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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的多与少

时间:2023-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税务的多与少按照一般的社会礼仪,个人收入作为隐私,不宜互相打问。而企业的收入所得要向国家纳税,应该是公开项目,不该作为隐私不报。围绕着“所得”问题,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认识从来就不一致,不一致就得管理者说了算。既然一些企业“编”出来的东西不是标准的东西,那么税务人员就有理由用非标准的手段去管理,可左可右、可减可免、可照顾可惩罚的情况就会不断增多。

税务的多与少

按照一般的社会礼仪,个人收入作为隐私,不宜互相打问。而企业的收入所得要向国家纳税,应该是公开项目,不该作为隐私不报。可汉字丰富,不该并不代表不能,公开的项目里照样可以藏着隐私的部分。

对企业来说,所得多少就得按税率缴多少。多得多缴,反过来说,少得就可以少缴。问题在于,多得了又想少缴,不好直接办就绕圈办,方法很简单,改变不了结果就改变前提,改变“所得”就得了。于是,一个数字的变量同时推动着背后一堆数字的变化。要改变后期结果,就得改变前期数字;要降低后面所得,就得加大前期成本,就得“编”报表。

围绕着“所得”问题,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认识从来就不一致,不一致就得管理者说了算。税收的尺子是标准的,但丈量的方法是不标准的,是手工活儿。既然一些企业“编”出来的东西不是标准的东西,那么税务人员就有理由用非标准的手段去管理,可左可右、可减可免、可照顾可惩罚的情况就会不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企业都希望争取花小头省大头的结果。如果双方都有这样的期待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那么,掌握在管理者手上的那把丈量尺子的含金量该是很高的吧。

黎明企业观

站得高看得远,就普遍意义来说,没错,但都站在珠穆朗玛峰上也没必要,看到的都是云和雾,况且站高的成本也不低。凡事都有度,高度也有度,适应自己身高的高度,适合自己视力的高度,适合自己需要的高度,才可能是有价值的真正的高度。

有很多时候,不是企业不守法,而是有不守法的先天条件;不是工作人员损公肥私,而是机会太多,是凡人无法不动凡心。在各城市的车站、广场流动人员多的地方,总有驱赶不尽的卖发票的人在吆喝:手撕的机打的发票,要什么有什么。野火烧不尽,一定是常吹春天的风。有需求就会有供给,管理的漏洞由此可见一斑。

很多具体问题都是一样的,往往不是政策错了,而是政策执行的标准不一,导致空隙太大。如果企业完全按照那些条文规定执行,并不是企业就承受不了,接受不了,而在于其他不少企业并没有按照那些条文执行,而且能够不按那些条文执行,在同等竞争的条件下,尤其是与同类产品企业竞争对手相比,这样成本就是不一样的。自己吃点亏倒不要紧,要紧的是成本加大,市场竞争力自然就减弱,这种情况下就应了常说的那句话:“老实人吃亏。”于是就形成一股倒逼暗流,不得已而为之,一些老实人也去干一些不老实的事,说是被逼出来的,也算是句老实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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