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充市发展经济促进扶贫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南充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扶农政策,全面停止农业税及附加,为全市农民减负1.7亿元;全年粮食总产达312万吨,增长5.5%;大力推广DLY、PIC肉猪良繁,畜牧产业实现产值92.9亿元,增长7.8%;一批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顺西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区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农村“专合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格局逐步形成;以治水修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业发展后劲增强;劳务开发再创新高,共输出劳动力155万人,实现收入84亿元;被确定为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尽管南充市在扶贫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是,总的来说,其发展并不是很好。因为它在农业发展方面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如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慢、农业基础弱、经济外向度低等。
1.人口基数大
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726万,居全省第2位。幅员1.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2%。人口密度为581人/平方公里。南充GDP、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4.7%、3.1%、2.2%,居6位、13位、9位;但人均占有量低,在全省排位均位于15位以后。
2.经济发展慢
从增幅看,“七五”、“八五”全国经济调整发展时期,南充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仅4.6%,低于全省、全国6.5个百分点,1979~2003年,南充GDP年均增长8.1%,四川9.3%,全国9.4%;从人均GDP看,2003年南充为3496元,仅为四川的54.5%、全国的38.4%。从占全省经济的份额和位次看,1978年南充GDP占四川的5.58%,居第5位;2003年占四川的4.6%,居第6位。相邻的达州人均GDP 4 071元,广安3 950元,遂宁4 246元,广元、巴中也紧追南充市,南充要成为川东北名副其实的区域中心城市,尚需进一步努力。
3.农业基础弱
一是自然条件差。南充地处秦巴山脉干旱走廊,灾害发生频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有47年遭受旱灾。春旱发生频率为64%,夏旱发生频率为40%,伏旱发生频率为72%。同时还有风雹、低温等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危害很大。二是生产条件差。全市450.78万亩耕地中,人均仅0.63亩,中低产田土比重高,水土流失严重。三是贫困面广、量大、程度深。南充市9个县(市)、区中,有国家级扶贫重点县4个(阆中、仪陇、嘉陵、南部),是典型的贫困集中地区。四是资金积累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南充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对农业丰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低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比如:农业现有排灌设施不足,老化严重,效益衰减,因此农业丰收会受干旱灾害的严重威胁。同时,水土保持任务艰巨和水源保护措施不力,也阻碍了农业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发展资金不足,导致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仍然很薄弱,致使靠天吃饭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严重影响了南充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业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
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首先表现为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由于受“农村就是农业,农业就是种植业,种植业就是粮食”这一传统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本上是单一农业生产结构占统治地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党明确提出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任务,经过努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目前我国粮、棉、油的比例仍占到种植业总量的80%,种养业占整个农业产值的70% 以上。即使是瓜菜、林果、畜牧生产也存在着严重的品种结构不合理问题,优、特、稀、名品种少,科技含量低,难以卖出大价钱。其次表现为农村二三产业严重滞后。二三产业虽然有所增长,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经济效益不高。因此,农业产业结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是显而易见的。
南充也不例外,其经济结构比较差。2005年南充市三大产业比为32∶33.7∶34.3,首次突破二产超一产;全市农业人口585.1万,占80.6%;城市化水平仅25.6%,比全省、全国分别要低10个百分点以上。
5.缺乏有效的龙头带动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了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农民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难以把握市场信号,往往造成生产行为趋同,千家万户的家庭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不相适应。这就迫切需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从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南充迄今为止,达到“种、养、加”结构,“产、供、销”一体,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大型龙头企业还比较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仍然是以个体的分散经营为主,生产水平低,产品品种单一,农民的小生产和产品的低品质,与大市场所要求的农业高科技、市场高组织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户面对市场单兵作战,大部分农户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情,生产经营靠经验,多数属于简单重复,主要是靠出卖资源、出卖原材料来获得收益,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南充市经济外向度低。市内现有外商投资企业47家,规模小,产值低。去年全市外贸出口总值仅1.75亿美元,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弱。
6.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最终主体是农民。农民文化科技素质的提高,对从根本上改进科技推广至关重要。而南充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不高,主要原因是缺乏科技人才。目前我国劳动力从整体上看,一是文化程度偏低。在家庭中处于支配地位,掌握着家庭经营的决策权,对增收的负面影响很大。二是科技偏低。农民真正能掌握一、两门先进实用致富技术的较少,一些先进的科技成果很难推广。三是市场反应能力差,缺乏创新意识。由于多数农民受传统思维定式和习惯的影响,生产经营大都从经验出发,对新的生产技术、经营方式不敢轻易尝试,从而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7.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受到制约
国家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的放开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放开经历了一个从限制到允许,从无序到规范,从歧视到公平的过程。特别是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关于劳动力就业的政策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包括:取消农民进城的很多不合理限制,积极推进各方面的配套改革,但这些改革还不够深入,在制度方面还存在以下障碍:
第一,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尚未根本打破。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约束农业人口以及农村劳动力的严重过剩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从1958年到1984年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一直实行人口迁移的严格户籍管理。这种制度使农民无法像城市居民那样获得接受教育,享受医疗保障,充分就业等公共福利以及使用城市的各种公共产品,堵塞了农民向城市转移的渠道。1984年以后,我国开始呈现出相对开放的态势,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制约有所减弱。但是这种改革仍在进行之中,许多地方仍控制指标或收取城镇增容费等等,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还未真正拆除,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顺利转移。
第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长期被忽略,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特别是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根本没有到位。我国农村经济基础脆弱,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其本身难以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资金,其社会保障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11%。在养老保险方面,农村基本还是以家庭保障为主;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更是缺乏认识,缺少资金。这些都导致农民的保障完全依赖土地。他们进城以后,一旦失业,基本生活难以保障,而且养老、医疗、住房、子女受教育等问题更是没有办法解决。
第三,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我国现阶段农村的土地制度仍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土地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把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农民,但由于土地数量有限,农村土地耕种分散,难以实现规模经营;而且土地所有权界定不清楚,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定与制度保障,以及土地流转机制未能健全,土地流转的可能性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加大。
第四,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子女受教育权力的限制阻碍劳动力转移。当前,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选择向城市转移的目的是给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以便增加子女进入社会参与竞争的有利砝码。但很多地区对外来打工人员的子女的义务教育不予提供。即使提供也要收取额外的寄读费。有些地区甚至在任何条件下都拒收外地学生,这些增加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思想负担,不利于劳动力转移。
8.农村劳动力很难和资本结合
农村的土地资源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如果不与资本相结合,就无法创造出财富,但资本在农村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缺的要素,直接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1)农村信贷政策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和乡镇企业从国家银行系统获得贷款额度在最高的年份也没有达到17%,而且从1995年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这种状况与农业的基础地位不相称,也与农村各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不相适宜。在20世纪90年代的大多数年份中,农村地区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基本上一直保持半壁江山的地位,但其获取的国家银行系统的金融资源却不到七分之一。
(2)农村信用社资金外流严重。目前,在农村金融领域,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而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贷存比逐渐降低,存贷差逐渐增大,大量资金流入城市,农民很难从信用社得到贷款。农民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信用社不愿向农民发放贷款,担心农民不能按时还款,影响信用社的资产安全,形成经营风险。现在,向农民发放贷款在很多情况下要以自己或他人的存单作为抵押。在许多地方的调查中都发现,农民从信用社得到的贷款只占其总借款额的不足20%。一些农民和企业有很好的项目,产品更新换代也有市场,但就是缺乏资金,明明有挣钱的门路也只能作罢。这样,越是需要资金者越得不到贷款,越得不到贷款就越阻碍经济发展,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在这样的情况下,南充市仪陇乡村发展协会的小额信贷便逐步的蓬勃发展起来。中国的NGO是在改革开放后社会整体转型时期蓬勃发展起来的民间自治力量,是在当代社会“权力多向复杂流变”中的一种公民性社会资本。社会学认为,当国家体系中的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政府失灵)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市场体系中的企业又囿于利润动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市场失灵)时,NGO 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机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把NGO 称为与政府和企业相平行的“第三部门”或“公民社会”。
仪陇乡村发展协会是借联合国在中国西南三省实施UNDP项目这一契机而成立的,其宗旨在于推动乡村的扶贫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协会扶贫的主要方式是提供小额信贷,但是到了2004年9月,由于长期问题的积累以及人口基金、德国明爱、美国渐进等外援项目的逐渐结束,协会生存环境变得相当困难。协会在认真思索后给出的答案是:“继续坚持扶贫开发的宗旨,以可持续发展并能自负盈亏的小额信贷为载体,把协会逐渐发展成为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同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实施扶贫项目,促进NGO机构与扶贫事业的同步、持续发展”。在这样的战略定位指导下,协会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协会自负盈亏的能力建设上(这其中自然还存在职工自身经济利益的因素)。这确实取得了成效:“从2005年协会的工作总结来看,协会各分会共完成利息收入24.7万元,实现净利润4.7万元,自负盈亏达123.5%。”而另一方面,协会也探索新的扶贫模式、协助政府建立农民发展协会;组建村级基金,促使小额信贷业务向边缘发展;协会还承担了昆山村社区调查,组织座谈并宣传发动、帮助昆山村民建立村发展组织,并且承担了协会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对农民进行了养殖培训、农作物种植培训等,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这样的活动方式不仅让协会实行了更有效的管理,而且为扶贫开发贡献了NGO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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