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规划
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建设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规划范围为黄岛区、胶南市陆域和海域全部,陆域面积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新区区位资源条件优越,处于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都市圈之间的核心地带,是黄河流域主要出海通道和欧亚大陆桥东部重要端点,适宜建设用地约450平方公里。综合经济实力雄厚,改革开放效应凸显,是目前山东半岛国家级园区数量最多、功能最全、政策最集中和综合实力较强的区域。海洋科技优势突出,生态环境承载力强,支撑新区创新发展。
一、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深化我国沿海开放战略
推进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开展跨国经济合作试验,推动我国海洋经济走向深海、走向高端,促进更深层次开发开放。
(二)有利于探索我国科技兴海新模式
发挥青岛海洋科技优势,建立海洋产学研有机结合新机制,引领海洋经济发展向集约型、效益型转变。
(三)有利于推动我国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利用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有利于切实保护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四)有利于引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发展
加快形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打造以青岛为核心的黄海西岸城市群,带动山东、辐射沿黄流域发展。
(五)有利于推动青岛实现历史性新跨越
统筹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突破发展空间不足、城乡分割的局限,打造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
二、发展定位和目标
(一)指导思路
以世界眼光谋划新区未来,以国际标准推进新区开发,以本土优势彰显新区特色,主动承担国家海洋经济走向深海、转型发展的历史使命,着力构建海洋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沿黄流域战略性经济增长极和中国海洋文化对外交流的窗口,建设创新开放的海洋经济新区,再造一个新青岛。
(二)发展原则与战略定位
按照“海陆统筹、以港兴区、创新引领、生态优先”的原则,积极打造国际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国际航运枢纽、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国家海陆统筹发展试验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先导区。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海洋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海洋经济综合效益显著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提升,国际航运枢纽地位基本确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00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达到5亿吨。到2020年,建成海洋高端产业集聚、生态环境一流、城市功能完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海洋经济新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产总值突破10000亿元。
三、空间布局
按照“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思路,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统筹海陆资源,科学规划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区,构建“一心五区”空间开发格局。
(一)新区中心区
规划面积约330平方公里,建设新区行政、金融、商务、文化、科教中心和西海岸中心城区。依托唐岛湾、灵山湾滨海岸线,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培育西海岸金融聚集区。集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事件和国际会议,构建人文新区。依托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二)五个经济功能区
1.保税功能拓展区。面积约110平方公里,建设4个保税功能核心区,周边规划建设产业配套区,构筑胶州湾片区、董家口片区两大保税功能拓展区。发挥口岸功能与保税功能叠加优势,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港航服务、航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和临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国家级航空产业和大宗商品战略储备基地,争取形成国际贸易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大宗商品交易定价中心。
2.国际经济合作区。面积约19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中德生态园拓展区和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中德生态园拓展区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设计、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等,建设高端产业生态园区、生态企业国际化聚集区、生态技术研发区和宜居生态示范区。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中日产业园、中韩产业园等,发展汽车及零部件、船舶零部件、纺织机械等装备制造产业和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产业,建立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3.董家口经济区。面积约23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区和旅游宜居区。临港产业区发展矿石、煤炭、原油等大宗商品物流、贸易和港航服务业,建设国家大宗商品储存、加工、物流基地和重要的交易中心。发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特种钢铁等重化工业,培育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产业,建设国家石化产业基地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旅游宜居区,传承琅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人文与自然景观,建设琅琊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发展金融、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和都市工业,与董家口临港产业互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4.西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由海岛片区、大珠山生态片区、小珠山生态片区三部分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其中海岛片区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出版传媒、文化创意等现代文化产业,打造影视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竹岔岛海上乐园,发挥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大珠山生态片区加强植被修复和石窟文化保护,发展观光旅游、民俗节庆、艺术创作和健身休闲,打造具有大唐特色的佛文化生态旅游区。小珠山生态片区挖掘齐长城、佛教文化,建设新区中心区城市生态公园,建设新型生态文化旅游胜地。
5.古镇口服务保障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大珠山东麓建设船舶保障产业园,发展船舶维修、装备维修等产业。大珠山西麓建设生活服务保障基地,发展商贸、居住、文化、教育、娱乐等配套服务业。
四、海洋特色产业体系
(一)做强临港先进制造业
1.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做大船舶制造业,做强海洋结构工程与装备制造业。争取引进轿车整车项目,发展新能源汽车、特种车及零部件。培育风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装备、大型石化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港口机械等产业。发展海洋装备、石化装备等特种钢材和高档钢材深加工。
2.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新型显示、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集成电路、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设国家级大型数据中心。提升汽车电子、网络智能家电、数字视听、卫星组装产业,发展芯片、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等核心产品。发展海洋探测监测与信息服务、网络增值服务、软件服务等信息服务业。
3.海洋高端石油化工产业。一体化延伸石化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大宗有机化工产品,以及树脂、橡胶、化纤等合成材料,发展面向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轻纺工业的高端石化产品。积极发展新兴海洋化工。
4.航空产业。发展航空装备组装维修、飞机零部件生产、航空工业设计、航空教育培训、机载设备和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商务机通用机场和直升机试飞场,培育高端航空旅游业,打造通用航空制造、维修和服务基地。
5.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海洋生物产品深加工、功能性海洋食品、海洋新材料和海洋医药产业,建设海藻深加工基地。发展规模化海水淡化产业,建设国家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发海上风电,带动新能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二)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
1.海洋运输物流业。加快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引进培育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国际中转业务。加强海运与陆运、空运衔接,发展多式联运,开展以港口为龙头的全程物流服务业务。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能力,发展保税物流等新业态。
2.海洋文化旅游业。挖掘齐文化、琅琊文化等资源,发展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文艺创作等产业,举办海洋文化节和金凤凰奖等活动。积极发展邮轮经济,发展帆船、帆板、游艇等海上体验性旅游。推进凤凰岛、琅琊台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小珠山、大珠山等旅游景区建设。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文化产业基地和世界级黄金海岸旅游目的地。
3.涉海金融服务业。扩大涉外金融业务,争取开展航运金融业务试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总部、分支机构。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培育和引进股权投资机构。
(三)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
提升积米崖国家级中心渔港服务功能,建设琅琊国家一级渔港,实施海外渔业工程,组建远洋船队,建设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和综合水产品交易中心,形成区域性水产品集散中心和价格中心。发展深海养殖,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建设国家级海珍品养殖基地。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
五、建设国际航运枢纽
(一)推进枢纽港建设
调整前湾港、董家口港功能布局,实现两港功能互补。争取国家批准董家口为一类开放口岸,提升前湾港综合服务功能,建成现代化国际集装箱中转大港。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发展多式联运,打造连接海内外、沟通沿海地区、辐射内陆腹地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加强与烟台、威海、日照等周边港口的战略合作,实现港口间“海上直通”。开展与黄河流域各口岸间合作,加强与韩国、日本等港口合作。提升港口管理协调能力,建立“大通关”口岸运行管理机制。
(二)提升航运服务功能
完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开展船舶及船配物资实物交易、运价现货交易、航运交易经纪与鉴证等业务。构建国际大宗贸易门户,积极发展期货和远期现货交易。前湾保税港区建成全国最大棉花交易市场,建设进口天然橡胶国家战略储备基地,发展成为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结算中心。董家口港区建设大宗散货物流分拨中心,加快形成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运价指数中心。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前湾保税港区物流园区仓储、运输、加工等物流基础设施,促进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
(三)完善保税港区功能
整合前湾保税港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和董家口保税物流中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区。规划建设联动区,建设保税配套产业区。赋予更多航运支持政策,推进保税港区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放宽船公司股权结构比例、船龄限制、船级社等准入条件。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离岸金融试点。实行“分类通关”、“无纸通关”、“舱单分拨”和“分批配送,集中报关”等更加便利的通关政策,简化通关手续。特殊区域间货物采用“直通”模式,通过电子封志在海关信息化系统中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
六、统筹海陆基础设施
适应青岛湾区大都市发展趋势和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地位需要,构筑新区对外两小时辐射圈,湾区一小时通勤圈,新区内部半小时通达圈,建设安全、快捷、高效、绿色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城际铁路、高快速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为主的对外交通网络,构建“廊道+枢纽”发展模式,承担新区与周边市区和青岛新机场、铁路青岛客运北站、铁路青岛集装箱中心站等重要枢纽交通联系功能。推进青连铁路建设。建设南北大通道、青兰高速—董家口港区联络线、东西大通道等道路工程。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和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县镇村级公路建设,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发展自行车和步行等慢行交通。以旅游码头为枢纽,开辟海上交通。
七、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海陆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海域和岸线资源,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小珠山、大珠山、藏马山、铁镢山等山系生态屏障建设。对齐长城沿线山体进行造林绿化和人文修复,打造横贯东西的生态走廊。推进沿海、沿河、沿路三大生态廊道建设。沿海岸线加大植被绿化投入,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生态景观,加强海岸基干林带、纵深防护林、消浪林带建设。沿主要河流两侧建设防护林带。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建设通道林带,国道、省道两侧建设宽度不少于50米的绿化带。推进生态节点建设,加强滨海、风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吉利河等水源地保护。统筹防洪、蓄水、生态、环保、景观和人居等功能,加强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划定河道蓝线和绿线,打造自然和谐的生态景观。严格保护岸线,重点保证公众休闲、滨海旅游、港口岸线需求。旅游岸线禁止布局工业项目。生产岸线实施海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集中集约用海和离岸建设。生活岸线配套建设公共绿地、近岸限制布局地产项目和高层建筑,为公众留出活动空间。保护性开发灵山岛,发展海珍品增养殖和生态旅游。重点开发竹岔岛和斋堂岛。限制开发其他岛屿,开展海岛珍稀野生动物和海洋生物物种救护行动,加强岛屿自然修复和原生态保护。
八、支撑保障
(一)体制创新
1.创新行政体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黄岛区、胶南市合并,设立新行政区。区划调整前,设立西海岸经济新区管委会,作为青岛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市级人民政府审批权限。整合黄岛区、胶南市政府部门和人员,设置新区管委职能部门,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保留黄岛区、胶南市人民政府牌子。按照“党政联动、职能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推行大部门制改革,形成大规划、大建设、大监管、大文化、大保障的工作格局。实行扁平化管理,经济功能区设立管委会,负责功能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由区内街道、镇管理。
2.创新海陆统筹机制。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涉海部门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海域、海岛、海岸带、内陆腹地规划建设,实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海陆联动。
3.培育新型市场体系。争取设立期货交割库,完善棉花、橡胶、矿石、贵金属、原油、水产品等商品交易市场,规范推广远期现货交易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结售汇服务,提供更多的外汇交易品种,开发离岸金融业务。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韩元结算试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开放合作
1.加强国际合作。建设中日韩海洋产业基地和研发中心、循环经济合作园区和清洁能源合作项目。依托东亚十城市联盟和“环黄海行动”计划,扩大日韩高新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争取开通韩国仁川、平泽铁路轮渡航线和中韩海陆货运联运通道,探索建立三地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以中德生态园为载体,扩大与德国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能效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欧盟国家产业和技术合作。落实金砖伙伴城市《青岛倡议》,依托金砖广场和金砖伙伴城市论坛,扩大经贸合作。
2.加强国内合作。探索建立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发展,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港口、铁路运营管理合作。发挥新区作为黄河流域主要出海口和临近新欧亚大陆桥端点优势,依托青银、青兰高速公路构建西部能源、资源东送通道和东西部能源资源集散交易中心。
3.加强半岛城市合作。推动青潍日一体化发展,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七市核心合作圈层,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统筹、铁路港口交通动脉贯通、能源水利网络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与烟台、威海、日照在港口、旅游、文化等领域合作,打造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和山东半岛黄金海岸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政策保障
1.财税政策。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界定新区事权与财权。以2010年为基数,今后五年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收入,按适当比例用于新区开发建设启动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支持初期征地动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新区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对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从获利年度起3年内,税前扣除风险补偿金。
2.土地政策。建立土地利用管理考核体系,完善节约集约用地体制机制。探讨委托整理、发行土地债券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收购资金。调整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保有量,新区基本农田在省内实行异地代保,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新区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返还,优先用于新区土地开发和城镇建设。深化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3.海域政策。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建设管理试点、海岸带综合整治试点、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减免新区重点项目海域使用金。国家海域使用金分配向青岛倾斜。支持董家口、薛家岛等海域开展集中集约用海。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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