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增加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
一、提高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能有效减少贸易摩擦
从出口方面来看,中国减少与贸易伙伴国之间贸易摩擦的一个可行的、并应该积极引导的做法是优化中国的产业结构、增加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产品,在国外市场上能够定位较高的价格。由于国内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或拥有知识产权,使得此类产品的出口企业拥有一定的市场优势,即拥有对市场的定价权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现有的市场价格;同时,这些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遇到类似产品的竞争程度也较低。国外消费者对这些产品存在着较强的需求,他们也有促进这类产品进口的需求与动机,而不是针对此类产品制造贸易摩擦、设置贸易壁垒,以抑制其进口。
从其他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贸易摩擦的情况来看,贸易摩擦多发生在低技术、低附加值的低端产品中。中国在加入WTO以后,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发生的贸易摩擦案件除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纠纷外,几乎全部集中在低技术水平、低附加值的低端工业产品或农业产品上。截至2011年9月,这类案件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共发生了20起,占到了全部贸易摩擦案件的约65%(见表7.1)。自从2007年9月美国经济开始陷入衰退,直到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影响波及其他国家,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贸易摩擦案件发生的次数和频率也都大大高于2007年以前。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前的2002—2007年8月这6年左右时间中,中国对外贸易摩擦案件为9起,其中还有3起是发生在2007年的。从2007年9月美国经济开始陷入衰退后到2011年9月,中国对外贸易摩擦案件发生次数多达22起,是之前6年间内发生的约2.5倍。同时,中国对外贸易摩擦也更加集中在低端制成品和农业产品方面。2009年到2011年9月直接涉及中国的15件贸易摩擦案件中,关于低端制成品与农产品的贸易摩擦就有12起,占了这段时间内中国贸易摩擦案件的80%。在所有的直接牵涉到中国的贸易摩擦案件中,没有一起是关于中国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的。这充分说明了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例上升可以有效地缓解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摩擦。
表7.1 中国加入WTO以来与其他国家(地区)贸易摩擦案件(WTO争端解决机制下)
续表
注:有些贸易摩擦案件重复出现其实是中国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发生的。资料来源: WTO官方统计数据库(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dispu_e/dispu_by_country_e.htm)。
二、优化中国产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的措施
有效地优化中国产业结构、提高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例,与前述的几种减少贸易摩擦的方法是相辅相成的。首先,中国可以借助对外直接投资,在贸易伙伴国当地进行组装、销售的同时,学习国外企业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本国企业的技术更新与创新;同时,还可以借助对外直接投资,将低技术、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转移到生产成本更低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促进本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其次,采取措施促进美国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放松对中国的出口管制,鼓励它们向中国出口更多的高新技术产品,借助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与技术引进,提升、优化中国的产业结构。最后,中国政府还应采取措施促进国内企业自主创新与研发能力的提升、引导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从根本上看,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还是要依赖我国自主科技研发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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