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协作

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协作

时间:2023-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3.4 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协作劳工部雇员待遇保障局被赋予监管的“首要职责”与级别调整后,在原来依法与国家税务局、养老金待遇担保公司协作的基础上,更加强了多部门、多方面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深化协作关系。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机构间的及时协调,强调消除重复调查的必要性。

5.3.4 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协作

劳工部雇员待遇保障局被赋予监管的“首要职责”与级别调整后,在原来依法与国家税务局、养老金待遇担保公司协作的基础上,更加强了多部门、多方面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深化协作关系。

2003年6月,国家税务局免税组织与政府机构司企业年金计划处的主任、劳工部雇员待遇保障局计划项目运作副局长共同签署了国家税务局/劳工部协调协议的理解备忘录。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机构间的及时协调,强调消除重复调查的必要性。双方均承认可能出现要求他们共同介入调查的情况,并商讨何时共同进行检查或调查对双方及公众更为有利。根据协议的规定,劳工部向国家税务局提交相关表格;国家税务局也向劳工部对相关表格进行介绍。雇员待遇保障局人事部门的人员推举,可以通过位于巴尔的摩总部的企业年金计划检查科的负责人向国家税务局通报。根据协议中的自愿合规条款,国家税务局和劳工部的代表将每季度组织一次会面(22)

劳工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之间早在2005年就开展过合作。当年,劳工部与证券交易委员会联合发布《养老金顾问潜在利益冲突处理指南》。雇员待遇保障局的助理劳工部部长安·L·康姆斯(Ann L.Combs)指出,《处理指南》用于帮助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评判养老金顾问建议和推荐的客观性。《处理指南》主要面向计划受托人,它强调了在证券交易委员会职员报告中提出的养老金顾问潜在利益冲突披露的问题。证券交易委员会下属的计划合规与检查办公室提供的报告指出,潜在的利益冲突可能会影响养老金顾问向养老金计划客户提供意见的客观性(23)

2008年8月,美国劳工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他们已签署理解备忘录。备忘录将规范并加强两大机构间有关退休和投资信息共享的合作,并向投资者、计划参与者、计划管理者提供更好的信息渠道,帮助他们作出明智的退休决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