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美学研究中的体验
美学一向把体验视为与人生和艺术的本质密切相关的东西加以探究,20世纪以来,对审美主体及其心理体验的关注和思考,更是成为其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李英,2001)。中西美学对体验的描述,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进行归纳:一方面是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体验是一种创作活动,既是创作者亲自参与和感受生活实践,以收集创作素材(包括对欲表现的对象的感性认识和作者所获的生理和心理的丰富感受)的活动,又是创作者从其“体验”活动中所得来的创作素材(即丰富的、活跃的、深刻的内心感受,包括印象、感情、感觉、经验等)进行作品创作的活动;另一方面是从读者(或者作品欣赏者)的角度看,体验就是“情感认同”,就是体验者通过想象把自己投射到艺术作品中去,进而体验艺术作品中所蕴涵的各种情感以及这些情境下的心理感受(冯效刚,2000)。
在哲学、心理学和美学对体验的深入研究和定义的基础上,其他学科又逐渐借鉴其中的含义或者在其含义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定义,如教育学中的体验。近年来,体验一词在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中也开始大量地应用。
虽然哲学、心理学、美学、教育学、市场营销学和消费者行为学等学科都研究体验问题,但这些学科研究的体验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它们提出的“体验”都是结合本学科的特点而提出的,“体验”一词在各个学科的研究中各自具有特定的意义,也可以说都不完全是我们要研究的体验。我们要研究的体验,它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体验——消费体验[10],它既是借鉴哲学、心理学和美学关于体验研究的内涵,同时又是在此基础上对体验进行重新定义。因此,我们需要先来探讨什么是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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