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危机——各国的“自由选择”
在WTO“没用”的情况下,金融自由化就成为各国的“自由选择”,其所导致的金融危机自然就成为这种“自由选择”的结果。那么,各国是如何进行利弊权衡的呢?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学术界以及政府层面侧重于从收益的角度看待金融自由化对国内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在1973年提出的“金融深化论”中认为,一国若对国内金融进行过度管制而拒绝金融自由化,就会抑制国内经济增长。在这里,金融抑制的突出特征,就是负利率的出现(即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小于零)。这使资本过于廉价而不能反映其稀缺性,阻碍着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另一美国经济学家列维的研究也表明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金融深化论”也成为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自由化的理论基础。20世纪70年代以来,拉美许多国家和东亚一些国家相继进行了金融自由化改革。
然而,国际金融的动荡已经成为常态,使得各国都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之中。国际金融的动荡,还将因资本流动的变动不居而产生巨大的波及和放大效应。一国的经济和金融形势的不稳定,通常都会通过金融渠道迅速传递给所有关联国家。80年代以来,国际上先后爆发了拉美国际债务危机(1981年)、英镑危机(1992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4年)、亚洲金融危机(1997年)、俄罗斯金融危机(1998年)和南美金融危机(2001年)。在这六次危机中,除了英镑危机纯粹是由于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造成之外,其他五次危机究其直接原因,无一不是由于危机所在国过早地开放资本项目或过快地取消利率管制所造成。尤为严重的是,国际金融的“传染效应”使相关国家很难做到独善其身。
这一系列危机告诉我们,金融自由化绝非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免费午餐”。正是这些危机促使人们从风险和成本的角度看待自由化问题。
世界银行专家迪查奇切等人在1998年专门就金融自由化招致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进行了实证研究。该项研究涵盖了1980年-1995年全球53个国家的利率市场化的实践。结果显示,印尼、印度、马来西亚、墨西哥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以及几乎所有的南美国家都在推行利率市场化一年之内发生了银行危机。美国、日本、意大利、瑞典和挪威等发达国家照样未能“免俗”。
在不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美国、墨西哥、印尼和秘鲁发生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分别为12.6%、4.3%、7.1%和8.4%,而在推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则分别上升到45.9%、20.7%、30.6%和34.7%。也就是说,推行利率市场化更容易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自由化只是金融危机的必要条件,它并不会必然地导致金融危机。
对此,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兹给出两种解释。他认为,政府为存款人所提供的担保——不管是显性的或隐性的——都使银行经理承担过少的责任,这样,其投资成功时的收益归自己所有,而投资风险或损失却可转嫁给政府或公众。这就会刺激他们进行高风险投资。这是一种典型的道德损害行为。利率市场化使银行面临更大的利率风险,从而加大了银行风险转嫁和扩散后形成整个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他还认为,银行危机的另一诱因在于银行“租金”减少强化了道德损害驱动。这是因为,随着利率上限等利率管制手段以及银行业市场准入限制的取消,银行经营的“特许权”贬值,银行逐步丧失“靠政策吃饭”的稳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更加偏好风险。
有趣的是,甚至连索罗斯本人也认为,发生全球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宏观经济出了差错或是政策运用不当,而是由于自由金融市场的运作出了问题。他认为,金融自由化本身必然带来不稳定,这才是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所在。根据他的理论,亚洲金融危机应该是“苍蝇必叮有缝的蛋”的必然结果。
在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供遵循的情况下,国际金融的运行完全奉行“实力原则”,全球金融运行的“潜规则”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同时,由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金融调控经验、对金融运作的熟悉程度上的巨大差距,金融自由化的不利后果在发展中国家可能表现得更为充分,影响也可能更大。在发达的金融体系中,可通过证券化、对冲等手段来“中和”国际资本流动对本国经济的冲击,而发展中国家就不那么容易做到。在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处于主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
可见,金融自由化的风险和收益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布是严重不均衡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自由化的收益远远超出风险,这使发达国家成为金融自由化的推动者。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自由化的收益远远不能抵补他们所承担的风险以及为应对危机所支付的成本。对此,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托宾指出:“有人声称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全球化是通向繁荣和进步的道路。像东南亚那样的事态发展使人们对这样的看法提出质疑。只要世界分为不同的国家,国际金融交易不那么顺利可能是有利的。”IMF总裁克勒指出,资本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不一定都是有利的。他主张发展中国家对短期资本流入应实行管制。
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放弃控制和保护自己国内经济和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手段,放任资本自由流动,将不可避免地使本国经济发展处于发达国家强大的垄断资本势力的压力之中。爆发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马来西亚总统马哈蒂尔颇为极端地说:“我们努力了三四十年发展自己的国家,才达到今天的水平,突然却有人挟着数十亿美元在短短几个星期内摧毁了我们的成果。”
为应付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出药方,要求受援国消灭财政赤字,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关闭“问题银行”,并迅速开放国内市场。然而,对于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援助最多的泰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而言,其经济并没有出现回稳迹象。无独有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俄罗斯的援助也告失败。许多经济学家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广施援手的效果提出质疑。
世界银行在总结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的实践经验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对外开放应在内部改革和国内市场复苏之后。只有在宏观经济稳定、国内金融体系已实施自由化之后,才可以放心地对外国金融机构和资金给予更多的自由,从而把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连接起来。
对于金融自由化的最高级形态——资本项目可兑换,各国无一例外地都慎之又慎。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巴格瓦蒂所指出:“任何国家如果想开放资本自由流动,必须权衡利弊得失,考虑是否可能爆发危机。即使如某些人假定的那样,资本自由流动不会引发危机,也要将经济效率提高带来的收益与所有的损失相比较,才能做出明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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