与层次的结构来看,简单介绍以下四个论坛和会议的背景及内容。

4.2.1 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

“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是中俄“国家年”框架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经贸活动之一。

首届论坛于2006年3月中国“俄罗斯年”开幕期间在北京举行,胡锦涛主席与普京总统共同出席并发表演讲,吴仪副总理与俄第一副总理梅德韦杰夫共同会见双方参会代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两国经济工商界引起强烈反响。

2007年3月22日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再次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重要演讲。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俄罗斯第一副总理梅德韦杰夫等出席了论坛开幕式。这次论坛旨在对双边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探讨,除主论坛外,还同时举办了能源合作、信息技术、金融服务、机电产品等4个专题分论坛。

第三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于2008年10月28日在莫斯科隆重开幕,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俄罗斯总理普京共同出席并致辞。本次会议以“新局面,新水平”为主题。

第四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于2009年10月13日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与俄联邦政府副总理茹科夫共同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本届论坛以“应对危机,面对未来”为主题,为两国经济工商界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互信、深化合作构筑了重要平台。

第五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于2010年11月24日在莫斯科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温家宝表示,作为快速发展的世界主要新兴经济体和重要邻国,中俄互利合作前景广阔。双方应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动经贸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2011年10月10日第六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在开幕式前,王岐山与俄罗斯副总理茹科夫共同出席了论坛签字仪式,中俄企业在本届论坛期间共签署了16个经贸合作项目,总金额超过70亿美元。内容涉及贸易、技术转让、合作研发生产、投资和矿产开发等。

4.2.2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举办的国家级、国际性大型经贸展览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协办单位有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等10多个国外的政府部门与贸易促进机构。每年6月15日至1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定期举办。自1990年创办以来,哈洽会已经成功连续举办了23届,是连接东北区经济贸易的纽带,是开拓俄罗斯、独联体以及世界各国市场的窗口和桥梁,已成为享誉海内外的国际经贸盛会,累计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60万中外客商参会参展,总成交额逾千亿美元。

2011年第22届哈洽会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本次哈洽会着力打造对俄合作高端平台,与往届相比,本届更注重国际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共签订引智项目99项。

4.2.3 中俄蒙商会经贸合作论坛

中俄蒙商会经贸合作论坛2005年由蒙古国工商会提议,并于当年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举行首次论坛。2006年、2007年分别在中国和俄罗斯举行。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定期举行的三方经贸合作论坛。2008年中俄蒙商会第四次经贸合作论坛6月6日上午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开幕。论坛的主要议题是协商中、俄、蒙三方经贸、运输的简化问题,同时讨论三国能源、生态合作方面的未来前景。由中国贸促会、俄罗斯联邦工商会、蒙古国工商会共同主办的2009第五届中俄蒙商会联合论坛于8月16日在满洲里市开幕。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交流、合作、共赢”,目的是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进一步推进中俄蒙三国商会之间的友好往来和经贸合作,充分发挥三国地缘优势,深入发展睦邻友好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进一步展示内蒙古,密切中俄蒙在产业、经贸、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讨三国经贸发展大势,实现互利、共赢具有特殊意义。2010年第六届经济合作论坛于8月19日在俄罗斯西伯利亚举行,就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及面对的挑战以及如何促进两国企业界加深互利合作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加深了彼此互信和了解。2011年9月8日第七届中俄蒙商会经贸合作论坛在内蒙古乌兰巴托举行,中蒙俄三国能源、汽车、金融、物流、医药等行业的近百家企业的200余名代表参加。

4.2.4 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

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每年举行一次。首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于1997年6月18日至20日举行,由独联体议会大会和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共同主办。从2006年起,俄罗斯经济发展部成为论坛正式主办方。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是俄罗斯最重要的国际性大型经济论坛,每年吸引众多外国领导人、国际及俄罗斯大公司高层代表和经济学家参加,被俄罗斯媒体称作“俄罗斯的达沃斯”。2011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17日在第十五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开幕式上发表题为《共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第十六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于2012年6月21至23日成功举行,吸引了5 /多名人士参加,包括三位总统、两位总理、数十位高级部长级官员、超过75名财富1 /强企业的顶级高管以及400多名俄罗斯商界和金融界知名人士。他们聚集在一起,就如何才能拥有“发挥作用的领导力”问题共同研究、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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