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税收征管 服务陇南建设
王淑芳
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税收是保障国家稳定发展的财力资源,是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国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公共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始终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促进陇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全面发展。
一、树立依法纳税的新理念
税收工作要始终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政策上扶持,行动上支持,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不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依靠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坚持依法征税,倡导诚信纳税,提高公民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纳税、文明执法,纳税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履行义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使税收真正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撑。
二、强化税收征管的新举措
要全力夯实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做到税源底子清、发票管理清、征管资料清、税款缴纳清、办税程序清。建立市局、县局、税务所、管理员“四级”税源监控体系,保证税源控管,减少税源流失。严肃发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限期缴销制度和发票两级审核制度,加大对发票的协查稽核和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重组征管业务流程,明确工作权限,制定涵盖整个税收征管业务的岗位责任体系,将全部工作过程形成一条完整的操作链。
三、探索税制改革的新途径
自1994年全国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实现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税制本身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积极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制度。要继续推进税费改革,改革和完善已开征的税种,研究开征新的税种,出台新的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税收制度。特别要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下岗再就业,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涉农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
四、营造税收工作的新环境
要营造良好的税法环境、税收环境和工作环境,严格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建立群众性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依法治税合力。要加大对基层征管一线工作的投资力度,强化基层建设,活跃文化生活,尽量为税务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提供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税务部门要经常性的向地方领导汇报请示,虚心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切实抓好行风评议工作,并加强与财政、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搞好信息交流与共享,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建立税收服务的新体系
税收服务是税收赋予征管工作的一项职能,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大多元化申报方式推进速度,推进“阳光”稽查,建立“三个一”、“四个送”、“十项服务”的税收服务新体系。“三个一”是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办税、一条龙服务。“四个送”是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建议。“十项服务”是政策服务、限时服务、及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专门服务、定期服务、延伸服务、创新服务。通过建立一系列税收服务新体系,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和谐、便利的税收环境,从而有力地促进税收征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打造税收队伍的新形象
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入手,力争把税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税务干部自觉忠诚税收工作,热爱税收事业。要抓好税收文化建设,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中,完善制度,创新载体,活跃形式,总结提炼出具有行业特征的税收文化,通过发挥文化的辐射力、渗透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使税务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新理念,创造新业绩,展示新形象。要采取多渠道、多角度的方式,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
(原载于《陇南报》2006年30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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