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十一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全州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经受住了金融危机影响和特大旱灾的考验,各项改革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顺利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十一五”改革推进情况
(一)积极开展以工哺农改革试点
一是协调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遵循各级政府在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总体原则,充分考虑兰坪作为人口较少民族自治县和藏区维稳县,参照藏区政策,研究提出了增值税征缴后返回资源初始地的比例问题(初步建议返回该县比例由25%提高到60%),并逐级上报相关部门,请求给予省级及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二是进一步做好开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费相关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将支农支出列入企业成本,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四是编制并组织实施好兰坪县沿江兔峨、营盘、石登、中排四乡(镇)小集镇建设规划,引导黄登电站、大华电站的移民向中小城镇集聚,提高小城镇建设规模,加速农特产业发展,提升群众增收能力。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的医保补助。二是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大病补充最高支付限额13万元,两项合计18万元,超过怒江州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三是提高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超过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四是提高参保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降低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超过80%。
(2)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一是从2009年开始,我州参合农民到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相关费用实行现场减免,减免费用由定点机构垫付,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住院的费用垫付负担,避免了参合农民因财力不足而难以及时住院的状况。二是2010年我们还启动实施了兰坪县、贡山县和泸水县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制改革,以县为单位的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制改革覆盖率达100%。三是建立和完善基金分析预警机制,定期对每个县的基金支出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预警,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合作医疗证管理,实行统一编码、统一发证、联网管理。四是全州所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五是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防止开大处方、人情方、乱检查、滥用药,及时发现和查处虚报套骗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患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我们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不断简化门诊服务流程,在尊重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同时,为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同时积极改进入、出院流程,拓宽出院结算方式,努力做到工作日、节假日及时结算,缩短了患者结算等候时间。二是加强院务公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提高医疗消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患者的监督,让患者明白消费。
(三)电力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2009年,怒江电网有限公司改制为云南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我州电网建设和开拓州外电力市场扫清了体制上的障碍。经过改革,怒江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得实质性成效,一是改变供电模式,农村电力管理实现了“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有效改变了农村的用电秩序,减少了农村供电中间环节,提升了人员素质,提高了企业效率,降低了成本费用,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实行政企分开,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张网,全覆盖”电力体制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怒江州电力建设,促进本地区电力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电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重组云南怒江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质量得到提高,全州城乡居民用电基本实现了同网同价。
(四)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思路,开展了编制《怒江州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继续配合组织部门开展了《怒江州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 》的编制工作,从宏观上统筹了各类人才队伍的发展。二是狠抓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年核准事业单位211个,占全州事业单位总数的72%,核准岗位数9 997个,占岗位数总量的78%。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推进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和部署实施了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全面组织实施州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目前,各县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编办审核通过,县级各部门的“三定”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2.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格审批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核。对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县提交的机构编制进行了严格审核,并适当增设(更名)了部分机构,增加了部分职数和人员编制。二是合理安排了省编委下达的编制。三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省编办同意,成立了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是加强我州部分乡镇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力度,在乡镇现有职数中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管领导,建立了目标考核责任制。五是认真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对州级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全州公安系统机构设置情况开展了清理核对;对州级未开展“三定”工作的37家事业单位重新进行了“三定”。
3.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程序和登记管理工作,目前,全州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有253家。
4.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多次深入到各县对政府机构改革、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1.认真开展主体改革工作。根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和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落实集体林和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到80%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求。2009年底,四县全面进入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阶段。2010年初,州林改办成立了州级复查工作组,赴4县开展复查工作,全州应确权集体林698.02万亩中,已确权681.53万亩,共计197 889宗地,101 024户,确权率97.64%。其中:集体商品林确权453.63万亩,均山到户面积405.11万亩,均山到户率为87%;集体公益林确权227.90万亩,均山面积123.88万亩,签订完成管护到户责任书35 536份共95.87万亩。全州集体林均山到户率89.5%;两项指标均已达到省林改领导小组关于“集体林、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都要达80%以上”的目标要求。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结束。
2.配套改革扎实推进。
(1)推进林权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经营者、管理者、投资者之间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经营管理机制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产权制度的总体目标要求,于2010年率先在兰坪、泸水两县建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但由于主体改革未全面结束和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不够,尚未正式开展林权流转服务。此外,兰坪县已建成通甸木材交易市场,启动金顶、营盘两个木材交易市场建设。
(2)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兰坪县作为全省九个试点县之一,配套改革率先启动,目前已制定完成《兰坪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兰坪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兰坪县林权证管理办法》、《兰坪县木材运输管理办法》、《兰坪县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办法》、《兰坪县林权档案管理办法》、《兰坪县林产品经营加工管理办法》和《兰坪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为推动全州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起到了带动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重点推进县(市)工作的通知》(昆银发〔 2010〕210号)要求,泸水县制定出台了《泸水县集体林权抵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启动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3)各项配套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州林改办即将建立“全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怒江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福贡、贡山两县正积极推动建立林权流转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在坚持“投建管”分离的基础上,强化政府性资源整合,增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能力,打造具有实体产业盈利模式、现金流支撑,体系职能定位准确、边界清楚、运作高效、管理到位的投融资主体,全面推进投融资平台战略转型,实现政府性融资载体向主体的转变。
(八)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生态转移支付,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进程。创新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十二五”改革思路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提高运用市场配置资源和统筹系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继续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
充分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东部产业转移为契机,做好特色农业、旅游和矿冶承接文章,进一步拓宽开放领域、提高开放水平、提升开放层次,以更宽的眼界,更大的动作,明确“桥头堡”建设等发展指标,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进一步创新投资环境
构筑“你发财、我发展、民致富”的招商引资新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推行项目委托审批、领导责任推进、全程跟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招商引资绿色通道。
(四)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工哺农试点改革等工作。整合中小学教学资源,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争取把怒江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推动怒江尽快实现12年义务教育。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全部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完善民族教育体系,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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