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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的运营特点

时间:2023-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扶贫资金的运营特点(一)扶贫资金总量以国家扶贫重点县为例。图13-3 国家扶贫重点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与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变化情况注:数据来自《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三)扶贫资金投向总体来看,扶贫资金分配更多地投向了农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此外,用于社会服务资金6.8亿元,仅占扶贫资金的1.8%。农户得到扶贫资金的规模相对提高,有利于农户扩大生产规模,尽快脱贫致富。

四、扶贫资金的运营特点

(一)扶贫资金总量

以国家扶贫重点县为例。据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统计数据,2008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得到的与扶贫有关的资金达367.2亿元,比2002年增加116.3亿元,增长46.35%。无论是数量还是增长幅度都是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8.5亿元,比2002年增加42.7亿元,增长119.2%;以工代赈资金39.3亿元,比2002年减少了0.6亿元;中央扶贫贴息贷款累计发放额达84亿元,比2002年减少18.5亿元,下降18.04%;发放专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51.5亿元,比2002年增加28.9亿元,增长127.9%;省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18.9亿元,比2002年增加9亿元,增长90.9%;利用外资14.1亿元,比2002年减少3.5亿元,下降19.9%,其他扶贫资金81.4亿元,比2002年增加59.4亿元,增长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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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2 1998—2008年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注:数据来自《2009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二)扶贫资金构成

虽然2008年的中央政府的资金投入占全部扶贫资金投入的比例较2007年的72.4%下降了3.4个百分点,但高达69%的比例说明中央政府的资金投入依然是扶贫重点县的扶贫投入的中坚力量。此外,随着地方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社会扶贫意识的提高,地方政府和非政府资金正越来越多地投入到扶贫活动中,省级扶贫财政资金从2002年的9.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8.9亿元,增长91%。2008年各省级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中央扶贫资金的增长速度,特别是省级资金和东西扶贫协作资金的增长速度加快,使扶贫资金的来源正变得更加多元化,大大改善了扶贫资金的投入结构。

图13-3 国家扶贫重点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与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变化情况(单位:亿元)

注:数据来自《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三)扶贫资金投向

总体来看,扶贫资金分配更多地投向了农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与2002年相比,2008年投入农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44.5%,比2002年增长78.7%。其中种植业的扶贫资金为48.8亿元,占全部资金的13.4,比1998年增长28.6%;林业的扶贫资金为55.7亿元,占15.3%,比1998年增加47.1亿元;养殖业的扶贫资金为40.5亿元,占11.1%,比1998年增长52.8%;还有17.1亿元的资金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占4.7%,比1998年增加7.9亿元。用于基础建设的扶贫资金占全部扶贫资金的31.2%,比2007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此外,用于社会服务资金6.8亿元,仅占扶贫资金的1.8%。其中,用于技术推广及培训的4.5亿元,占1.2%;用于资助儿童入学和扫盲教育的2.3亿元,占0.6%;还有66.5亿元、约占全部扶贫资金18.3%的资金用于退耕还林等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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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4 1998—2008年扶贫资金投资农业情况(单位:亿元)

表13-4 2002-2008年国家扶贫重点县扶贫资金投向比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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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自2006—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四)扶贫资金成效

中国扶贫政策及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所产生的绩效明显而巨大。在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仅2008年一年新增基本农田385千公顷,比2002年增加106.2千公顷,增长38%。当年新增及改扩建公路里程达9.4万公里,比2002年增加1.6万公里,增长20%;2008年解决饮水困难人数641万人,占当年尚未解决饮水困难人数的21%,比2002年下降了13.8个百分点;当年解决饮水困难牲畜头数547万头,占当年尚未解决饮水困难牲畜头数的19.3%,与2002年相比下降了18.2个百分点。

表13-5 国定贫困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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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扶贫资金农户分配

2008年得到项目资金的农户占全部农户数的17.6%,比2002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其中:扶贫重点村当年直接得到过扶贫资金的农户比重为23.1%,比2002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非重点村的比重为12.6%,比2002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

在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中,重点村到户的资金规模比非重点村要大。2008年,重点村得到资金在500元以下的农户占38.7%,比非重点村低了6.9%个百分点,超过2000元的农户仅为17.7%,比非重点村高出4.1个百分点。与2002年相比,无论是贫困村还是非贫困村,得到资金在500元以下的农户比例都在下降,2000元以上的农户比例都在上升。农户得到扶贫资金的规模相对提高,有利于农户扩大生产规模,尽快脱贫致富。参与扶贫项目的项目户当年得到的扶贫资金比2002年提高;2008年,项目户户均得到扶贫资金1071元,比2006年提高了90元,提高9.2%,其中扶贫重点村平均每个参与项目的农户当年直接得到的到户资金1150元,比2006年增加44元,提高4%,非重点村当年项目户平均得到的到户资金为946元,比上年增加164元,增长21%。

表13-6 2002—2005、2006—2008年国扶县农户扶贫资金的分组比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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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根据2003—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整理,2002—2005年间与2006—2008年资金规模划分不同

(六)农村扶贫贷款

与全国县市平均水平相比,扶贫重点县人均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增长速度比全国县市平均水平高出4.6个百分点,但贷款余额的增长速度低4.4个百分点。

2008年,农户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不包括扶贫贷款)的农户数量减少,但贷款规模增加。当年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贷款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3.3%,比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户均贷款额度8322元,比2007年增加了2708元,增长48.2%。个体工商户得到贷款的比例和规模大大增加,种养大户和贫困农户的贷款比例下降,但贷款规模增加,增幅低于个体工商户。

表13-7 国家扶贫重点县不同类型农户得到贷款比例和户均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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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自2008年、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从农户借贷款来源看,农户民间组织或个人依然是主要借贷对象。2008年,扶贫重点县农户的当年借贷款中,有56.6%来自民间组织或个人,其中来自亲戚朋友的借贷占当年全部借贷款的52.2%。有43.4%的借贷款是从国有金融机构借贷的,其中银行或信用社的商业贷款占41.4%,国家专项扶贫贷款占2%。在当年新增的人均借贷款中,来自亲友处的借款占46.1%,来自银行或信用社的商业贷款占42.6%,来自政府的扶贫贷款占4.5%,其他渠道借款占6.8%。

农户逾期还款的比例下降。截至2008年底,在农户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例为57.3%,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从表5可以看出,其他扶贫贷款逾期未还的比率是所有来源中最低的,比上年下降23.7个百分点,国家扶贫贷款逾期未还的比例也低于其他借贷款,与上年相比,下降27.4个百分点。从不同来源看,来自亲戚朋友的年末借贷余额中借款逾期未还的比例为60%,来自银行的普通商业贷款的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例为58.4%,国家扶贫贷款的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例为27.8%,其他贷款的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例为42%。

表13-8 农户年末借贷款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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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自2007—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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