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方式转型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所集中表达的中国发展新模式,追求的是社会全面进步,以及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从横向看,它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发展的内涵,将发展从过去的单纯经济发展甚至经济增长拓展为社会各领域的协调发展,拓展为社会的全面进步。从纵向看,它克服了片面注重短期增长绩效的局限,着眼于保障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来构建推动发展的战略思路。
科学发展,这里的“科学”体现的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既要求发展方式,以及各种旨在促进发展的政策、体制在价值导向上充分地体现执政党对公众的政治承诺,体现最大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又要求新的发展方式能够有效地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价值,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保证发展的长期可持续。从国家发展战略调整的高度来看,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新的发展方式,在战略选择上必须切实有效地解决发展的三大问题,即为谁发展?发展为了什么?如何发展?
1.以人为本:一切着眼于造福全体人民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说到底是以全体人民群众的福址为根本。这是发展方式转型必须解决的“为谁发展”的首要问题,事关所有战略选择、政策创新的价值归依。十七大报告对“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0]
“以人为本”既是执政党的首要执政理念,也是科学发展观所表达的新的发展方式的核心价值理念,突出体现了新的发展方式坚持发展的人民性或公共性的价值诉求。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初,为于尽快改变经济极端落后的局面,针对以往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政策导向造成的效率损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为改革和发展的基本价值导向。为此,国家允许并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以期实现先富带后富的局面。应当说,“效率优先”的价值导向,的确相当有效地激发出了那些富有创业精神的社会群体的创业热情和智慧,有效地发挥了那些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的投资效率优势,这是中国经济过去30年得以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的一个重要支撑条件。但是,“效率优先”原则的长期作用,特别是在其被片面化为可以不需要保证社会公正这一重要前提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社会贫富差距迅速拉大,社会公平秩序受到不应有的侵蚀的局面。
客观地讲,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利益格局的迅速分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水平拉大,社会不同群体之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是市场竞争的自然产物。问题在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市场竞争的规则系统同样需要一个不断健全的过程。在市场规则一再受到垄断地位,以及权力、资本、社会关系等因素的严重侵蚀时,市场竞争所造成的利益分化必然会以不公平竞争的方式呈现出来。
与此同时,受现有的政治和行政体制弊端的制约,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绩效最大化,依然是各级政府的基本效用目标。这种激励机制决定了各级政府基于自身特定的效用目标,往往会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片面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准则,甚至不惜牺牲社会公正,牺牲市场规则,来追求短期的增长绩效。
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问题开始以异常醒目的方式呈现出来,并极大地刺激着弱势群体敏感的神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6年我国全社会的基尼系数已高达0.47,已远远超过了“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警戒线”。另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却高达50%。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度,演变为一个贫富差距扩大现象严重、收入差距超过国际公认警戒线的国家。从发展水平来看,中国刚刚进入中等偏下国家行列,人均国民收入世界排名在100名之后,但财富的集中程度却早已名列世界前茅。波士顿咨询公司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大陆0.4%(150万个)家庭占有全国财富的70%,而在发达国家,一般情况下是5%的家庭占有50%至60%的财富,中国已经成为财富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11]
目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已经相当突出地表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严重侵蚀着社会公平秩序。这种现象已经直接引发了相对剥夺感较强的社会群体对于中国发展模式的公正性、合法性的质疑,即中国到底是为少数人发展还是为全体社会成员发展?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趋势,不仅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秩序的维护,制约发展的可持续性,而且会威胁到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
基于这种现实挑战,2005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更加关注社会公平”。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2]十七大报告基于执政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更是把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核心的具体要求。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归宿,它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坐标,在继续坚持效率原则的同时,把公平摆到更突出的地位,把公平作为衡量效率的重要尺度,决不允许以牺牲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式换取所谓的效率提升。在此基础上,要把优化社会分配机制,调整社会利益结构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保证全体社会成员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导向,完整准确地理解和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各级政府如何推动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政府领导经济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转向健全和维护市场规则系统,防止权力、资本等因素对市场规则的侵蚀,努力以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来发挥市场的效率优势;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校正市场失灵的角色,努力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用各种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去体现和实现社会公平,通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入学、看病、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以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弥补弱势群体在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
2.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发展,并以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作为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战略,这是对中国发展目标的重新审视和科学定位。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发展的内涵的理解都经历过一个从比较片面和肤浅到逐步全面、深刻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发展,在强烈赶超心理的支配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普遍存在着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等问题。其结果是,在社会发展严重失衡的背景下,人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体验到的幸福感,并没有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同步提高。生态环境的破坏,社会公平秩序的缺失,人际关系的紧张,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的增大等等,都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质量。据中国社会调查所发布的2005年常规民意调查报告,被调查公众的总体幸福感虽然较往年有所提高,但总体状态并不理想。调查数据显示,当年只有47.6%的被访者在“幸福感”综合指标中感到“非常满意”或者“满意”。除对国家的国际地位的满意度达到74.4%外,公众对幸福感指标下的“健康状况”、“物质生活水平”、“精神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社会和谐度”和“家庭生活”的满意度分别只有48.5%、44.8%、39%、39%、39.9%和33.7%。
众所周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发展最高理想。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推动的经济发展以剩余价值的积累为基本前提,在这种生产方式下,人被单纯作为商品生产出来,并当作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其结果是人的物化和异化。“在这个直接处于人类社会实行自觉改造以前的历史时期,实际上只是用最大限度地浪费个人发展的办法来保证和实现人类本身的发展。”[13]“工人的生命活动对于他不过是使他能够生存的一种手段而已。”[14]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异化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的必然命运。要改变这种命运,就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15]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这样描述了未来理想社会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的生存状况的远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6]后来马克思按照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关系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并认为第三个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7]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提出,扬弃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更高级的社会应该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8]
毫无疑问,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然是一个极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不能不落实为将人从物质生存条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一点,马克思有过明确的论述:“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19]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从总体上讲,还处在为全体人民提供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的状态,但这一点并影响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发展的最高目标的合理性。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一个不断趋近的终极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在为实现这个终极目标创造和积累条件。
对照现实,在经济增长压倒一切,“一切向钱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成为相当普遍的价值准则和生存方式时,人们是无法体验到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幸福感的,所谓人的发展充其量也只能是“发展”成为“单向度的人”。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主任杜德利•西尔斯曾明确指出:“调查一国发展情况应提出的问题是:贫困状况怎么样?失业状况怎么样?不平等现象又是怎样?如果这三方面都已不是很严重了,那么就这个国家而言,无疑已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了。倘若这三个中心问题中的一个或两个更加严重,特别是三方面都更为恶化,那么把这种结局称作‘发展’就是一件怪事,即使人均收入已大幅度提高。”[20]
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前提,是确立社会全面进步的发展导向。“全面协调”的发展观,将从根本上校正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将生活的目标等同于收入增长的狭隘性。它预示着中国必须重新审视发展的种种现实代价的合理性,走出那种为了短期的经济增长,不惜在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中付出巨大代价;为了换取GDP增长,不惜让生态环境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的误区。为此,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小康”目标的情况下,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所谓全面的小康社会,不仅仅是要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居民的需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明确地调整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从而丰富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思想。为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科学发展观还提出统筹发展的战略思路,即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相比于以往侧重于经济生活的“小康水平”,以“四位一体”的建设布局和“五个统筹”的发展战略为支撑的“全面小康”建设,将从多方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整体要求代替以往有关提高人口素质和改善人民精神生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人的发展的总体目标。二是在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内涵的基础上,将民主、法制、人权、秩序等等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公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以期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化。三是明确将生态文明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来考量人的生存质量。
3.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如前所述,实现可持续发展,从总体上讲,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保持社会关系的可持续性,也就是保持社会秩序的长期和谐稳定;二是保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可持续性,确保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有足够的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
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利益结构急剧分化,社会公平秩序受到严重侵蚀的现实挑战,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基本思路,明确提出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论述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既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终极理想,又立足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所谓“各尽其能”,意味着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创造出一种能够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激发出全社会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中国的长期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各得其所”,意味着要通过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每个人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都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并公正地享有自己可以得到和应该得到的权益与利益。“和谐相处”,意味着要通过健全和维护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系统,使每个社会成员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社会各个方面形成有机的合作和协调,在充分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的同时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
“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集体理性与个体理性的有机统一。只有保持社会局势的长期稳定和谐,让每个社会成员切实地体验和感受到社会秩序的公平性,才能为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奠定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才能依托全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为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注入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为此,十七大报告把社会建设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进而把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市场体系发育的逐步成熟,市场主体逐步承担起经济建设主体的任务,而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以及社会利益的冲突又成为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已经现实地面临着如何实现工作重点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以社会建设为中心”转型的任务。只有积极推进社会建设,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我们才能真正避免陷入“拉美陷阱”,才有可能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前提。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以及资源的稀缺性、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造成的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以及转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限制,都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重走发达国家曾经走过“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建设”的道路,而只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来支撑、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为此,中共十六大把“生态良好”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正式阐发可持续的发展观时,明确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审视和选择发展方式,表明科学发展观深刻地把握和体现了人类文明发展基本潮流。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21]
从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来看,生态文明是一种超越工业文明弊端,努力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和相处的更高级的文明形式。马克思曾乐观预见了人类文明的这一发展远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2]基于全球工业化进程对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严重破坏,目前反思工业文明弊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挑战,是建设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任务几乎是同时提出的。一方面,中国还处在工业化高速推进阶段,这一过程的某些发展环节以及某些发展代价不可能完全超越;另一方面,如果现在不及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就可能完全丧失最终迈向生态文明的历史机遇,甚至工业文明的建设也可能陷入难为续的境地。在这种两难的困境中,发展方式的转型已经成为中国别无选择的必由之路。虽然社会的文明发展水平决定了我们无法超越工业文明阶段,工业化的进程客观上也决定了我们不得不为此付出一定些代价,但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以相对超前的生态文明眼光来审视和选择当下的发展战略。我们不仅需要把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而且必须把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贯穿于当下的全部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之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工业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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