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区定价策略
一般来说,商品都存在易地销售问题,为了补偿在经营中的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费用的支出,企业就要运用不同的定价技巧。
1.FOB原产地定价
即顾客(买方)按照厂价购买某种产品,企业(卖方)只负责将这种产品运到产地某种运输工具(如卡车、火车、船舶、飞机等)上交货。交货后从产地到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顾客负担。
这种价格相当于生产者的“产地价格”,或批发商的“非送货制价格”,相当于对外贸易中的“离岸价格”。此定价方法多用于运输费用较大的产品。
2.统一交货定价
与FOB原产地定价相反,统一交货定价,是指企业对卖给不同地区顾客的某种产品都按照相同的厂价加相同的运费(按平均运费计算)定价。也就是说,不论买方在何处,都实行同一售价,卖方负担运输、保险等全部费用和责任,直到把货物送到买方所在地为止,运送则是一种附加服务,因此,此价格又称为“邮票价格”。对运费在全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的商品,卖方倾向于采用这种定价方法。
3.分区定价
即企业把整个市场划分成几个大的区域,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地区价格,但在每一个区域范围内实行一个统一的价格,一般原材料产品和农产品都实行这种价格。
4.基点定价
企业选定某些城市作为基点,然后按一定的厂价加上从基点城市到顾客所在地的运费来定价,而不管货物实际上是从哪个城市起运的。
5.运费免收定价
运费免收定价是指,有些企业因为急于和某些地区做成生意,负担全部或部分实际运费。在这些企业看来,如果扩大销售,其平均成本就会降低,所节省的费用,足以抵偿这些运费开支。为此,企业往往把期望寄托在市场扩大以后所增加的销售额上。这种定价方法通常为想开拓远距离市场的企业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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