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村庄民主治理状况
在乡村之间经济汲取方式发生改变,村级组织经济权力扩大,基层党委与村级组织关系密切的情况下,村庄民主治理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从图6-1看出,在该地区认为村委会“有些作用”的被调查对象比例(38.3%)与认为“村委会成员为自己谋好处”(34.8%)的比例都高于其他地方,这两个看似矛盾的数字是因为该地的乡村关系现状而形成。首先该地区村民分化严重,对村庄组织的认识趋同率降低,村委会的合法性仍然脆弱;其次,在乡镇政府的任务要求下,村级组织完成了一些村庄公共建设,但是村级干部是下拨财政中的首先受益者。
图6-1 村委会作用
图6-2 村委会利益取向
Z镇政府对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有统一规划,村委会办公室、老年活动室、合作医疗点、村庄学校以及村庄的部分其他公共设施像筑路等,均有镇政府部分出资,另外相当一部分由村庄的公共积累提供资金,村民也反映近几年村里道路等公共设施都不用交钱了。每个村子都配合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护村队、卫生清理队等,保障村中的安全和卫生。村中大事决定者的调查中,选择“村干部决定”占总人数的81.8%。因此在“谁能为村里办事”的测量中,选择“村支书”和“村长”两项的占到60.6%,共83人选择了这两项。而“村民对村干部的约束”方面,回答该问题调查对象中,有66.9%的选择了“没有作用”。村级组织的动力及约束力来自经济来源的源头基层政府,而不是村民;村民继续被排斥在村庄建设主体之外。但从总体来看,强大的乡村地方经济促进了村庄硬件的建设。
Z镇政府依靠强大的经济资源,率先推行农村公共治安、公共卫生、公共医疗、公共教育、公共救济和公共设施等的服务,治安方面和公共卫生方面,都是镇上牵头组织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合作医疗方面,Z镇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享受合作医疗制度,镇村两级每年给每个老人投保80元,镇上负担60元;Z镇征地单位吸纳农民为征地工,近年来的征地产生的失地农民基本上采取市场就业,失地农民享有政府投保的小城镇保障,即妇女自55岁、男性60岁农民领取养老保障金。在此之前他们享受两年的最低生活待遇即每月290元钱,以防一时找不到工作生活没有保障;各村的中学小学都已经合并到镇上,对每个村庄的幼儿园也通过镇教育委员会拨款;对老病弱残的救济则是通过镇上的民政部门来扶助农民;镇上的农业委员会对村庄的桥梁道路建设与水源保护都有相应的经济支援。
在考察“村民自治对改善村民的实际生活”的效果方面得到的数据是,被调查者中选择“效果不明显”和“毫无效果”两项的占全部调查者的77.2%。在对农民富裕的影响因素的考察中,29.4%的被调查对象填写了“靠自己”,该数字高于其他地区。可见,在国家宏观政策下,尤其是宏观经济政策下,税费减免虽然切实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农民真正的富裕还是靠自己在市场经济下的打拼。就此还可以判断,在开放型的Z镇,村庄外部的市场经济相对发达,村民的经济状况直接和村庄的关联度降低,村民的经济增长与村民自治也不直接关联,村民的经济状况总体水平提高,但村庄民主治理并没有必然呈上升趋势。
在这个城乡结合部,城市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地对农村的土地有更多的要求,高速公路的修建、城市的扩建等国家征地。村干部在这些工作中首先是顾全大局保证国家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又在国家与社会间扮演了重要的协调角色,在农民那里仍然多少有些大家长村庄当家人的味道,村干部当家作主享有对农民土地的处置权,农民在土地使用、土地赔偿上都处于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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