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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时间:2023-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和目标圆满完成,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临沧市上一轮列入省深化国企改革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4户,完成改制重组112户,占114户的98.25%,已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经市级检查验收,档案合格率96.8%,群众满意率99.6%。

临沧市“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十一五”期间,临沧市始终坚持把改革开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平安和谐临沧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问题,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一些重要领域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抢抓机遇,抓“三子”促“三化”,突出提升“三个核心指标”,强力推进“三个一百”任务,全力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和目标圆满完成,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一五”改革进展情况

(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推进“大部制”改革的要求,我市认真研究制定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临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县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编委备案同意,市委、市政府批准执行。

(二)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

临沧市上一轮列入省深化国企改革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4户,完成改制重组112户,占114户的98.25%,已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为了巩固上轮企业改革成果,我市认真贯彻《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做好已改制企业规范完善工作。一是采取了有力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改制中因经营者承债持股,以及用净资产安置职工而形成的潜在风险;二是对已关闭解散的企业,组织力量,抓紧资产、债权债务处置,促使企业依法合规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彻底退出市场,解除政府对企业的无限责任;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处理好企业改制中遗留的历史问题,尤其是重点解决了关停、破产、解散企业职工的安置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资金缺口问题;四是积极引导已改制企业采取股权有序流转等方式,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增强企业运行活力,通过市内企业的整合重组和积极引进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中央和外地国有企业入临合作,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结合市、县(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通过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扩大开放,促进企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我市新一轮纳入省考核的20户企业基本完成了改制任务。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并购、联合、重组等形式,进行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的行业整合,使糖业整合进一步深化,在市内形成了南华晶莹糖业、凤庆糖业、永德糖业和大雪山四个糖业企业集团的格局,电网整合正朝着全市一张网的目标积极推进;地方水电资源、矿产资源、酒饮料、建材、茶叶、橡胶等行业整合也逐步开展,初步形成了一批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企业集团。完成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工作,24所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涉及教职工537人;地方接收企业办的公安机构人员40人;地方接管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办的医院1所,医务人员12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实施了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失业职工提供生活保障;通过政府举办社区管理、小区管理、城市环保等公益事业开发就业岗位,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加强了劳动力市场建设,开展了职业介绍,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就业;加强了对失业职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素质,为失业职工的再就业创造了条件;加强社区建设,尽量把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加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组建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立、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方案的制订、建立国有股权代表委派制度等方面。实行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企业财务报表制度和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成立了独立的市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资产监管。

(三)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改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抓林改、做产业、强队伍”的指导思想,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始终保持高位推动、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根本动力,把为民惠民作为根本宗旨,把规范操作作为根本要求,把发展现代林业作为根本方向,把构建和谐林区作为根本目标,按照以发证为龙头,以纠纷调处为重点,以集中人力设备为保障,以质量为根本的方法,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三年多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主体改革目标任务。

全市8个县(区)涉及林改77个乡(镇、街道)、921个村(社区)、11 278个组、436 433户农户。经市、县(区)检查验收:全市已确权面积1 646.4万亩,确权率100%;宗地勘界合格率94.9%。在确权的集体林1 646.4万亩中,均山到户面积1 540.38万亩,集体林均山到户率93.6%;已确权农户436 433户,已发林权证548 542本,林权证发证率100%。经市级检查验收,档案合格率96.8%,群众满意率99.6%。

(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在全市撤并14个乡镇(撤并率达15%),并按照“按事设岗,按岗定人,一岗多专”的原则,精简人员,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突破口,加快整合事业站所,积极探索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子;积极地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建立了“以县管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按照中央、省、市、县共同筹资,分步实施的办法,积极安排专项资金,做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进行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的生活费的补助等改革的实施,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有了提高,学校运转正常,农村学校乱收费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加快教育部门自身改革,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校长公选制,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积极筹措资金,努力解决“两基”欠债问题,促进农村教育平衡发展。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2006年临翔区、凤庆县及2007年永德、沧源、双江五个试点县区施行“乡财乡用县监管理”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其余三县也于2008年初启动了此项改革。目前,全市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面展开,部分县(区)还积极探索“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方式。二是推进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出台并组织实施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积极开展农村“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继续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三是拟订了《临沧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全市顺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进和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免除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工负担;进一步规范国有农场税费管理,切实维护农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两个50%”政策,切实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

(五)华侨农场划归地方管理的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 2007〕6号文件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高度重视,启动了深化华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县及时成立了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场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协调指导农场的改革工作。华侨农场所在地的县派出工作组,驻场开展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十一五”期间,我市全面启动和完成了勐库、耿马华侨农场的改革工作。一是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总体目标,结合临沧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华侨农场、所在地的县、市政府由下往上逐级研究,确定我市两个华侨农场在管理体制上,采取保留华侨农场牌子,设立华侨管理区及其管委会,挂靠周边乡(镇)的改革模式,目前两个华侨农场按照干管权限,调整充实农场领导班子,并完成了机构人事改革工作。二是继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土地权属不变。按照“尊重历史、承认现实、互利互让”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地确权办证工作,目前,勐库华侨农场的土地和林用地确权办证工作已全面完成,耿马华侨农场已完成地籍测绘工作。三是自2008年起,市、县各部门在申报、安排国家和农业农村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财政支农资金、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以及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化肥综合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时,将华侨农场纳入其中,并予以优先安排。四是华侨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已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统筹安排,逐年实施。五是认真贯彻落实《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 2008〕148号)文件精神。对两个华侨农场欠缴养老保险的“4050”归难侨共447人、非“4050”归难侨共320人已作妥善处置。六是按照《云南省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两个农场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划,从2007年至2009年,三年内完成侨居房新建改造1 554户。做到统一规划、自主选择,居民点公共基础设施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实施。七是认真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两个华侨农场已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免除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两个华侨农场人均减负326元,亩均减负91元。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

一是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1号)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此次调待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13 201人,支出养老金共计125.8万元。二是适当提高我市农村低保水平。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贫困测算标准,我市对19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近10%,实施了60元/人·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在原享受补助水平的基础上,为每人每月按时增补了10元。三是适当增加城市低保对象补助和实施临时救助。为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积极化解物价继续上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44 929名城镇低保对象在原享受补助水平和三次临时补助的基础上,又为每人每月按时增发了15元的补助。四是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八个县(区)相继成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城市医疗救助的范围、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为我市逐步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六是健全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帮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具体范围,建立了零就业家庭工作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确保“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七)教育、文化、医药卫生改革工作

1.教育方面。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各项保障机制,中小学调整优化布局已完成。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就学制度。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建立面向农村地区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制度。在理顺管理模式、教育资源整合、实现“两基”目标、探索办学模式改革、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等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制定并实施了《临沧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沧市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文化方面。一是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二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面向市场,培育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集团,大力发展文化市场主体,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医药卫生方面。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机构。围绕医药卫生体制五项改革,出台了《临沧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突出以稳定参合率和提高保障水平工作为重点,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2%;在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重点做好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主要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严格按照省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正在积极准备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立医疗机构投入体制模式,主要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加快医院发展;继续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科室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全面搞活津贴分配,通过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推动了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等项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药品统一竞价、统一配送和医疗机构药房托管工作,努力做到以县区区域为单位,实现药品同药同质同价,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深化农村卫生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逐步向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型转变。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临沧市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 〉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 (云政发〔 2004〕2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 2009〕1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临沧市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实施意见、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方案、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服务承诺制规定、限时办结制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涉企处罚管理规定、涉企检查准入规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规定、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等13个相关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努力提高投资效率。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临沧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和临沧市投资监督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并制定出台了《临沧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临沧市投资监督工作办法》,实行领导挂钩、限时办结、代办、上报跟踪促进、情况通报、统计台账、督办落实监察、考核奖励和行政问责等相关制度。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工作效率得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国家修订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核程序。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事项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优化政府投资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探索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九)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机制改革工作

“十一五”期间,临沧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加快调整经济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培育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逐步建立循环经济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保护水平,切实增强重要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保障能力。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环境污染防治,抓好重点水源和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建设,深入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除上述改革之外,“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金融体制、科技体制、市场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也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得到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立体开放体系不断完善。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不强,配套性亟待加强

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转变困难较大,制约了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改革进度不平衡;单项改革一时推进较快,但因综合配套相对滞后,只能放慢速度。

(二)社会矛盾日益凸现

出现贫富差距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而社会保障脆弱。不稳定因素增加,维稳工作日趋重要且难度增大。

(三)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改革难度加大

主要是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期望值增加,而改革中热点、难点问题又一时难以解决,使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的难度加大。

三、“十二五”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改革攻坚步伐,争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临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任务:把应对危机作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契机,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将发展经济与更加关注民生结合起来,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将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将整体部署与局部试点推进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为临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努力构筑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的竞争格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明确界定政府投资领域。组建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争取设立优势产业投资基金和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支持优势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和规范专业投资公司运作机制,增强吸引和筹集资金的能力。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积极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发展,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

(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推进法治、责任、阳光和效能政府建设。稳步适时推进行政区域的调整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积极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探索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继续深化财税、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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