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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集约利用

时间:2023-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集约利用一、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按照建设蓝色经济区核心区、打造“蓝色硅谷”的部署,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顺利通过省政府对青岛市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在用地指标上,千方百计争取用地计划指标,确保继续位居全国计划单列市和省内兄弟城市前列,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集约利用

一、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建设蓝色经济区核心区、打造“蓝色硅谷”的部署,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一)毫不动摇地抓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1.积极争取计划指标。为确保市、区(市)两级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尽快落地,多次进京积极争取国土部下达青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98万亩,连续5年列五个计划单列市之首。

2.着力保障项目用地。加强与市发改、规划等部门及各区(市)的对接,摸清重点项目情况,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产业、骨干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多次召开大沽河综合治理用地工作协调会,完成了项目预审意见办理等工作。安排专人靠上,加快推进世园会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保障了董家口港、跨海大桥和海底隧道连接线等260个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011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8.42万亩;市内四区共组织11次土地招拍挂活动,成功出让了29宗、1393亩土地,成交总价109.25亿元。

3.努力提高供地率。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对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分门别类,找出“症结”,采取“以地招商”、置换调剂等措施逐宗制定清理整改措施和处置意见。全市2003~2010年平均供地率82.1%,2007~2010年平均供地率71.7%,较年初大幅度提高。

4.全面加强测绘管理。高起点推进“数字青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编制《青岛市“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为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扎实推进13个基础测绘项目。

5.稳步推进土地调查。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七区基准地价的修改完善、市级土地调查数据整合等工作,组织完成了五市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

(二)千方百计地抓主动服务,着力解决热点难点

1.全力服务人民群众。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2011年市国土局除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参加了7次网络问政和行风在线活动以外,还精心组织、主动开展了46次网络问政和行风在线活动,平均每周安排1次访谈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土地管理、房地产登记、住房保障等业务专家轮流上线,积极解答群众咨询,讲解法规政策和工作流程等,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3170余件,既宣传了政策、加强了沟通,又解决了困难、消除了隐患,超前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得到群众的普遍肯定。

2.高效服务重点项目。对青岛市重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报件即到即审,大幅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与市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沟通配合,切实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11年市级重点项目累计供地4.72万亩,确保了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并开工建设。

3.主动服务企业发展。2011年确定联系50家大企业,选派了8名副局以上领导和42名联络员开展“一对一”服务工作,联络员与企业沟通联系1000余次,现场办公247人次,企业提出的属于市国土局职责范围的94个问题已全部解决。进一步创新工作,成立了“企业之家办公室”和“服务企业工作委员会”,制定了企业联络员工作意见和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搭建了平台。同时,积极解决外资、台资企业用地遗留问题。

4.真情服务驻青部队。加强与部队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军用土地确权登记遗留问题。在房地产登记中心专设“绿色窗口”,全市共办理军用土地登记发证35宗,得到部队的肯定和表扬。

(三)坚持不懈地抓严格管理,努力维护群众利益

1.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顺利通过省政府对青岛市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严格耕地库管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做到耕地“占一补一”。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青岛市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评估。全面开展并基本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市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为1.79%。全面清查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问题。完成重点工程领域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市—区(市)—国土资源所三级联合动态巡查和集中巡查活动,扎实做好2011年度违法用地预防及查处工作。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建设蓝色经济区核心区、打造“蓝色硅谷”的部署要求,围绕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结合“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思路,全力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一)争取拓展经济发展用地空间

目前,《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待批。为确保青岛市打造“蓝色经济区”核心区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保障重点发展区域(西海岸经济新区、东岸老城区、北岸城区、董家口港区、蓝色硅谷)等用地需求,在调整用地布局上,为保障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落地,积极争取调整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基本农田补划,对本行政区域内难以补划的,争取在省内实施基本农田“易地代保”。在用地指标上,千方百计争取用地计划指标,确保继续位居全国计划单列市和省内兄弟城市前列,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二)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按照“先重大、后重点、保急需、促统筹”的原则,统筹安排2012年土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特别是针对大沽河治理、董家口港区、新机场、世园会、11个“千万平方米重点工程”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这些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三)努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通过推进旧村改造,灵活运用政策调整已批用地,抓紧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手续等,尽快清理已批未供土地。到2012年底,力争全市2003~2010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减少4万亩以上,控制在4万亩以下;全市2007~2010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减少2.8万亩以上,控制在3万亩以下。今年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之前,2011年度供地率达到40%以上。同时,大力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采取征收闲置费、限期开发、依法收回等措施,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到位,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四)扎实开展增减挂钩工作

重庆、潍坊等地的经验做法表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利于落实中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针,统筹全市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引导资源、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在保障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发展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严格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耕地集约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促进农民分工就业和增加收入。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研究落实增减挂钩的工作思路、原则和方法,探索相关的政策、机制和激励措施,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五市各选取1~2个乡镇开展挂钩试点,按照项目总规模较大、节约土地1000亩左右、效果比较明显的要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挂钩试点工作。

(五)探索改革创新支撑

改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针对青岛市土地管理的现实,遵循国家宏观调控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结合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发展和完善青岛市土地储备制度,按照“务实可行、循序渐进、责权一致、收益分享”的原则,逐步实现市区土地“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收益分配”的目标。通过改革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理顺土地管理体制,切实将七区土地纳入市级统一管理,实行“一个龙头放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渠道供水”,达到优化财政和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保障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顺利“落地”的目的。改革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对各区(市)提报的重点项目,建立健全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联合评价机制,凡投资方向不确定的、未通过项目评价的,不予供地。同时,对已落实用地指标但项目未落户而造成无法供地的,不再分配新的年度计划指标,避免出现新的批而未供土地。积极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比”纳入考核办法,同时通过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对在青岛市各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内新建的项目用地进行考核,推广应用多层标准厂房,鼓励利用地下空间等措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六)强化耕地保护工作

完善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区(市)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完成全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201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18.677万亩。

(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加大督促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工作进度。充分应用土地调查成果,改进和完善登记信息系统,保障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质量。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年底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50%以上。

(八)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1.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基础数据资料库。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查处。全市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2.全面预防和查处新发生违法违规用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的作用,划分区域、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和耕地保护及土地执法共同责任目标,加强市—区(市)—国土资源所三级执法队伍联合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对违法违规用地数量较多的,安排人员进驻区(市),蹲点包片、督导检查。

3.加强土地执法机制建设。落实即查即清、月清月毕执法机制;完善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健全违法线索掌握和信访工作机制。

(九)推进基础测绘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推广应用和管理体制建设,更新和完善青岛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网络化。加快实施“数字青岛”项目,完善现有平台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加快完善天地图青岛节点建设步伐,满足公众对地理信息服务需求。二是加快推进1∶5000近海水下地形测绘项目实施,为蓝色半岛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机制,为世园会、新机场、大沽河整治以及董家口港区等大项目建设,提供地理信息支持。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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