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黄景群 吴贯海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需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得到提高。”近年来,防城港市经历了一系列的突发事件如2008年的防城区泥石流造成3人死亡事件和上思县53名学生集体感染甲型肝炎事件、2009年甲型H1N1流感事件以及2010年江山白浪滩群体性事件等,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对防城港市公务员(含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提升公务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迫在眉睫,时不待我。近期,我们重点围绕全市公务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现状、开展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现实意义和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防城港市公务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现状
(一)防城港市公务员队伍现状
1.从总体上看,防城港市公务员队伍状况较好。近年来,防城港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公正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乡镇锻炼成长,提高年轻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有很大提升。
2.从结构上看,防城港市政府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趋于合理。至2009年底,全市政府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务员总数3916人,其中女性1048人。从公务员队伍知识层次看,研究生学历108人,本科学历1834人,专科学历1612人,中专及其以下362人;从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看,年龄在35岁以下的1000人,36岁至40岁810人,41岁至45岁872人,46岁至50岁672人,50岁以上562人;从培训情况上看(厅局级不纳入统计),参加培训总人次达6772,人均不足2次,培训以在职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分别为3487次和1998次。培训机构以其他培训机构和党校(含行政学院)为主,分别为4823次和1569次。
(二)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与公共安全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思而有备,有备无患”。这两句话都告诉我们一个原理,就是人要有居安思危的思想,要具有危机意识。在近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各种突发事件(如2010年4月21日防城区江山拆除违法搭建物事件)的处理已经表明,一些公务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可能引起的突发事件不确定因素、爆发的征兆、信号和结果等知识缺乏应有的了解判断,对事件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缺乏认识,未能在源头上很好地控制突发事件的苗头,从而使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处于被动局面。目前,防城港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经济高速发展期,如果我们公务员意识淡薄,认识不到社会新问题,注意不到一些群体性事件新动向,对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危机缺乏警觉性和应变力,没有积极主动地在提高应对能力上多下工夫,这样就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难免力不从心,无法做到积极、主动、有效应对,从而工作滞后、被动,以致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2.应急知识与公共安全形势要求不相适应。据抽样统计,目前全市公务员中熟悉应急管理工作的不到25%,在市、县直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单位熟悉应急管理的专业性人才不到50%。以港口区为例,2008年以来,该区共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4次,每次参加人数约150人,占该区干部总数10%不到。绝大部分公务员都能熟悉自己本部门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但对于一些与其实际工作相关知识往往都不太注意加强学习和掌握,如防灾避险应急知识。2010年4月份,市应急办向全市干部职工免费发放《公众防灾避险应急手册》5000多册,并要求相关单位要确保发放到位和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但到8月底,我们到部分单位检查时发现,一些单位根本没有将该手册发放到干部手中,领回后丢弃在办公室,少部分单位干部职工也是没有认真阅读,干部意识上没有对此形成根本的重视。随着防城港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共安全形势日趋复杂。政府公务员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者和指挥者,掌握和熟悉应急知识,妥善应急各类突发事件是责无旁贷的义务。而目前,防城港市公务员应急专业知识整体水平不高,特别是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的功能、应急管理的模式与实施、应急管理的方法与运用、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以及事故灾难的处置与防灾避灾等基本知识上亟待加强。
3.预测能力与公共安全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在市、县两级,掌握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具有科学的预测评估能力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才稀缺。这与我们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专业系统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相关,2009年以来,市级共举办应急处置能力专题班2期,培训人员共计约700人,占市直机关公务员(1428人)的50%不到,而对预测评估能力方面的培训基本空白。突发事件的发生虽然具有突然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但大多数事实证明,大部分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不全是天上飞来横祸,大都有其产生之因,往往存在于工作的疏漏之中,出现之初也会有一定的端倪。尽早的发现并作出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前介入并争取化解的可能性极高。但由于各种原因,防城港市公务员参与突发事件的预测和评估工作相对较少,预测和评估工作比较原始,都是一级一级形式上的,只知道往上报告,大多没有作出科学预测和评估的能力。同样,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我们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突发事件发展形势的把握能力至关重要,有正确的分析把握能力,才能制定科学的全局的应对方案,提高应急应对的反应速度,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4.决策水平与公共安全形势要求不相适应。防城港市公务员不缺乏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但对于社会管理本领和执行能力的掌握还比较欠缺,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普遍偏低。面对复杂局面,有的公务员不去认识、不懂分析、不会处理,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和处理复杂局面,经常把问题上交,把问题扩大化,从而导致了不少“到市、赴邕、上京”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与个别公务员素质能力低相关。对个别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胜任工作公务员,如何提高其素质能力没有常效培训机制,特别是科级以下公务员的培训形式单一,大都以自学为主;二是应急管理工作没有纳入绩效考核项目。经济发展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都已确定为绩效考评内容,唯独应急管理工作还没有纳入;三是一些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没有足够重视。从上面培训统计数据可看出,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内容大都以本单位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占培训总人次的81%。单位对公务员在应急管理学习培训、科普教育、应急演练等方面缺失,从而导致公务员面对突发事件时就出现智力低下,没有决策处置和正确应对的能力,延误处置突发事件的最佳时机。
二、开展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意义
公务员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代表着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形象。我们认为,提高公务员的应对处置能力,不仅要使其在常态下管理好经济社会事务,更要在非常态条件下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这都是作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职责。当灾难来临时,我们公务员应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有其重要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应急管理事关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当前,防城港市正处于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GDP、财政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一般预算收入连续两年增长40%以上。经济实现较快增长并逐渐积累后劲,社会和谐稳定,内外关系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全市上下形成了人心思进、人心思稳、凝心聚力谋求发展的大好局面,总体形势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公务员的辛勤工作和艰苦奋斗。尤其是担负有应对突发事件职责部门的公务员,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又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防城港市还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发展机遇和矛盾风险共存,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任务依然艰巨,各类突发事件诱因复杂多变。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只有及时有效地化解突发事件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巩固目前形成的发展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富民强市、幸福和谐”的发展目标。公务员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体队伍和骨干力量,加强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公务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至关重要,使其切实担当起自己的角色和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有利于公务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国人部发[2003]48号)中,明确规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我国公务员应该具备的核心能力之一。在当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下,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民主、服务、责任政府,应对并处置好突发事件是各级政府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突发事件的重要特征是偶然性和广泛性,这就对公务员的紧急应对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公务员作为应急管理的主体,居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既是上级政府和领导意图的传递者、宣传者和执行者,同时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决策者。事件处置是否及时得当,小则会影响群众的日常生活,大则会影响国家的和谐稳定,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公务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表现,是公务员自身素质、处突能力、道德修养、工作作风等等的综合集中最好的反映,所以将“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作为衡量公务员通用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更有利于公务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三)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风险防范和忧患意识
风险防范和忧患意识是一种清醒的居安思危感和预见意识,更是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体现。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具有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认清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审视我们正面临的形势,增强公务员的风险防范和忧患意识,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缘由:一是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作为处置突发事件主体的广大公务员队伍如果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高度的责任意识来化解危机,放任事件发展,就可能产生更大的危害和恶果。“瓮安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事件发生之初作为处置事件的领导和干部都以为只是一件小事而不加以重视和妥善解决。一周之后,事情突然急转直下。最后发展成为重大的社会事件。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谈到“6.28”事件的教训时说:“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事件。起因简单,却由于当地干部处置失机,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参与,酿成严重突发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的形象”;二是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他与突发事件共存在。有突发事件,就要处置,要处置好突发事件就必须加强处置能力建设。广大公务员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负起责任,增强风险防范和忧患意识,真正成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骨干。
(四)有利于加强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判断能力
科学决策和判断能力伴随着公务员处置突发事件的全过程,无论是在事发前、事发中,还是事件结束后。突发事件出现之初,都会出现一定的端倪。这就需要公务员透过偶然性发现深刻的必然性,及时地抓住初露的端倪,捕捉先机,把问题解决于萌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这都需要公务员具有科学决策和判断能力。当然任何一个公务员,其知识水平和经验总是有限的,要得到一个相对正确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就必须依靠科学,特别是专门领域的专家意见。目前,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门为市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同时,每个部门和行业都有自己的专家学者,公务员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多听取专家学者提出意见或建议,作出科学的决策和正确的判断,为处置突发事件取得先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公务员作为决策者更需具有科学决策和判断能力。对事情有深刻的洞察力,抓住问题的关键因素,确认威胁的对象,找出威胁的来源,解决事件的力量,需要多少时间解决问题等,做出准确和迅速地判断;在突发事件结束后或终止后,同样需要公务员具有科学决策和判断能力,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成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特别是在制定重建计划,制定发展政策,恢复生产等等工作,都需要公务员具有科学决策和判断能力。
(五)有利于提升公务员的组织协调能力
公务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必要前提,更是建立高效政府的需要。突发事件大多具有影响的广泛性、强烈的破坏性、冲击的连续性,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置,极易由一种矛盾引发出多种矛盾,以致迅速向更大的领域、更多的方面发展。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关键是速度,必须避免上下推诿或相互指责。同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多部门、多人员的有效配合,其来源于不同的层次、不同部门,这就更需要相关公务员负责开展协调工作,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种力量,迅速有效地展开行动,力争使事件造成的伤害减至最低。
三、提升公务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议
当前,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深入实施,钢铁、核电、金川三大项目的稳步推进,防城港市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工业化城镇化规模不断拓展、城市综合功能日益完善,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对公共安全形势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也会日益增多,应对的难度也在增强。这些突发事件,不仅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如果处置不当还可能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和谐安定。因此,结合防城港市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全面提升公务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健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机制
1.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领导。市、县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将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纳入干部培养计划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布局,确保顺利实现培训工作目标。明确本级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点,每年每名公务员至少要参加过1次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并应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培训教育提供依据,使公务员应急能力培训教育工作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县应急管理机构要把加强人才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在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培训中,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又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保证培训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公务员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知。
2.明确应急培训的具体对象。要培养一大批懂得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应急预案的复合型应急管理人才和不同领域的处置突发事件专门人才,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情,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我们认为,从防城港市现实出发,培训的具体对象可重点倾向如下公务员队伍:一是党政领导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重点是增强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各有关部门举办的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要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每年面向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举办一期应急管理知识讲座;二是应急管理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着重加强对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业务科室人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三是处级以下公务员。处级以下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和施救组织技能及防护意识。市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处级以下干部综合素质专题培训的班次中,要侧重安排应急管理课程。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举办的有关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也应开设相应的应急管理课程,以提高机关公务员应对业务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基层公务员队伍。基层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加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现场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渠道,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站所等基层单位公务员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3.完善应急培训的考评考核机制。一个良好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是全面正确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它将清楚地表达党委政府工作的目的和目标。公务员在国家管理中所担负的重要责任决定其必须应当具有应急处置能力。因此将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纳入干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里,不仅能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目的和目标,还能增强公务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完善应急管理培训考评机制,把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纳入全市绩效考评当中,统一实施,抓实抓好。对年度未按要求、未按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如实记载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中,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以信心构建为起点,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
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经济处在最困难的时期,温家宝曾提出过“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同样,要成功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公务员就必须具有战胜灾难,夺取胜利的坚定信心。面对突发事件,公务员作为应对主体和决策者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一是内心上有一种无形的恐惧压力。突发事件对人的生命、社会价值和目标产生的严重威胁,往往在无形中给处置者形成了一种的心理压力;二是在决策上出现犹豫不决的现象。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处身于现场的应对者,特别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决策者更会感觉到重任在肩、责任重大,一旦处置不好,就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对需要及时作出决策的问题时,就会出现犹豫不决、临阵怯场的现象,不敢果断决策;三是害怕失败,害怕承担责任。一旦局面失控或应对失败时,就会惊慌失措;四是缺乏果断,出现决策困难。面对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信息不清的突发事件,就会出现问题久决不下,甚至造成决策的失误。
作为处置突发事件主体的公务员,面对巨大压力,要具有成功应对突发事件坚定信心,就必须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如果没有过硬的素质就会被压力压垮,事件处理就不能达到如期效果,反而会更加糟糕。积极培养有序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是公务员必须重视和加强的功课,同时也是作为公务员所在部门和培训部门必须加强的关键内容:一是增强危机意识。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重点要强化公共危机学习,强化心理训练,在心理上和物质上做好对抗困难境地的准备,这样遇到突发事件时才能沉着应对,科学预防;二是必须熟悉所在部门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公务员对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演练,了解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熟悉预警流程,熟悉应急预案,以便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真正发挥作用,自觉投身到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中;三是要保持坚定的自信与决心。保持自信,必然要求公务员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主体和决策者要有一种理智的心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地面对难以承受的打击和挫折,把信心转化为妥善处理事件的勇气与决心;四是敢于负责、勇于应对的气魄。在遇到危急时刻,公务员作为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指挥者必须具有处变不惊、临危不惧的能力和气魄,担负起事件的责任,决策要果断,控制要有力。
(三)以实践磨砺为抓手,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
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只有经历实践方能真正提高。当没有现实实践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应选择以下途径加以解决:一方面,要通过外派、“上挂”、“下派”、轮岗交流、调整分工等形式,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接触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能力锻炼,积累领导经验,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另一方面,要经常性地组织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演练,使领导干部熟悉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基本要求、处置方法等。《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国人部发[2003]48号)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方面对公务员提出了如下具体要求:①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②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和处理不同利益关系;③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④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为此我们认为,应通过以下四种能力的培养,以提升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1.敏锐的信息捕捉能力。在突发事件酝酿、发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表现出一些迹象。因此要善于捕捉初露端倪的表面现象,见人所未见,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辨别、分析,敏锐、迅速、准确地抓住问题要害,就会成功解决问题的一半。这就要求公务员在完成常规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上,还要随时注意疏通信息渠道,尤其是对于那些可能影响全局的问题,要有敏锐性,要善于从细小的表面现象,观察分析出带有全局性的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做好风险调查和隐患分析,认真总结本辖区、本行业发生过的突发事件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生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动权。
2.高超的驾驭全局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需要统观全局,周全思考,防止顾此失彼,贻误全局的现象发生。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负有处置责任的公务员应该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对症决策。比如对于群体性事件应参加的群众,要从参与者责任的轻重、主次分析,不能因为他们参与了事件就把他们一棍子打死,放到对立面上,要缓解他们的内在情绪,了解他们的真正意愿。公务员要从全局的角度考虑事件重要性,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认真听取,注意综合分析,对合理的部分要给予明确答复,妥善解决,对于不合理的部分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从宏观调控、把握局势的角度,对于聚集的群众,应本着“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疏散群众,防止居心不良者借机煽动群众酿出更大的事端。
3.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决定其不可能仅依靠某个人、某个部门的力量就可达到目的,往往需要部门内部与部门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乃至全社会通力协作。要担负起这此协作,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公务员是难以胜任的。组织协调能力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比以往工作都显出特别重要。要在短时间内聚合各种要素,把包括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第一时间内集聚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其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高效有序运作,妥善有效地处理好突发事件,避免事件因组织拖延、调控不当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同时,必须准确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向专家咨询,与媒体沟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协作等等工作,都离不开协调。只有公务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迅速地整合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公共资源,从而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
4.果断的行政执行能力。公务员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既是决策者,也是执行者。而决策者多属于领导干部,大多公务员属于执行者。执行者执行力的好坏,决定着事件的成败。突发事件的处理速度是关键,迅速有效地展开行动,准确无误地执行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才能使危机伤害减至最低。我们认为,公务员在突发事件面前做到果断的执行能力,起码要做到三点:一是服从指挥官领导。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在现场及后方都会有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公务员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主体力量,必须坚决执行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研究领导的意图,明确自己在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具有团队精神。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需要大家共同应对,甚至整个社会一起来共同应对,单一个人的力量不可能完成处置任务。有时候处置来自不同的单位或地方,如果团队之间没有团结互助、同甘共苦的团队精神,在执行上级决策时就会产生不利后果和效率不高的情况;三是熟悉操作规程。每一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都有其特定的规程和原则,有的已列入预案,有的是约定俗成的。作为应急处置的公务员,都必须要熟练掌握这些规程,才能果断地执行,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四)以能力提升为目的,全方位开展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1.拓宽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渠道。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性地制定公务员应急培训计划,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体系,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从事应急处置工作的干部等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应通过如下几种渠道进行公务员应急能力培训:一是要充分利用党校主阵地作用,开设应急管理主体班。在市委党校应专门开设处级和科级干部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培训班,争取利用2年的时间对防城港市全部科级以上公务员进行1次以上的轮训。同时,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至少举办1次全市公务员和专业处置公务员的应急能力培训班,每次培训人员不得少于500名;二是要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市外应急管理专家举办知识讲座。2009年和2010年初防城港市专门邀请了自治区级专家学者到防城港市对市直700多名公务员进行培训。今后,我们应继续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应急处置工作经验丰富的教授或专家学者到防城港市举办知识讲座;三是要采取“走出去”的办法,选派干部外出“取经”。市县两级政府应多组织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干部到有着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经验的地区或应急管理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学习应对经验,增加公务员的知识阅历面;四是要借助高校资源优势,与高等院校联合办班。积极与区内外重点高等院校联合,举办专业应急管理课程进修班。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已与广东省联合,在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举行了市分管副市长应急管理工作研讨班。我们认为,可参照自治区模式,可与暨南大学、自治区党校等具有资源优势的培训机构合作,每年举办1到2期半个月左右的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也可根据培训需要,适时扩大培训对象,争取培训到乡镇一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以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整体素质。
2.拓宽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公务员培训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单一的培训内容培养不出综合性的人才。突发事件是有许多复杂和综合的诱因,又有许多不确定和不规则的活动方式,单一的知识面肯定无法有效应对。因此,我们必须要通过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最大力度、最全面、最系统地拓展培训内容,使公务员有着丰富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储备和较高的应对水平。一是重点学习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理论。作为应急管理主体的公务员要达到现场指挥者水平,就必须全面学习突发事件的基础理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要有对事件全面认识的目的,搞清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掌握应急管理中瓶颈问题。只有这样公务员才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有清醒的认识,正确的判断,从整体上把握事件的处理过程;二是全面学习现代应急管理科学知识。如地质灾害防范、地震救助、森林火灾防范、传染病防治知识,预防和处置违法犯罪的措施等等,系统掌握应急管理本领,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知识储备;三是系统学习突发事件应急的法律法规、预案制度,提高适用法和政策去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法律的制约与保障,公务员只有熟悉掌握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预案,并严格执行,才能从容不迫地应对突发事件,承担起公务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借鉴学习其他地区、外国的实践经验。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非典”平息之后曾说,一个民族在灾难中失去的,必将在民族的进步中获得补偿,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和教训。因而我们要学习有着应对突发事件成功地区的有效应急措施,收集、整理和利用他们的实践经验,并把这些实践经验转化为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这将会使公务员更加可以临危不惧、从容不迫的应对突事事件;五是总结学习本地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在事件平息后,要及时进行回顾反思,既要总结成功经验,又要查摆剖析失败教训,寻求解决办法,不断提高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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