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南充市核心竞争力的借鉴——烟台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烟台市是迅速发展起来的城市,其发展有赖于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该市的经验值是南充市借鉴。
(一)拓展中心城市是关键
烟台市城市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如协调发展、第三产业滞后、经济腹地太小、城市化水平太低、工业规模偏少、产业关联度偏低等等问题都与中心城市实力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此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应遵循“中心带动,两翼拓展,南北贯通构建T型组团”的原则做重大调整。
(二)超越乡土,建立富有创新性的烟台城市文化是根本
城市文化观念对中国城市竞争力的影响非常大。通过我们的分析认为对城市综合竞争力贡献较大的前五个竞争力依次为:资本力、文化力、设施力、聚集力、管理力。文化竞争力的重要性仅次于资本竞争力。标新立异、开放宽容、无拘无束、充分交流的创新氛围,有助于创新思想的形成,有利于创新产业的发展。所以,烟台市在思想观念领域实现对乡土意识的突破从基础上先实现对乡土产业的突破。从烟台的区域经济特色来看其资源型色彩很浓。在农工过渡型区域里资源型产业的社会形式是分散的,难以形成有机的整体。烟台城市的形成本来就是由周边以农业文明为主的各种产业发展升华而成的。不管是过去的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还是今天的由工业文明向信息社会过渡,都要实现由分散到集中、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的跃迁。如此才能扶持异质力量的生长,实现社会的多样化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动力。
(三)大力发展交通物流业和旅游业是基础
服务业是烟台市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着力点。根据烟台市的比较优势,应重点发展旅游业和交通物流业。在交通物流业方面,烟台市利用优良的港口、良好的区位和由“端点”城市逐渐变为“节点”城市的契机发展国际、国内中转通道物流;科学规划一批物流园区及现代物流设施;整合流通、交通、外贸等各方面信息资源,构建全市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培育发展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物流骨干企业,促进第三方物流快速发展。在旅游业方面,烟台市充分利用宽阔平坦的沙滩、星罗棋布的岛屿、宜人的气候、好客的民风等环境优势,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与会展业,形成国内外知名的休闲度假中心和会展中心,从而与周边的大连、青岛形成差异。
(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创造良好环境是支撑和保证
政府管理的高效率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个政府能否高效运作是衡量一座城市核心竞争力强弱的重要依据。为此,既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其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又要创造有竞争力的硬环境和聚集产业的软环境,尤其是在制度、文化和管理上大力地改革和创新。即优化政策环境、法律环境、金融服务环境和信用环境、市场环境,更好地利用内外资金,建立鼓励私人投资、创业,促进竞争,保护产权的制度。因此,烟台市在山东省推行半岛信用一体化的基础上,将烟台城市群的的企业信用体系全面联网,从而实现城市群区域内部的信用信息一体化。这不但可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高城市诚信度,还将极大提高政府效率,节约各种社会成本,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五)中等城市的创新发展
1.加快经济要素集聚的制度创新,建设专业化的中等城市
城市政府要通过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多种服务,在空间上引导和调控企业、产业集聚的方向、规模,鼓励其向城市开发区集聚,以促进专业化制造业基地的形成。对于城市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加快民营化步伐,以建立鼓励竞争的城市公共服务机制。要以市场化为原则,不断放开和扩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渠道,以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的投入。加快用地的集聚,使建设用地的投放在市域范围内尽量向新市区、新城集中;而对于那些被撤并的乡镇,一要控制其发展,二要有意识地引导其向城市转移。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对就业政策、教育政策和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调整,为人口向中等城市集中创造条件。一方面要鼓励人口的合理集聚;另一方面也要鼓励人口的有序流动。
2.推行城市空间发展的制度创新,建设特色型的中等城市
要积极提倡采取以公共服务设施为引导的土地开发模式,即在新区建设时,在完成土地征用后,政府可通过公共设施的先期建设,来引导人口的集聚。这既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又有利于对土地实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发,不断引导和吸引人口向新城区集中。要建立与完善土地预征(政府储备)制度,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土地的投放量及其区位,来保证公共设施的开发及其利益。要依靠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化进程,增强城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要以特色经济和特色城市建设为主导,塑造城市品牌和形象,培育和提高城市的区域竞争力。
3.促进城市管理的制度创新,建设开放型的中等城市
城市规划与管理部门要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主城、新区或新城以及重要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地,实行统一管理,对涉及其相互之间的规划与发展问题进行衔接与协调。要加快建立有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如城市公共环境建设基金、土地储备基金等制度。要实行城市管理与经营的分离,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可通过属地化管理,理顺省、市之间的管理体制,避免多头管理,消除管理漏洞。按照规划结构和城市发展目标的要求,适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可将那些与城市经济联系密切的乡镇规划为新区或新城,并使其具有相对独立、完整的管理和实施主体。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要实施全方位的开放政策,通过开放、扩大投资市场、产业空间和市场空间,吸引外来人口和外来资金,加速经济要素的流动。
4.推动城市——区域协调的制度创新,建设区域性的中等城市
由于城市管理是以行政单元主导为特征的,因此,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不同行政区之间,在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联系将会变得越来越密切;与此同时,城市之间因利益主体不同而引发的矛盾与冲突也必将有所增加,并进而带来功能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为此,需要创新城市——区域规划及管理体制,其中,特别需要加快建设跨县(市)域的中心城市,增加其集聚与辐射功能,并以此促进其间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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