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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深化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认识

时间:2023-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农村人口尚未大规模转移背景下,进口农产品增加,势必会影响大量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这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决定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

三、新阶段深化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认识

人类经济活动中的分工分业和一切非物质生产性活动的产生和发展,都必须以农业能够向社会提供必要的食物为基础,而且这种决定性并不以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重的高低为转移。从这个层次去理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显然是必要的。但是农业向社会提供食品,这只是它诸多功能中最基本的一个方面,而至于农业的主体——农民自身的发展和现代化,农业作为一个产业的竞争力及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农村地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问题,必然会在食品供给问题基本解决之后迅速凸显出来。这后一类问题的解决程度,将会在更深的层次上决定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向现代化的发展方式和具体进程。因此,在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中的数量矛盾基本缓解后的农业发展新阶段,必须更新观念,深化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认识。

(一)要更为重视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

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一个基本标志,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过去的长期供给不足,变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农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缓解了。而农民收入增长困难的新矛盾却突出了。这是农业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问题。因此,我们对农业问题的关注,必须从过去主要看重农产品的供给,转向更为重视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

当前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困难,二是农民的就业极不充分。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困难,与绝大多数城镇居民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后消费结构的变化直接有关。随着社会的发展,食品消费在居民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恩格尔系数也越来越低,相反,人们的精神消费或非物质消费在居民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农民在农业方面的增收必将越来越困难;与此同时,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还没有发展起来,乡镇企业创造新增就业岗位的能力开始下降,农村人口和农业人口比重还没有降下来。因此,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以提高农业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效益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以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来实现农民减负增收;积极稳妥地促进城镇化,以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只有着力缓解农民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才能真正扩大国内市场,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才能发挥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保持来之不易的农产品供求较为宽松的局面。而这两个方面显然都是当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所必需的重要基础。

(二)要更为重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农业自身效益的提高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下,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必然也将逐步对外开放,因此,尽快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农业的经济效益,是新阶段我国农业继续发展所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农村人口尚未大规模转移背景下,进口农产品增加,势必会影响大量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这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决定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减轻农民的负担;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尤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产品市场和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标准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大病虫害测报和扑灭机制建设等世贸组织(绿箱政策)允许的政府投资方面增加投入。同时要根据世贸组织规定的(黄箱)补贴内容,加快我国农业补贴的体制改革,转变补贴的方向和方式,使补贴能更直接地到达农业生产环节,到达农民手中;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相互支撑、功能互补的复合型农村金融体制;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保险体制,以分散农业的市场和自然风险。

(三)要更为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能够实现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的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既来之不易,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于人口增长对食品需求所产生的巨大压力,迫使我国的农业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中不得不走上了无节制地挤压自然资源的路子,在增加了对农业自然资源投入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它所造成的后果将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一起列为五大建设,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年来,党和国家把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放到了国民经济建设中突出的重要位置,并已开始初见成效。但无疑这是需要几代乃至十几代人艰苦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有若干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无可回避地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并研究相关的对策。如由于自然界自身的变迁和以往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使用,导致水土流失、荒漠化的趋势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扭转,自然灾害的发生程度在进一步加重,水的资源性短缺在北方大部分地区日渐严重,而水体污染问题在南方不少地区还在进一步加剧,为了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部分已开垦的耕地必须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由于部分自然资源将退出农业尤其是种植业的生产,加上水资源短缺等自然因素的制约,农业的发展在必须更为依靠科技进步的同时,还必须避免投入品对环境的污染和造成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超标,农业的生产条件将可能变得更为严峻,即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必须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如何保持并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如何保障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持并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我国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增长这三者之间,虽然存在着不少一致性,但毕竟也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绝没有理由因眼前农产品供求的良好局面而掉以轻心,轻易地认为我国农业已经过关,粮食安全已经不成问题,必须居安思危,统筹兼顾,做好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而迎接更严峻考验的准备。

(四)要更为重视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农业、农村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也是保持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但也必须看到社会发展毕竟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在我国总体上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后,就需要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关注农村的社会全面进步问题。否则就有可能延缓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我国农村社会当前的总体局面是稳定的,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也是明显的。但是,在相当数量的内地传统农区,由于近年农业、农村经济增长的迟缓和农民收入增幅的下降乃至负增长导致社会矛盾有所积累,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教育、医疗等基本社会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因此解决农村的社会问题也必须着眼于农村社会经济的组织和体制创新。

一是关于农村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设置和职能问题。农村基层政府改革的目的显然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如何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改善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提高执政的能力。

二是农村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问题。村组织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朝着尊重农民权益、增强服务功能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与已有的村级社区组织不仅不存在矛盾,反而可以功能互补,相得益彰,更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是加快建立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问题。加强财政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关键是要解决好各级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完善上级财政向农村基层转移支付的体制,尤其是要根据发展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社会事业的性质,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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