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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的组织结构

时间:2023-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2.2 国家税务局的组织结构美国财政部及其下属的国家税务局主要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和《国内税收法》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政策实施监控。根据该法案,国家税务局于2000年实施了重组和改革,将其原来以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组织结构调整为以税收业务运行为基础的4个司局和8个办事处。企业年金计划被划为“免税机构”,由免税组织与政府机构司的企业年金计划处管理。

5.2.2 国家税务局的组织结构

美国财政部及其下属的国家税务局主要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和《国内税收法》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政策实施监控。财政部主要从政策方面,通过其税务政策办公室和总律师办公室,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与管理进行规划;国家税务局则实施与最低筹资水平、待遇发放相关的规定,并规定优税合格型税收待遇的条款。

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税务局重组和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国家税务局于2000年实施了重组和改革,将其原来以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组织结构调整为以税收业务运行为基础的4个司局和8个办事处。4个司局分别是工资与投资收入司(Wage and Investment Division)、小型企业与自雇者税收司(Small Business/Self Employed Division)、大型企业与国际税收司(Large Bussiness and Internationed Division)以及免税组织与政府机构司(Tax Exempt and Government Entities Division)(6)。免税组织与政府机构司下设三个业务部门:企业年金计划处(Employee Plans,Division)、免税机构处(Exempt Organizations,Division)、政府机构处(Government Entities,Division)。企业年金计划被划为“免税机构”,由免税组织与政府机构司的企业年金计划处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处又进一步分设了三个科室:企业年金计划检查科(Examinations Branch)、企业年金守法指导科(Rulings &Agreements Branch)和企业年金客户教育与外联科(Customer Education and Outreach Branch)。

企业年金计划检查科负责不定期地实地检查企业年金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监督计划是否符合《国内税收法》中各项优税合格要求。该科按全美50个州的地理分布,曾将企业年金计划的税务检查区细分为6大区域:东北区、大西洋中部区、墨西哥海湾沿岸区、五大湖区、中部山区和太平洋沿岸区。2005年,地理区域的归属有所变更,全国共分5个检查区:五大湖区(Great Lakes Area)、墨西哥海湾沿岸区(Gulf Coast Area)、大西洋中部区(Mid Atlantic Area)、东北区(Northeast Area)和太平洋沿岸区(Pacific Coast Area)(7)。企业年金守法指导科负责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国内税收法》中的法规,对企业年金计划执行法规给予详细具体的指南,并最终确定企业年金计划的优税合格资格。企业年金客户教育与外联科具体负责对企业年金计划举办者和参与者进行计划优税合格资格的普及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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