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国茶产业市场运行组织模式的绩效评述
1.茶园经营规模
茶园经营规模与绩效的关系首先取决于茶园管理的技术模式。显然,如果生产管理中有大量资本密集型设备(如采摘、耕地等)应用,小规模经营是不经济的。但目前茶园生产技术大多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因此,茶园小规模经营有绩效方面的优势,这已得到很多实证研究的支持。
根据笔者对斯里兰卡不同地区和不同品种茶园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结果[3],小规模经营的各项绩效指标,不论是劳动生产率还是总可变成本收益率,均明显地好于规模化经营。进一步调查发现,劳动力投入在小规模经营中普遍高于规模化经营茶园,而构成可变成本的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则相反,这反映不同规模经营业主在生产要素投入方面有不同偏好。小规模经营茶园倾向于选择劳动力要素,而规模化经营茶园则侧重于化肥等其他生产要素。
在斯里兰卡的小规模经营茶园中,劳动力投入使其劳动生产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而规模化经营茶园的表现却与此相反。这种现象说明,仅从茶叶生产技术本身角度来看,劳动力要素投入在提高茶园生产率方面仍有很多优势和潜力。
对于斯里兰卡不同规模茶园经营中所揭示的劳动力高投入产生高劳动生产率和低投入产生低生产率的现象,可用以下的原理作出解释。短期内,茶园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
Y1=F(X1,X2),Y2=F(X1,αX2),α=P(s),(0<α<1)其中,Y1为小规模经营茶园的生产函数;Y2为规模化经营茶园的生产函数;X2为劳动力投入;X1为其他生产要素投入;α表示和经营规模有关的效率系数,它是茶园经营规模的函数,并假设小规模经营茶园,劳动生产率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其值等于1。当经营的茶园超过一定规模时,随规模扩大,α值下降。上述生产函数进而可用图6和图7表示。
图6 生产函数曲线
图7 最优劳动力投入量曲线
由于茶园规模化经营中劳动生产效率损失,在假定其他要素投入相同情况下,同样数量劳动力投入(X2)条件下,茶园单产要低于小规模经营茶园(图6)。小规模经营茶园选择c2的产量水平(图7),在该产量水平,劳动力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P,而规模化经营茶园则选择c1的产量水平。显然,c2>c1,其隐含的意义是:规模化经营茶园,劳动力投入相对较少,单产亦停留在较低水平。
和其他茶叶生产国相比,我国茶叶生产的另一特征是名优茶加工的普及。和茶园经营相类似,名优茶加工亦不具有规模优势。近20年来,市场对名优茶的需求强化了茶园小规模经营的生命力。“名优茶”的采摘和加工有劳动密集性特点,这种技术特征使得在农场式的生产管理中不存在效率上的优势。这是因为茶园管理和其他农业生产一样,在存在雇工时,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必然会因计量的困难而带来较高的管理成本。20世纪80年代后,如果没有茶园“分包”的家庭式组织形式出现,“名优茶”的发展可能会因组织制度的约束而缓慢得多。换句话说,茶园小规模家庭式经营的制度形式对“名优茶”产品创新或技术创新起到了催化剂作用。对茶叶生产农户而言,采用自产自制的生产方式,可以避免前向鲜叶交易存在的风险,从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因此“名优茶”生产技术也是农户主体所“乐于接受”的。总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制度对“名优茶”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反之,“名优茶”的发展又使得茶园“分包”式的家庭经营制度具有生命力。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小规模经营以多大程度为宜,取决于生产所采用的技术方式。另外,小规模经营亦会带来其他新问题,如因低价竞销带来的市场次序混乱和茶叶卫生质量难以控制等,其产生的原因在于小生产者不具有品牌营销能力。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新的制度来加以解决。
2.茶园小规模经营业主的入市方式
鲜叶的不易保存性使鲜叶交易存在道德风险和较高的交易成本[4],因此较大规模的鲜叶生产者一般都拥有初制加工厂。在生产实践中也有茶园经营和加工分离的情况,即存在鲜叶外部化交易的问题。完全外部化的市场性交易不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针对茶园小规模经营和茶叶初制加工规模性的矛盾,如何建立有效的交易制度是问题的关键。斯里兰卡和肯尼亚主要采用内部化和集中加工方式,日本采用农协的横向合作组织。
除了鲜叶交易外,成品茶交易的入市方式也是需要关注的另一问题。茶叶专业市场为农户提供了交易平台,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入市”问题,但如何强化农户品牌营销能力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质量承诺制度,仍需要新的制度来进一步完善。
3.大宗茶的精制加工规模
大宗茶叶精制加工的规模经济水平状况可用大于最小有效规模(Minimum Efficient Scale,M ES)的企业数目比例或行业实际平均规模与M ES的差距来表示。利用工程法,我们对珠茶精制加工经济规模进行分析,得出其M ES为750~1000吨/年[5],这个数据高于2004年中国市场年鉴中的643吨/年,从中可以说明中国大部分精制加工企业存在规模不经济的经营状况。
4.出口大宗茶的初、精制联结方式
在我国茶产业发展的较长历史时期中,茶叶精制加工企业一直作为独立的产业主体存在,这在其他产茶国是少有的。从技术角度分析,在特定条件下,精制加工的专业化分工有其合理性。斯蒂格勒的产业组织分工理论认为[6],产业组织分工源于市场需求容量的扩大。同样,从茶产业组织结构发展的历史来看,精制加工环节从茶叶初制加工中分离出来一是由于原料生产的极度分散性,二是由于出口的需要。我国绿茶原料品质多样,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统一了出口绿茶的级别及相应的茶号,以便对茶叶进行精制加工的技术处理,达到出口绿茶品质的一致性。随着出口容量的扩大,从事精制加工具有规模经济,出口加工企业便应运而生。但大宗茶初、精制加工的非整合式安排会增加产业的运行成本,因此在一定程度削弱了我国绿茶的出口竞争力。
5.茶叶专业市场的交易效率
目前,茶叶交易市场从区域分布和赖以生存的市场基础来看,是集市式的市场组织。集市贸易是一种适合单位交易数量少及低集中度市场结构的交易制度安排,其经济意义在于降低交易者搜寻信息的成本。茶叶专业市场以名优茶交易为主,供、需主体的小规模性和极度分散性是集市式茶叶交易市场存在的基础。为什么外销大宗茶的原料交易很少通过茶叶交易市场进行?这可以从外销茶原料与地方名茶的供需主体差异中得到解释。从供给方面来看,名优茶生产主体分散、规模小,而大宗茶原料生产主体相对集中;而从需求角度分析,地方名茶需求主体主要是众多分散的消费者,外销原料需求主体是集中度较高的精制加工企业,集市式的茶叶专业交易市场不适合于高集中度的产业组织结构。
6.出口交易制度
比较拍卖交易和中国式的非场内交易两种制度,哪种制度安排更具绩效方面优势,现有文献中并没有更多的实证资料。但从中国近几年茶叶出口的绩效来看,这种非场内交易方式的确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国茶叶出口商的低价竞销行为,以至于我国茶叶出口价格的持续走低。中国绿茶在国际市场上有着垄断的优势,但在实际交易中却存在买方垄断的竞争状况,中国茶叶出口企业始终处于被动的局面。这是否与我国茶叶出口交易制度有关,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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