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宁市林业发展情况分析及预测
李孔全 罗旻雯
2010年以来,南宁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通过加快林业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使南宁市林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2010南宁市林业发展情况
(一)营造林情况
2010年,南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南宁市政府关于加快乡(镇)建成区绿化工作实施意见》、《2010年南宁市深入开展大种树活动工作方案》、《2010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工程实施方案》等多个植树绿化文件,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市组织实施“绿满邕城”造林绿化行动。1~10月,南宁市相继开展了“兴水利、大种树、强基础、优生态、惠民生、促发展”活动、“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党政军警民“种植20万株大规格树木”工程、三月“植树月”主题实践活动、群众团体公园绿地植树活动、城区花街布置工程、认种(认养)纪念林项目等7个植树造林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全民参与机制,扎实推进营造林工作。
1.造林绿化工作
截至2010年10月20日,南宁市共完成植树造林24.32万亩,完成广西区下达任务21.36万亩的113.85%,其中山上新造林21.52万亩,山下绿化2.8万亩。山下绿化中,通道绿化5037亩,城镇绿化7271亩,乡(镇)所在地绿化10548亩,工业园区绿化897亩。马山县国家级石漠化治理工程完成封山育林2.28万亩。
2.退耕还林工程
2010年,南宁市完成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任务1.5万亩,并完成2009年度全市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的评审工作。9月正式下达的2010年度任务中包括荒山荒地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截至10月20日,全市已完成荒山荒地造林0.6万亩。
3.义务植树工作
2010年,南宁市各级开展的植树造林活动达58次(点),共有55698名干部群众参与了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048.98万株,占年度任务1000万株的104.9%,义务植树登记建卡率、尽责率达95%以上。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1.主体改革工作
2010年是南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攻坚年”、“林改质量年”和“配套改革启动年”,南宁市多次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质量保稳定会议,狠抓改革质量。市林改办也成立了林改专项督查组,分五个小组协同广西驻邕督查员定期到各县(区)核查林改质量和进度。各级严格坚持“三上三下”、“四签两不准”、“两个三分之二”等林改工作程序,确保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材料完整齐全,力争把每一本林权证都办成“铁证”。截至2010年10月15日,全市完成勘界664.14万亩,占年度任务680.8万亩的97.6%;累计完成勘界1229.47万亩,占总任务1353.9万亩的90.8%;完成发证面积363.95万亩,占年度任务553.3万亩的65.7%;累计发证924.08万亩,占总任务的68.3%。预计到2010年底可按时完成全年改革任务。
2.配套改革工作
南宁市的武鸣和宾阳两县被列为广西区林改配套改革试点县,两县已分别制定了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并上报广西林改办。武鸣县已完成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大厅建设,落实了大厅工作人员,配置了办公设备,草拟了武鸣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林业发展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配套改革。
3.后续产业发展工作
2010年,南宁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抓规划、抓典型、抓示范,采用“公司+基地+农户”三位一体和立体生态养殖的模式,宣传发动林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下种养经济,积极引导立体养殖、特色养殖,推进养殖业生产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林下养殖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截至2010年10月底,南宁市树立了10个发展林下经济示范点,发展林下养猪956户,林下养猪104.56万头;林下鸡场4743户,林下养鸡4611.98万只;林下养牛279户,林下养牛10.95万头;林下养羊798户,林下养羊10.11万头;林下养蜂137户,林下养蜂近1万群。南宁市林下经济产值达8亿多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情况
2010年10月8日,南宁市出台了《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大森林工程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南发〔2010〕34号),明确提出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要求。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市围绕加强薄弱环节绿化、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等工作目标,上下真抓实干,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2010年1~10月,南宁市完成24个乡(镇)建成区的消灭绿化空白街道、完善改造增绿工作,共种植大规格树木19618株;完成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16个村,种植树木65911株,预计到2010年10月底前能完成全部任务27个村屯绿化任务;实施了60个“生态园林单位(小区)”达标建设;完成“百万农户种千万株树”活动,植树273.57万株,占年度任务254万株的107.7%;对《南宁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开展不同载体(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宣传栏)、不同方式(专题片、报纸专栏、知识竞赛、讲座)的全方位宣传,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指标要求,即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达80%以上。截至2010年10月底,南宁市森林覆盖率达43.6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98%、绿地率33.67%、人均公园绿地12.53平方米,所有考核指标都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
(四)林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及林产品市场建设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南宁市完成林业产业产值90.65亿元。全市营造以速生桉为主的短轮伐期原料林面积330万亩,居广西区第一位。全市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及其他林业企业2983家(木材销售企业780家,加工企业2203家),其中人造板加工企业167家,锯材、木片、旋切单板加工企业1447家,木、竹家具企业404家,其他木、竹制品制造企业209家,林化产品加工企业23家(其中松香厂22家,栲胶厂1家),制浆造纸企业3家。木材产量、木材加工业产值等指标均居全区前列。年产值超亿元企业有5家,被评为“自治区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有7家,有5个产品获“广西名牌”称号。2010年,引资新办年产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胶合板企业15家,年产5万立方米和年产15万立方米的刨花板企业各1家,同时首家阻燃胶合板生产企业已落户南宁。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的浆板机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3万吨高级生活用纸项目、广西华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纸业分公司2.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半成品和2.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纸品技改项目等均已建成投产。中国—东盟(南宁)林业产业物流园项目选址已初步纳入新修编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了一期用地规划和用地预审工作并抓紧开展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工作。中国—东盟(南宁)花卉博览园已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500万元,生产性投资5000万元,建成园区道路10公里、排水管网25公里、电线管网5公里;已有15家种植业主进驻园区,共租用土地400亩。
(五)农村生态能源建设情况
完成2010年广西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非贫困村沼气池建设3601座,占计划任务的74.7%,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327个。完成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建设项目,占计划任务7508座的94.3%;完成乡村沼气服务网点88个,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建设82户,占计划任务的45%。完成全市“万名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强基惠农春季大行动”新建户用沼气1000座,完成投资25万元。组织技术人员下村、屯开展沼气知识技术培训,累计组织人员下乡培训达126人次,下乡(镇)开展宣传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3210份,出版3期活动板报,开设一期专业沼气培训班,培训人数达86人。预计到2010年底可完成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年度任务。
(六)森林资源保护情况
1.强化林政管理
一是做好征占用林地办理工作,对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及上报。全市共办理征占用林地55起,征占用林地面积853.0159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7918.3574万元。二是加大林木采伐管理,严格制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及时下达森林采伐量及商品材生产计划指标到各编限单位,共下达商品材生产计划蓄积289.77万立方米,出材179万立方米;共审核采伐林木蓄积量160.54万立方米,出材量121.42万立方米。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2010年全市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506.66万亩,年补偿基金4827.64万元;已按计划把费用落实到各单位。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积极开展“爱鸟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工作。五是加大木材运输证签发与管理监督力度,完善了运输证的领证、签发、管理体制。
2.加强森林防火
截至2010年9月30日,南宁市共发生林火35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3起;较大森林火灾22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场总面积289.47公顷,其中受害森林面积90.38公顷。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126‰。出动扑火车辆292辆次,出动扑火人数2009人。已处理火灾案件8起,处理率23%。先后三次组织高峰、七坡、青秀区、宾阳、隆安和五象森林公园等专业森林消防队共132人,支援百色火灾东兵西调扑火任务,受到广西和百色市高度赞扬。完成了武鸣、江南和兴宁区等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每个县(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配备人员20~30人;乡(镇)分场和重点林区村屯配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5~20人。2010年南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森林防火应急装备项目为全市各县(区)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风力灭火机100台、扑火安全服、帽、手套1000套,扩建银林、连山2个野外林火监控。
3.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2010年10月20日,全市共发生各类森林案件1338起,查破案件1279起,综合查处率为95.6%。其中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32起,查破80起,查破率为60.6%;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人,刑事拘留61人,逮捕29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206起,查处1202起,查处率为99.4%;抓获违法人员1134人,罚款689人,警告60人,收缴林木树木约0.8万立方米,野生动物约2000只(头/条)。
4.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全面达标
受2009年秋季以来持续干旱气候和南宁市马尾松毛虫自身发生发展规律的影响,2010年南宁市越冬代松毛虫爆发成灾。为遏制灾害的扩大发展,南宁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应对,及时发布灾害趋势预测,提请有关单位加强防范,部署应对防治工作,确保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并先后通过南宁日报、中央电视台“关注三农”栏目、南宁电视台生活频道,正面报道南宁市松毛虫发生与防治情况,为林区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南宁市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30‰,比责任状指标4.5‰低3.2个千分点;松毛虫成灾率2.84‰,比责任状指标4.5‰低1.66个千分点。无公害防治率90.5%,比责任状指标80%高10.5个百分点。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7.8%,比责任状指标80%高17.8个百分点。木材调运检疫率99.2%,比责任状指标97%高2.2个百分点。种苗产地检疫99.5%,比责任状指标高2.5个百分点。
(七)山林纠纷调处情况
2010年,南宁市开展跨市、县(区)山林权属争议问题排查五次,共计排查出跨市山林纠纷问题46宗,跨县(区)44宗。南宁市林业局参与主持或配合其他部门促成3宗山林纠纷的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向南宁市政府提报了6宗纠纷案件的行政裁决意见,已作出行政裁决1件;对9起案件进行了现场勘验;主持召开了7件纠纷案件当事人质证辩论会3次;协调组织召开有关纠纷问题处理工作协调会13件次,开展纠纷问题调查17宗次,其中组织召开国营横县石塘林场与宾阳县甘棠镇南桥村委南岸经联社山林权属争议等案件工作协调会5次;代市政府拟发有关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2份;调查答复纠纷问题信访件7件;接待群众因山林权属问题来访31次计88人;开展了2次“公开大接访暨与民沟通”活动。
(八)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截至2010年10月20日,南宁市核发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28份、《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29份。全市共培育造林苗木2819万株,其中桉树苗2506万株,马尾松苗144万株,湿地松苗115万株,杂交松2万株,杉木苗10万株,任豆苗27万株,板栗10万株,油茶苗5万株,为全市造林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九)林业科技研究情况
在广西区林业“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之一的《马尾松高产脂良种选育及采穗圃营建》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已收集到区内外松树高产脂无性系300多个,营建高产脂采穗圃50亩,目前采穗圃建设已基本完成并开始在全区林业科研生产上发挥作用,年内为全区各地营建高产脂种子园提供优质穗条10000多条。基本掌握了实心瓜多竹的苗木培育和栽培管理技术,引进、培育试验用竹苗500多株,完成造林试验用地整地备耕10亩。培育各种香椿苗木19个种源和优树号2万多株,出圃苗木1万株,营造种质资源试验林7亩,矮化丰产试验林5亩。完成了《国家重点马尾松良种基地中长期规划(2010-2015年)》的编制工作和良种基地动态数据库数据录入工作。
(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情况
截至2010年10月底,南宁市已建立7个县级工作站,97个乡(镇)林业站,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县、乡(镇)三级林业站管理体系。举办了1期乡(镇)林业站技术骨干培训班,共培训12个县(区)102个乡(镇)林业站技术骨干120人,提高了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的技术及政策水平。
(十一)五象岭森林公园启动建设情况
2010年9月29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启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0]264号),标志着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五象岭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正式启动,预计该项目2011年6月底可正式完工。
(十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情况
2010年,南宁市争取到中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涉及3个林场316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广西配套各316万元,共632万元。到10月底,全市各国有林场正在开展危旧房改造方案的制定,落实异地重建建设用地以及筹措资金等工作。
二、2010年南宁市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造林用地难以落实
荒山荒地越来越少,造林基本上只能靠更新迹地和小部分低产林改造,今后每年的植树造林用地将越来越有限。部分撂荒地属于多年的纠纷地,无法进行造林。目前南宁市仍处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部分农民对自有林地的经营方向未确定,部分承包造林大户只能采取观望态度。2010年,南宁市营造林工作与2009年同期相比,已呈现出明显下滑趋势。未来几年,全市的造林工作内容将逐步由大面积荒山荒地造林转向补植增绿和脆弱环节绿化。
(二)林业企业缺乏竞争力,林业产业产值难以实现突破性发展
南宁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较为分散,近几年虽然在林业部门的引导下建立了一些木材加工集中区(场),但都是临时性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比较难,稳定性差,受城市建设拆迁影响大,投资业主往往采取短期投资行为,不愿意对市场加大投入,使南宁林产业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资金有限、加工方法单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趋同化、缺乏竞争力等问题,林业企业极容易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亏损、倒闭,并进一步影响南宁市林业产业产值的提升。
(三)商品用材林发展单一化
目前,南宁市商品林基地大部分种植的树种都是速生桉,一方面,传统优势产业松香加工由于原料供给能力不断下降而不得不面临失去优势地位的风险;另一方面,单一树种造林导致的病虫害灾害风险概率增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难度也相应增大。
(四)林业违法犯罪案件和山林权属纠纷不断增加
商品林业快速发展和各项开发建设使林地价值回归,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在利益的驱使下,山林权属争议与日俱增,由涉林纠纷引起的林业案件数量也逐渐增加。现行政策法规不健全,无法适应当前林业发展形势,使得打击林业违法犯罪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难度加大。加上一些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在维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制止乱砍滥伐方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彻,预见性不强,导致局部出现打击不力的现象。
(五)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混乱,基层林业部门人员、经费不足
南宁市的乡(镇)林业工作站全部下放由乡(镇)政府管理,由于部分乡(镇)领导对林业重视不足,导致基层林业部门出现人员的、经费不足现象,造成林改、能源、防火、森林公安等多项工作“无人工作”的局面,严重影响各项林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2011年南宁市林业发展预测
(一)营造林工作
2011年,南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绿满邕城”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精神,重点实施好城镇绿化、通道绿化等山下绿化项目,实施好南宁市“绿满八桂”试点工作。一是抓好山上造林工作。全市计划山上造林1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万亩,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4万亩。二是做好2010年度中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共涉及3个林场1.5万亩林地。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1年全市集体林改勘界任务88.2万亩,累计完成勘界面积占总任务面积1353.9万亩的100%。累计完成发证到户面积占总任务面积的90%以上。2011年1~3月份,组织对各县(区)2010年的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林业产业建设
全市木材加工业产值达50亿元,比2010年增长10%以上;人造板生产能力累计达182万立方米,实际产量达145万立方米;积极配合推进“中国—东盟(南宁)林产品加工交易中心”项目的建设;组织开展中国—东盟(南宁)红木家具集散中心、南宁市南方疫木处理中心和广西南宁林产品加工交易中心等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结合南宁市“绿满八桂”试点工作和城乡风貌改造三期村屯绿化工作,选取位于高速公路和二级公路主要出入口及沿线附近或靠近市区、地理位置较重要的32个乡(镇)开展乡(镇)建成区绿化,计划于2011年春完成32个乡(镇)建成区的完善改造增绿工作。建设公路绿化示范样板带,建成市级公路样板带2条共45公里,绿化面积2950亩;建成县(区)公路示范样板带4条共30公里,绿化面积1500亩。建设邕江两岸绿化示范样板带1个,重点实施邕江市区段两岸沿线约22公里(北岸:石埠—工人医院21.53公里;南岸:三津—水塘江口22.85公里)3177亩未开放利用滩涂地的绿化工程。
(五)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完成316户林场职工危旧房的维修和异地重建工作。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2011年度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涉及8个林场747户,改造面积53569平方米。
(六)森林防火工作
努力把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广西、南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责任指标(1‰)内,争取低于评奖指标(0.6‰)。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建重点林区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100个。
(七)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840座,大中型沼气池项目4处,农村沼气县级沼气服务站8个,乡村级服务网点175个。
(八)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积极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县(区)有关部门处理好集体林权改革中出现的重大山林纠纷问题,有效防范因集体林权改革山林权属争议引发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积极开展调处产业开发和经济区域发展中出现的重大林地权属纠纷问题,合理协调重点公共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力争在2011年解决5~9宗历史积案,为历史积案解决开创新局面。
(九)森林公安工作
全力推进南宁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五化”建设,不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对重点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茂密区、重点路段的巡防检查力度,加强与各执法机关和各乡(镇)林业站的协作、沟通和联系,加强林区情报信息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确保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加强“三情四网”建设,积极探索林区治安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把森林公安机关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根据南宁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2011年南宁市马尾松毛虫发生动态将进入低发期,但不排除个别桉树病虫害爆发的可能。预计2011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万亩,比2010年略有下降,其中个别桉树病虫害发生种类和发生面积会有所上升。2011年,南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将控制在0.45%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森林植物检疫率达97%以上,松毛虫成灾率控制在0.45%以下。
四、2011年南宁市林业发展对策
(一)实行优惠扶持政策
结合南宁市实际,制订出台优扶林业产业政策,大力发展速丰林、林浆纸、家具加工、人造板、林产化工、油茶、花卉、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森林旅游和竹藤加工等十大特色产业。
(二)积极扶持龙头企业
扶持发展一批原料有保障、规模大、上档次、辐射面广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银行融资信贷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市场”的发展模式,从而全面提升全市林业产业水平。
(三)合理调整种植结构
合理规划,科学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实现商品林经营由单一速生桉树林向多林种、多树种全面发展的转变。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深入探索创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林业违法犯罪打击工作方法,组织好政策、法规调研,促进和完善地方立法,在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权益分配中,加强承包经营管理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法》。
(五)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争取把南宁市乡(镇)林业工作站恢复为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同时要求各县(区)林业局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收回乡(镇)林业站“人、财、物”的管理权。加强林业行政工作职能整合或分解,科学合理地充实林业人员,完善机构建设,确保林业有人管、管到位。
(作者单位:南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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