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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研究

时间:2023-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研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增强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支撑,特制定本规划。据不完全统计,10个涉农高科技产业的总产值已经突破1000亿元,其增加值占农业GDP的比重明显提高,为浙江省未来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打下了扎实基础。

第一节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研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增强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支撑,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基础条件

“十一五”期间,全省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启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现代农村科技推广工程,构建新型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科技进步对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农村科技政策扶持力度明显加大

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等28个与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有关的政策文件,10个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和科技促进行动方案,加强科技攻关项目的主动设计,推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和厅市会商制度,加大农业和农村科技经费的投入力度。5年共获16项国家和省先进集体奖或优秀奖。组织实施各类农业和农村科技计划项目4001项,投入科研经费20.9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各类农业和农村科技计划项目1306项,获经费资助13.2亿元,比“十五”时期的2.7亿元增长3.9倍;省本级5年累计投入农业科技经费7.5亿元,比“十五”时期的3.1亿元增长1.4倍。同时,省政府还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累计有510名农业科技工作者荣获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

(二)涉农高科技产业培育明显加快

重点围绕种子种苗、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生物质新材料、现代农业装备与设施、蓝色(海洋)农业、林化产品制造、工厂化设施农业、农业信息技术、林业生态与新能源等10个涉农高科技产业的培育,组织实施科研与成果转化项目2366项。并通过项目带动和机制创新,用科研项目带动科技企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用科技示范带动产业培育。据不完全统计,10个涉农高科技产业的总产值已经突破1000亿元,其增加值占农业GDP的比重明显提高,为浙江省未来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粮食及农业主导产业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重点加强了粮油与远洋渔业2个战略性产业,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竹木、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10个农业主导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与推广三条技术路线的集成,提高了浙江省农业科技贡献率、成果转化率和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61%、60%和90%),推动了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特别是10个农业主导产业的提升,10个产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70%以上;吸纳农民就业人数达1700万人,占农村就业人数的70%以上;每亩效益达到1500元以上,就业劳动力人均收入达3500元以上。浙江省茶叶、竹木花卉种苗和远洋渔业3大产业居全国第一;桑蚕茧丝绸居全国第二,出口量占全国30%。杭嘉湖平原成为全国3大淡水渔业中心之一。

(四)农业科技及其产业发展领域明显拓宽

为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加快了农业科学研究方向与重点的调整,基本实现了从主要追求农产品产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从动植物向微生物、农田向山地森林、陆地向海洋与空间方向转变,促使浙江省60多个技术领域研发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或部分国际领先水平,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300多项。

(五)科技服务“三农”成效十分明显

重点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和科技富民强县等5个科技促进行动。累计选派7135人次、120个团队和19个法人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8381项,帮助入驻乡镇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186个,培育省级农业科技企业432个,创办利益共同体502个,创建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6万亩,建立科技示范大户4万多户,培训农民676.6万人次,帮助农民扩大就业204.1万人。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促进行动,已有27个县被科技部列为试点县,33个为省级试点县。据20个试点县统计,特色产业总产值累计实现244.6亿元,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人均收入达12651元,年财政收入累计达34.5亿元,新增农民就业人数226.1万人,为欠发达县(市)农村经济跨越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①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全省43个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有科技人员4763人,其中专业研究人员2627人。通过项目实施,发表学术论文12183篇,出版各类著作342部,申请专利1001项,获授权专利466项。②科研基础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省拥有农业科学研究的专业实验室405个,其中国家部属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2个;实验室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8.4亿元;建有野外试验基地198个,面积达18.6万亩。③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基本形成。建立省级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195家,企业中参与科学研究人员达到2122人,研发中心已建实验室5万平方米,科研设备总值达1.5亿元,投入研发经费3.7亿元。培育省级农业科技企业477家,累计投入研发经费7.5亿元,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8%,企业技术性收入与科技产品销售的总和占企业总收入的60%,科技投入产生的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38%,企业产值比认定前增长21.8%。④创建了12个农业高科技园区。核心区与示范区面积达302万亩,已建有孵化器面积129.5万平方米,并建有一批组培室、智能温室、检验检测实验室、新产品试制实验室、科技产品展示中心、科技培训中心等公共设施,引入各类人才1002人,建立研发机构51个,科技企业520家。⑤创建了8个农业主导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整合了全省20多家科研院所、294家企业、51个示范基地县的科技创新及服务网络。参加平台建设科技人员达1100人,整合和添置共享仪器设备达1.8亿元。⑥创建了51个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已覆盖全省51个县(市、区),涉及51个农业区域特色产业。据39个服务中心统计,总资产已达3.3亿元,并与全国121家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十二五”是浙江省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任务十分艰巨。①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持续丰产,必须依靠科技创新;②突破水土等资源短缺的“瓶颈”约束,改善农业生态,适应全球气候变化,抵御自然灾害,降低农业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③延长农业产业链,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业社会服务,提高农业效益,改善农村民生,需要充分发挥科技作用;④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发展农村新能源、促进农业节本增效,离不开科技的有力支撑;⑤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自我增收能力,迫切需要加快科技培训和普及的步伐;⑥优化城乡要素配置,促进城乡统筹,需要科技支撑。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还不完全适应需要:①农村科技人才短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②农村科技资源配置总体薄弱;③农业和农村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④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按照“培育农业高科技产业,提升主导产业,保障安全供给,服务城乡民生”的基本思路,重点围绕做优粮食和远洋渔业2个战略性产业;做大种子种苗、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农业生物质新材料、现代农业装备与设施、蓝色(海洋)农业、工厂化设施农业、林业生态与新能源、林化产品制造等10个涉农高科技产业,做强畜牧、水产、蔬菜、果品、茶叶、竹木、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10个农业主导产业(以下简称3类22个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以及城乡民生生活品质提升,继续实施新一轮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现代新农村科技推广工程,不断完善创新研究与普及推广协调发展格局,推动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未来农业和现代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根据科技发展规律,结合农业科技的特点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十二五”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的结合。

1.自主创新。立足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自主创新作为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涉农高校科研体制和服务基层机制改革,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着力提升农业和农村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2.着力应用。立足于现代和未来农业发展的需要,把做优2个战略性产业、做大10个涉农高科技产业作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同时运用高新技术做强10个传统农业主导产业,并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提高现代农民素质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高效生态低碳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服务。

3.产业集聚。立足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把产业集聚作为做优战略性产业、做大涉农高科技产业和做强传统农业主导产业的战略途径,加快涉农高科技产业向优势县(市、区)和主要乡镇集聚,建设涉农高科技产业的块状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延伸完善涉农高科技产业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4.规模发展。立足于加快培育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把自主创新、创新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作为做大涉农高科技产业和做强传统农业主导产业的战略突破口,优化产业环境,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涉农科技企业,开拓新型市场,促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5.国际合作。立足于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把扩大国际合作作为做优战略性产业、做大涉农高科技产业和做强传统农业主导产业的战略选择,引导外资投向,加强科技合作,发展重点产业,开拓海外市场,推进跨国经营,培育国际化产业配套体系,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地参与国际分工。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以涉农高校院所、创新团队及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个载体为基本架构的开放式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高效生态农业、涉农高科技产业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强省。到2015年,力争农业高科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涉农高科技产业发展规模明显扩大,其增加值占农业GDP的比重明显提高,涉农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000亿元;粮食及其农业主导产业技术取得明显提升,基本满足浙江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食物安全技术支撑;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年收入突破17000元;主要动植物良种及种养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业和农村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加快浙江省由农业小省向农业农村科技强省转变。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高效生态和未来农业的发展,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突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业、现代农业装备和水土资源保护利用等6个重点领域,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和农业新品种选育3个重大科技专项,创建一批农业科技产业创新载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发展,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一)农业科技发展重点领域

1.种植业。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开展农作物分子设计育种关键技术;水稻、蔬菜、油菜、旱粮(大小麦、薯类、豆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开发;粮食超高产科技示范工程,主攻提高单位面积生产能力的技术集成创新研究。力争在优异材料创制、高技术育种、优良新品种选育、重大病虫害防治、水稻旱粮和油料三大作物超高产技术集成创新研究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国内外发明专利和技术标准,加快新品种、新组合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新品种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2.畜牧业。围绕培育畜禽种业及其健康养殖、饲料及其添加剂产业、畜产品加工业、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4条产业科技链,重点开展:畜禽分子与细胞育种关键技术,生猪、家禽、奶牛、兔、羊、鸭、鹅、蜜蜂等畜禽新品种(系)选育与中试;饲料资源开发及高效利用、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制与中试;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场配套设施和舍内外环境控制技术;乳、蛋、肉制品精深加工及其副产物高值利用技术研究,加工装备和质量安全及其标准技术研究;畜禽主要疫病诊断、监测和预警关键技术,新型高效疫苗和兽药研制,养殖场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力争在畜禽良种选育、新型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研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将成果转化应用到500家以上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到2015年全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5%,畜产品加工率达到45%,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超过80%以上,中大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80%,主要技术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生产技术与效益居国内领先。

3.渔业。围绕甬温台舟海洋渔业养殖产业、杭嘉湖绍水网地带名特优水产养殖产业和金丽衢山塘小水库高效养殖产业等3个产业带建设,培育远洋渔业、海洋资源增养殖业、淡水资源名优特养殖业、海洋生物技术、现代设施渔业和水产品精深加工6条产业科技链。重点开展专业远洋渔业船舶、高性能远洋捕捞装备及其节能降耗技术的自主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海水养殖新品种(系)选育及中试;海洋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水主养品种功能基因组及其分子设计育种、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及功能食品研制;淡水养殖主导品种和特色品种选育及中试;水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设备及其新产品研制等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示范推广,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到2015年,全省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安全水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加工率达到45%以上,渔民人均收入突破1.5万元,渔业科技综合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林特业。围绕培育林木种苗、林业生态及其碳汇、生物质(基)新材料、生物质新能源、林化产品制造5个林业新兴产业科技链;提升森林食品(经济林)、竹、茶、园林花卉、食用菌和中药材6个林特主导产业。重点开展毛竹、经济林、花卉、中药材、食用菌、林木种苗及其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生物防火林、珍贵用材林、木材加工及其林化产品制造、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等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开发,力争在沼气集中生产、高质生物燃气装备与高值化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纤维类生物质燃料乙醇、丁醇、烃烷醚类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关键技术;在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竹林效益倍增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木本油料产业培育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村镇林业与现代园林工程、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与利用、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控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到2015年,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林特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及森林蓄积和森林面积“双增”提供全面的科技支撑,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5.现代农业装备。围绕种植、养殖、林特和农产品加工等4个农业装备产业科技链的培育,重点突破农业装备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主动可靠性及柔性生产、计算机集成制造等核心技术。加强节油减排电控喷射发动机、高抗与可靠负载传动系与农用节能雾化、精密排种、农用电子与机械协同系统等绿色制造技术研究。攻克机载通讯、总线控制、检测监测、机器视觉、自律行走等农业装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制微小型农业机械通用动力底盘,山区粮油经济作物生产机械装备与技术,陆地立体设施农业种植、管理和收获作业机具、山区畜牧业饲料生产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低喷量、高附性、低污染小型植保机械设备等。到2015年,为全省现代农机装备数量快速增长、结构明显优化,机械化作业领域不断扩大,农机新型服务主体培育加快,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明显提速,优势特色6大农机产品加快产业集聚提供科技支撑。

6.水土资源保护利用技术。围绕水土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农村生活环境整治与水土保持、防灾减灾、循环农业发展,攻克一批水、土地、能源等紧缺资源的替代技术和农业环境建设与保护亟须解决的技术难点,重点开展陆地立体设施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土地整治与耕地质量培育、农业环境污染防控与修复、农业重大灾害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固碳减排、海洋生态安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建立节地型、立体型、节水型和节肥型、节能型未来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增强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

(二)重大农业科技专项

1.农业生物技术。围绕动植物和微生物、农业药物与生物制剂、海洋和林业生物技术、农业生物质材料与能源等7个产业科技链的培育,重点开展动植物分子设计与细胞育种、重要农业生物功能基因组研究;突破农业生物药物靶标发现和分子设计、新载体发掘利用、药物源头的微生物及产物高通量挖掘等前沿技术。创制新型生物“二料”(肥料、药品辅料)、“三药”(农药、兽药、鱼药)和“五剂”(食品和饲料添加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生长调节剂)等农业生物药物和生物制剂,进行可再生生物质能源和材料、林特与海洋生物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一批商业化应用生物技术成果,做大扶强一批农业生物科技企业,并使其成为研发主体,形成现代农业的先导产业和基础核心产业。

2.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围绕种子种苗产业科技链的培育,重点开展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三大种质资源挖掘、保存和利用,突破动植物分子(细胞)育种、转基因、杂种优势利用等育种高技术,加强优质育种材料创制,水稻、蔬油菜、旱粮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中试;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养殖新品种选育及中试;竹木、果品、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等林特新品种选育及中试;创建新品种(系)中试与区域示范基地,加快生物育种产业科技企业培育;加速新品种、新组合推广应用,推动浙江省种子种苗产业发展。

3.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围绕现代食品设计与制造、现代食品生物工程、功能性配料与食品添加剂、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制、食品物流与安全等5条新兴产业链的培育,提升畜产品、水产品、粮油、果蔬、森林食品5个加工主导产业链,重点开展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紧迫性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与重大产品产业化开发研究。关键技术研究立足前沿先进、节能高效和生态环保;装备开发立足产业急需、配套先进;产品开发立足方便、惠民和农业产业链延伸。同时配合省现代农业园区加工功能区建设,通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企业研发机构,做大扶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企业,并成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的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和投资的主体,进而推进企业和产业的集聚,开展产业集群创新,形成一批科技产业链和产品市场,实现科技对加工产业的振兴。

(三)农业科技产业创新载体建设

重点支持25家省级、国家级涉农重点学科和实验室进一步调整研究方向,紧密结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源头创新科研工作,争取成为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同时围绕3类22个产业,整合高校院所的优势资源,调整和增建一批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支持改善科研条件,招聘一批高层次的科研人才,推进研究方向从“促进学科发展”向“满足产业科技发展需求”转变。同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及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重点创建水稻、畜禽、淡水养殖、海水养殖、茶产业、竹产业、果品、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林木种苗、饲料、粮油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畜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农副产品生化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农产品现代物流、转基因生物技术、农业生物“三药”、植物病毒与组培、陆地立体设施农业、数字农业与农业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装备、林业生态产业、旱粮产业、园林产业、森林碳汇、生物质材料、生物质能源、远洋渔业、农产品安全等40个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及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创新机制灵活、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明显,具有国内领先或部分国际领先水平的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团队及其产业技术战略联盟。

四、现代新农村建设科技推广工程

围绕统筹城乡科技资源配置和成果转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着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以成果转化应用为主线,实行上下联动与部门协作,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富民强县、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5项科技促进行动,加快民生科技进步,为现代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一)农村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促进行动

紧紧围绕浙江省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中对科技的要求,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支持为保障,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其他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及县域经济发展。以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为核心,创建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重大项目,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创建全省性互联互通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的现代农民科技培训体系,推进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行动

继续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重点加强动植物优良新品种和优质高效安全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贮藏保鲜流通技术、农林生态保育与生态产业培育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生物质新材料和新能源、现代农业装备与设施、“山上”和“海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陆地立体设施农业等3类22个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培植一批农业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和农业高科技企业,新建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快国家级、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和环杭州湾都市型高科技农业、甬台温舟沿海蓝色农业、金丽衢山区绿色农业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步伐,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科技富民强县促进行动

以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为技术依托,以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进欠发达县(市、区)科技进步与创新为重点,从培育“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产业起步,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块状经济或产业集群为目标,做强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建立富民强县的长效机制,实现民“富”、县“强”。重点在欠发达地区,每年启动一批试点县(市、区),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集成先进适用技术。通过5年的努力,从整体上带动浙江省欠发达县(市、区)依靠科技富民强县,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浙江省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科技促进行动

以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和科技富民强县促进行动为抓手,在欠发达县(市、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实施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培育一批农业、工业科技企业,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农村科技公共服务组织,培训一批农村劳动力,增强欠发达县(市、区)跨越发展的科技支撑。结合“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充分利用结对帮扶政策,增强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促进行动

围绕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拟在部分县(市、区)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村镇,开展统筹城乡科技资源配置和创新成果转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探索和试验。重点开展村镇规划与相关政策、村镇特色产业集群创新、村镇非农产业、村镇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村镇新社区与绿色住宅建设、村镇建筑新材料、村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镇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村镇新能源利用与节能、居民健康与安全保障、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村镇信息化与运行管理、现代农民科技培训与素质提升等13个方面的关键技术开发和集成应用、普及与推广,加快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进步,力争在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上取得突破,为现代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的科技示范与技术支撑。

五、强化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保障措施

(一)深化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加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涉农高校从自身优势出发,围绕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积极组建一批新型涉农研究机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省属农林牧渔和水利等科研院所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中国水稻所、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中国林科院亚林所等在浙部属院所的科技优势,提升浙江省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办好地市农业科研院所,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农业科研院所整合力量,创建区域性地市级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市政府直接管理,提高区域农业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2.加快新型创新主体培育。支持规模以上涉农企业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项目、技术、成果到企业参与研发机构的创建,建设一批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加大对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入。

3.发挥农业高科技园区的示范带头作用。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农业高科技园区创建高科技农业企业孵化器,强化农业高科技成果的组装集成、转化示范、孵化带动,促进3类22个产业科技创新及其能力提升。支持各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载体,孵育一批科技企业、科技农场、科技大户,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创新领军人物带领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在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等综合绩效评估中,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实施“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农业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群体。打破论资排辈,完善学术交流制度,促进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成果完成人与项目承担单位以入股、转让等形式,直接进行成果产业化。设立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与成果转化推广奖,重点奖励一批对农业科技有突出贡献和成果转化推广成效显著的农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引导科技人才到农业企业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培养和挖掘农村乡土科技人才,为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专家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三)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农业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省市县三级的科技经费继续确保1/3用于农业科技;省级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的1/3用于农业类重点实验室;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农业前沿技术和科技基础性研究。省农口部门实施的种子种苗、品质提升工程建设要与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及其相关项目紧密结合,在经费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市县政府对在本区域实施的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项目要保证一定的配套经费。积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鼓励以农业企业为主体建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科技企业,支持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建立农业科技基金会。引导金融机构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开展融资、担保和保险等服务。落实有关税收支持政策,降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服务成本。

(四)加大对实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的支持力度

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引导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申请、拥有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技术,把发明专利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区域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培育,鼓励注册使用农产品证明商标和原产地标识,鼓励农业科技企业申报省知名商号,在全省范围内享受跨区域、跨行业的商号保护政策。加强农业技术标准工作,引导产学研用联合研制农业技术标准;跟踪研究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本省农产品主要出口贸易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增强应对技术壁垒的主动性;鼓励农业企业和行业组织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五)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制度创新

要着眼前瞻部署,围绕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瞄准国际技术和产业前沿,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建立面向未来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引领机制;着眼现实需求,加快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与服务基层评价体制改革,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进行表彰奖励,建立以面向应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与奖励体系及其工作导向机制;着眼资源整合,建立重大项目会商制度,省市县联动,实行集成创新支持,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从过多地注重计划项目立项转向更多地进行社会创新资源组织和工作发动,将科技计划分为资金计划和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安排资金计划;从比较关注投入转向更加注重科技产出,培育科技产业,引导科技工作重心转到切实增强创新绩效上来。重视研发链到创新链的拓展,突出全要素集成、管理方式变革、机制创新等全过程创新管理的统筹与集成。加强产业链项目的主动设计和联合攻关,完善招投标制、课题制和合同制;加强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推行重大项目监理制,强化中期评估和验收考评,建立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信用制度,努力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

(六)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发展作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措施,研究制定“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并把工作实绩列入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各级科技、农口等部门要把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项目、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认真贯彻落实科技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全社会科技法制意识,把农业与农村科技进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和科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与农村科技的政策法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技知识、科技工作的先进典型,向公众公布科技成果,让公众了解科技的最新进展和科技发展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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