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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产业网络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时间:2023-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全球产业网络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全球产业网络的分析框架是建立在众多理论基础之上的,并处于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国外不少学者对全球产业网络的理论渊源作了追溯,本节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全球产业网络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全球产业网络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全球产业网络的分析框架是建立在众多理论基础之上的,并处于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国外不少学者对全球产业网络的理论渊源作了追溯,本节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全球产业网络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毋庸置疑,该理论的发展是与经济全球化这一现象密不可分的,用来解释这一现象的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商品链和全球商品链理论;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理论;行为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ANT)和网络治理理论。

“网”的理论是在“链”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链”和“网”表达着不同空间概念。“链”描绘的是商品或服务诸多生产和流通活动的一种垂直序列关系,侧重一系列经济活动在不同的经济行为主体之间如何安排和切分;而“网”主要研究将一系列企业组成更大规模经济集团的企业间关系的程度和范围,侧重企业间关系的特性和界限(Sturgeon,2001)。因此,“网”的理论更注重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及其治理问题。

一、商品链和全球商品链理论

商品链的概念首先是由Hopinkis和Walleratein于1977年首次提出的,并于1986年给出了一个简洁的定义:商品链是一个劳动力和生产过程的网络,其最终结果是一个成品的商品(8)。Gereffi与合作者于1994年首次提出了全球商品链(9)(10)的研究框架,认为全球商品链是由一系列通过一种商品或产品集聚的组织间网络,将家庭、企业和国家相互联系到一个世界经济体中。这些网络在情境上是具体的,在社会上是结构化的、当地整合的,强调经济组织的社会嵌入。商品链中具体的过程或片断以节点为代表,联系着整个网络。一条商品链中每个连续的节点包含着输入(原材料和半成品)、劳动力(供给)、物流、营销渠道和消费(Gereffiet al.,1994)。

全球商品链的分析框架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1)投入—产出结构(Inputoutput Structure)。商品链是由原材料、知识、生产性和服务功能等通过不同的价值增殖活动在一条给定的产业链中串联起来的一系列流程。(2)地域性(Territoriality)。与链相关的活动的空间模式,尤其是在空间的集聚或分散化及其地域范围。(3)治理结构(Governance)。给定链内的企业内及企业间的权力关系,决定着资源的分配及其在链条内不同节点之间的流动。(4)制度框架(Institutional Framework)。主要研究国内和国际体制背景(包括政策法规、正式和非正式的游戏规则等),及其在各个节点上对链所产生的影响(Gereffi,1994;1999b)。但在实际上,Gereffi和其他大多数合作者对全球商品链的研究集中在链条的治理结构这一分析层面,部分关注投入—产出结构关系(仅限于服装和鞋类产业),而对其余两个分析层面很少有关注(Herderson et al.,2002b)。

在全球商品链治理结构这一分析层面,Gereffi(1994;1999a)提出了两种理想的全球商品链模式:采购商驱动(Buyer-driven)和制造商驱动(Producerdriven)(11)(图2-5)。采购商驱动,指拥有强大品牌优势和销售渠道的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全球采购和OEM等生产组织起来的跨国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强大的市场需求,拉动那些奉行出口导向战略的发展中地区的工业化(张辉等,2007)。采购商驱动的全球商品链中那些成熟的大型零售商和品牌商是链条的核心和驱动力之源,这些企业控制并形成如下的空间分工协作网络:总部设在核心国家,半边缘地区负责协调,生产则集中在低薪资的边缘地带。采购商驱动的商品链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如鞋业、服装、自行车和玩具等。制造商驱动的商品链则主要集中在汽车、航空、计算机、装备制造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或一些新兴的现代制造业。其核心环节对下游生产环节的控制一般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的形式来完成;而采购商驱动的价值链中生产环节则大多由发达国家的大型零售商、品牌商和代理商等通过外包网络分包给发展中国家的合约商。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其研究的进一步深入,Gereffi等人的研究重心由全球商品链转向了全球价值链的研究,如Gereffi和Memedovic(2003);Gereffi等(2005)。

制造商驱动(Producer-driven)的商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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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驱动(Buyer-driven)的商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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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全球商品链两种驱动机制

资料来源:Gereffi,1999。

二、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理论

价值链的概念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矿物出口经济发展路径的分析(Girvan,1987),用来描述一个产品或劳务从概念、通过中间的生产过程(包括物理转变的结合制造商驱动的商品链与各种各样的生产者服务的投入)、传递至最终消费者及使用后的最终处置等整个活动范围(Kaplinsky,2002)。Kogut(1985)将价值链概念用于分析企业在全球产业和构建战略性配置决策的竞争定位,而Porter(1985,1990)运用价值链的概念分析企业的竞争优势。价值链研究关注卷入链条的不同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发展的含义。价值链分析有三个要素:进入壁垒和租金、治理、系统效率。其中治理是其核心,分别有立法治理、司法治理和执法治理三种模式(Kaplinsky,2002)。

随着全球生产和贸易网络的复杂化和渗透,Gereffi等人在世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特别地将价值链的概念与发展中国家相联系,提出了全球价值链的分析框架,用于弥补早期全球商品链分析框架的不足(12)。当价值链上的一些企业根据其他主体设定的参数(标准、规则)进行生产工作时,治理问题就产生了。这些参数包括生产什么(产品定义)、如何生产(即生产过程定义,含技术、质量、劳动和环境标准等要素)、何时生产、生产数量和价格等五类。治理是全球价值链研究的核心内容,指通过非市场机制来协调价值链上活动的企业间关系和制度机制(黄永明等,2006a)。Humphrey和Schmitz(2000)根据成本交易经济学和企业网络组织等理论,将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分为科层制、准科层制、网络型和市场关系型。Sturgoen(2000)分析了在产业重组和空间配置方面起重要作用的三种治理模式:权威型生产网络(Authority Production Network)、关系型生产网络(Relational Production Network)和虚拟生产网络(Virtual Production Network)。Sturgoen和Lee(2001)以产品和过程标准程度为基础,比较了三种类型的供应关系:商品供应商(Commodity Supplier)、领导型供应商(Captive Supplier)和交钥匙型供应商(Turn-key Supplier)。Sturgoen(2002)进一步将依赖交钥匙型供应商的生产系统称为模块化生产网络(Modular Production Networks)。在上述研究基础上,Gereffi等(2005)归纳了五种全球治理模式:市场型(Markets)、模块型(Modular)、关系型(Relational)、领导型(Captive)和等级型(Hierarchy),并基于交易的复杂程度、交易信息编码的能力和供应能力等三个关键变量对五种治理模式进行了比较,协调明晰程度和权力不对称程度依次由低到高排列(表2-2)。

表2-2 全球价值链治理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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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Gereffiet al.,2005。

全球价值链视野拓宽了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现象的分析,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研究重心从制造转移至商品和劳务供应链中的其他环节,包括分配和营销;(2)链内不同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发展的启示;(3)基于价值链分析的组织间的联系的主张使得正式或非正式工作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分析变得更加容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4)对链条内所有链结与过程(而非仅仅生产)及其活动的关注,有助于确定如何在市场中通过不完全竞争和片断化以提高市场回报(Pietrobelli&Saliola,2006)。

三、行为者网络理论和网络治理理论

行为者网络理论(AN T)是由Callon(1986),Latour(1987;1999),Law(1987;1999)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基于对称性原则,行为者将行为者网络的特点描述为异构网络或技术—经济网络(Callon,1991)、人类和非人类的集合(Latour,1991;Dicken et al.,2001)、异构物质的模式网络(Law,1992)、混合集体(Callon&Law,1995)。行为者网络理论着重于客体与机构在异构网络中的重要性,并认为网络中的实体是通过与网络中的其他实体之间的关系和链接形成的(Law,1999)。对全球产业网络的研究来说,这意味着空间和距离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作为影响、权力、和链接的“空间领域”和关系范畴(Herderson etal.,2002)。此外,行为者网络理论强化了其作为流体物质的特点(Miettinen,1999),是围绕非现代情境的关于空间和流动的理论(Latour,1997)。

(一)网络治理的定义

治理是与创造秩序化的规则和集体行为的条件相关的(Stoker,1998)。自科斯用交易费用的概念区分了市场和企业两种交易方式后,企业的内部组织和市场交易这两种组织方式间的替代关系及其治理模式是新制度经济学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所关注的内容。而事实上,正如威廉姆森所说,在市场和企业这两个极端的协调方式之间,还存在着大量的中间产品的交易和中间状态的交易组织。而全球产业网络的出现,充实了这一类型组织,使其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态,与企业和市场在本质上存在差别,在治理上也存在根本的差异。关于治理的研究是名副其实的“成长行业”(Waarden&Kersbergen,2004),而“网络治理”是治理研究这个“成长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成果。关于网络治理的概论是由Jones等人(1997)首次提出的(Sagers et al.,2004),不同的学者用不同的术语,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定义(见表2-3)。

表2-3 网络治理的不同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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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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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在Jones et al.,的基础上整理。

(二)网络治理的条件

Jones等人(1997)首次规范地将交易成本经济学和社会网络理论相结合,论证了网络治理的理论基础(Sagers et al.,2004)。网络治理的“新兴和繁荣”存在四个必要条件(Jones et al.,1997):

1.需求的不确定性和供给的稳定性

在需求不确定的条件下,企业会通过外包或次包的形式分散化为自主的单位,这种解体会增加灵活性,提高适应偶发事件的范围,因为交换或租用的资源束比自有的资源更容易便宜而快捷地再分配来满足环境的变化。如意大利帕拉托的纺织业的网络结构能提高纺织企业对时尚变化的快速适应能力。知识或技术的快速变迁使得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信息的快速传播则进一步增加了需求的不确定性。实质上,需求的不确定性及供给(如劳动力)的稳定性使得网络和市场更易适应外部环境,而科层制更不易适应。

2.人力资本的高专用性

产品和服务的定制化在网络内的企业中是常见的。定制化(13)这种模式包含着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如文化、技艺、常规和“干中学”形成的团队),这种专用性是与对方的知识和技术相关的。伴随着高层次人力资本的专用性的定制化交易要求组织增加合作、亲近和重复交易以有效地在网络成员之间转移隐性知识。团队之间的合作是必需的,因为只有一起工作才能获得隐性知识;亲近能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促进隐性知识的转移;重复交易使得隐性知识在长期内得以同化。需求的不确定性迫使企业寻求分散化,而定制化、人力资本专用性加紧了对成员之间协调和整合的需求。网络治理通过促进隐性知识跨越企业边界在网络内的快速扩散而有效平衡了竞争的需求。

3.任务的复杂性

任务的复杂性导致行为的相互依赖并提高对行为协调的要求,而需求的不确定又增加了任务的紧迫性,使得当事人之间的协调更为必要和重要。网络治理能有效地将多个自主的、多样化的技术部门整合在紧迫的时间压力下生产复杂的产品和服务。对产品和服务的速度要求是网络的至关重要的条件(Powell,1990)。

4.交易的频繁性

重复交易使得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在“干中学”中得到发展并通过持续的交流得到深化,也促使了隐性知识在网络成员之间的转移。重复交易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嵌入来进行网络成员之间的非正式控制。上述四个条件的结合对网络治理的产生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交易条件的复杂性、重复性的定制化任务产生了结构嵌入。任务的复杂性要求网络成员之间加强合作,定制的过程和知识的转移加强了成员之间的协调和交易的维系,也促进了交流的频度和隐性知识的共享。总之,这些交换的条件导致了结构的嵌入;反过来,又建立了适应、协调和维系复杂的定制化交易的社会机制,形成了关系嵌入。

(三)网络治理的社会机制

结构嵌入是网络治理社会机制的基础,而社会机制是解决网络成员之间问题的有效途径。四种社会机制对交易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表2-4)。

表2-4 影响网络交易的社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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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Jones et al.,1997:926。

1.限制性进入

限制性进入是指战略性地限制网络中交易伙伴的数目。地位最大化和关系契约导致了网络中限制性进入的产生。地位最大化使合作方避免与地位较低的合作商交易,其结果是同等身份的个体间的交易。地位是建立在“过去示范的质量”或与具有较高身份的合作伙伴联系基础之上的。而关系契约使得更少的合作者进入网络。限制性进入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存在着差异。

限制性进入降低了网络内成员之间的协调成本,更少的合作伙伴也增加了交易的频率,使得行为者的动机和协调的能力都得到了扩张。更少的合作伙伴之间更多的互动可以有效减少合作方期望、技能和目标的不一致性,使交易更容易产生,也更有利于合作方进行相互调整。此外,持续的互动可以替代网络内部的社会化过程并形成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学习机制,制订交流协议并建立团队工作的常规。因此,限制性进入减少了定制化复杂交易的成本,同时增加了网络治理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完成复杂的定制化任务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也使网络更为稳定。

限制性进入也有利于维护网络内的交易。首先,更少的合作伙伴降低了企业监督的总成本,并降低了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此外,更少的合作伙伴之间更多的互动增加了网络成员身份的确认并提供了建立强联系的条件从而导致嵌入,嵌入的产生使得行为者产生共同的利益和兴趣从而导致了关系的改变——从对立面走向联盟——机会主义的激励降低。最后,更少的合作伙伴之间更多的互动产生了迭代的囚徒困境博弈,最终得到一个理性的合作解,从而降低交易中机会主义的潜在性。

2.共同的网络文化

共同的网络文化是指网络内成员普通共享的信念、价值观,包括特定行业的专业知识,它起着引导和协调成员间行为的作用。这种网络文化源于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网络,结构嵌入越深,成员分享共同文化的可能性越大。这种文化为网络成员共享,而不仅仅为领导厂商所有。但领导厂商所拥有的特殊资源(包括价值观和技术等)在网络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它可以通过各种路径进行知识的转移和扩散。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网络内的社会化使得在全球范围内地理上分散的成员产生强有力的共享文化,从而建立了强联系。

共有的网络文化对理解网络治理非常重要,因为复杂的任务需要网络内共享的社会过程和结构来影响独立的成员之间产生有效的交易。它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增加自主的网络成员的协调性:(1)通过社会化使成员之间的目标趋于一致,使合作者在共同的目标下工作;(2)用特殊语言来总结和传递复杂的规则和信息,便于网络成员的交流;(2)通过默契来恰当处理偶发事件,减少网络成员之间的摩擦。共有的网络文化降低了网络内的协调成本,促进了成员之间的有效交易,从而提高了交易的频率。

尽管共有的网络文化促进了网络的兴起和繁荣,但这种共同文化的建立并不容易。因为网络包含了众多具有不同文化信仰和价值观的交易成员,需要数十年的时间才能建立起完成复杂任务的默契和常规。这也需要第三方的支持,如行会、职业学校、协会等。总的来说,地域的相近使得成员之间的互动更加容易,因此更有利于促进网络文化的共享,如硅谷的电子产业、好莱坞电影、意大利Rrato时装纺织业等有代表性的产业网络。

3.集体惩罚

集体惩罚用于网络治理,包括网络内成员惩罚其他成员违反网络规范、价值观和目标而做出的惩罚。集体惩罚通过对违反规则和价值观的惩罚的示范定义和加强了可接受行为的参数,从而起到了规范网络成员的行为的作用。同时,集体惩罚增强了社会机制,一旦成员受到惩罚,其名誉和声誉将受到损害,从而影响其在网络中的地位和关系。因此,集体惩罚通过增加机会主义的成本而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减少了网络对其成员的监督成本,并为排序和监督同伴提供激励。

集体惩罚的局限性在于如何准确地判断该手段的运用问题。因为人们通常很难区分故意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切实的误解,特别是在高不确定性的情况和复杂任务的条件下。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加,人们越难区分其成员是否违背了网络规范。而且,事实上也存在着误解的可能。此外,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存在使网络成员所作努力的大小难以区分,也增加了误解的可能性。

4.声誉

声誉包含了对网络成员的特点、技能、可靠性和其他与交易相关的重要属性的评价。随着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交易者对其自身和对方的声誉也更加关心,声誉在网络治理中的作用也就更突出。对声誉的关注能使网络成员的行为符合共同网络文化的规范,减少机会主义产生的可能性。因此,声誉对交易的维护作用在于阻止欺骗性行为的发生,增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从而提高交易的收益。事实上,相互调整的声誉对是否进行重复交易的决定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基于结构嵌入的声誉使专业化的交易在更广泛的治理机制下产生。

同样,声誉的作用也存在局限性。例如,关于声誉的信息可能是不准确的或扭曲的,当其在长链条中进行扩散时,信息可能被扭曲。此外,当行为者过度依赖声誉而受限在小集体范围时,会阻碍创新信息的扩散。

综上所述,限制性进入限制了参与者的数目,共有的网络文化建立了地理分散化的网络成员之间的关系,声誉提供了关于参与者行为的信息,集体惩罚减少了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各种社会机制在网络治理中的交互作用促进了网络成员之间的合作行为,协调和维护着网络内的交易行为。

基于交易成本和社会网络理论分析可以得出,需求的不确定性、任务的复杂性、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和交易的频率导致了网络治理的产生,而网络治理又通过限制性进入、共同的网络文化、集体惩罚和声誉等社会机制协调和维护着网络的交易,前者导致了结构嵌入,而后者产生了关系嵌入(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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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网络治理的形成条件和社会机制

资料来源:在Jones et al.,1997的基础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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