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与贫困相关的概念介绍
一、贫困的概念
在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贫困问题始终是困扰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重大问题。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庞大的、且有上升趋势的贫困人口,而且在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也存在大量贫困人群。贫困问题研究通常从贫困定义开始,贫困现象以其丰富的社会含义,引起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的关注,人们从各自角度出发界定贫困,现有文献中关于贫困的定义很多,本书作者发现要给贫困下一个科学的、规范的、公认的定义是十分困难的。贫困涉及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心理和生理等各个方面,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和地域的概念,它是随着时间和空间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的。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思想体系和不同的学科对它的定义和看法是不同的;在不同的国家,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贫困的性质、表现形式和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大差别;具有不同背景的人往往从不同角度认识贫困,对贫困做出各种不同的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域,贫困也具有不同的意蕴。
对贫困问题的关注,始于英国工业革命之后。当时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提出“贫困是财富的必要条件”这一观点,企图掩饰矛盾的尖锐性,以缓和阶级斗争。马克思通过资本的积累与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相比较,得出了“他们(无产阶级)的贫困同他们所受的劳动折磨成正比”的结论[2]。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许多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家都注意到了发展中国家日趋严重的贫困问题。他们力图从理论上界定贫困,并根据自己的理论提出各自反贫困措施。世界银行也多次发表了以贫困为主题的发展报告,这说明对贫困问题的研究已向纵深发展。在此期间,不计其数的专家学者以及权威机构从不同的角度给“贫困”下了不计其数的定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总体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贫困的概念逐步由狭义的纯经济层面向广义的影响生存质量的多层面过渡,这说明贫困概念界定的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一点在各知名学者和国际组织的定义中明显地体现出来,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有:
——英国学者奥本海姆在《贫困的真相》中,给贫困下的定义是:“贫困指物质上、社会上和情感上的匮乏。它意味着在食物、保暖和衣着方面的开支少于平均水平。”[3]
——英国学者汤森德认为,所有居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贫困的。[4]
——世界银行在《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
——在以贫困问题为主题的《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给贫困所下的定义是:“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5]。该报告同时指出,衡量生活水准不仅要考虑家庭的收入和人均支出,还要考虑那些属于社会福利的内容,比如医疗卫生、预期寿命、识字能力以及公共货物或共同财产资源的获得情况。它用营养、预期寿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入学率等指标,作为以消费为基础对贫困进行衡量的补充,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接受的定义,但其中的最低生活水准需要具体化。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中指出:“贫困必须被视为是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1997年由森帮助设计的《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贫困不仅指低收入,也指医疗与教育的缺乏、知识权与通讯权的被剥夺。不能履行人权和政治权力、缺乏尊严、自信和自尊。报告引入了人类贫困指数(HPI),它认为人类的贫困远不止收入低下,还包括没有机会来选择过一种能够忍受的生活,没有人权[6]。
——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著名学者、经委会杂志主编奥斯卡·阿尔蒂米尔(Oscar Altimir)在《拉丁美洲的贫困规模》一文中将贫困定义为:“一种情景化的症状,其具体表现为消费不足、营养缺乏、缺少稳定的住宅、较低的受教育水平、恶劣的卫生条件、难以进入生产部门、消极、气馁的生活态度、极少介入社会生活、物质购买能力完全区别于社会其他人群。”
——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执行秘书何塞·安东尼奥·奥坎波(JoséAntonio Ocampo)在2003年对贫困的定义是:“贫困是一系列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结果,其中包括文化因素也包括政治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同原因,个人和家庭被剥夺了基本的财产和机会,因此贫困是一个多维(立体)概念。”[7]
——拉美经济委员会在《2002—2003年的社会状况报告》中认为“贫困除了指缺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手段,还指能力的缺乏,社会生活参与不足,缺少权力,缺少社会资本、象征性资本以及其他文化和政治的成分”。“处于贫困状态不仅指缺少满足基本物质消费和必须服务的工资收入,而且还涉及社会排斥领域,社会排斥阻碍了贫困人口充分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从而使得他们无从享用基本权利”。
——美洲开发银行认为:贫困不仅仅是指缺少生存必需的物质和服务的经济状态,而且也指能够改变这种状态的能力和机会的缺乏。良好的健康状况,适当的受教育水平,拥有土地以及其他生产手段,稳定的家庭生活,远离歧视、家庭暴力。[8]
——我国重要的思想库“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认为我国原有的以维持生存为基本出发点的农村贫困线已经不足以反映农村居民在发展自身能力方面的需求,对贫困的界定应该从“生存贫困”过渡到“发展贫困”。因此该基金会在年度发展报告中提出了包括医疗和基本教育在内的发展贫困线的概念。
综上所述,贫困首先被看做是一种经济现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贫困是由于收入不足而导致的生活匮乏状态。贫困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具有一系列经济社会特征。因此,仅仅从经济学意义上来理解贫困是不够的,许多学者和研究机构主张从经济—社会角度来界定贫困。综合有关机构的观点和学者们的研究,贫困实际上包括两层意思。第一,贫困是由于资源的匮乏,从而使其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这里讲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也包括文化的和社会的资源。但是,什么是社会可接受的生活标准?人们有不同的理解,这也是至今没有一个被公认的、统一的贫困标准的原因。第二,从根本上讲,贫困是缺乏手段、能力和机会。机会是指社会为贫困者提供的工作或援助,属客观条件;能力则是指贫困者本身具备的素质,即把握机会的能力,属主观条件。对于贫困问题而言,机会和能力是两个同等重要的环节,甚至可以说是贫困问题的左右两只手。对于贫困者来说,如果要摆脱贫困,机会和能力缺一不可[9]。因此,要克服贫困,就要给贫困者以扶持,换言之,不应该仅仅被动地保障贫困者的最低生活水准,而应该更多地把注意力投向铲除人们陷入贫困的根源,主动地保障贫困者拥有必要的手段、能力和机会。
二、贫困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贫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首先,根据贫困的内涵,可以分为狭义的贫困和广义的贫困。狭义的贫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这主要是从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的意义上来讲的,缺乏维持生理需要的最低生活标准就是贫困。狭义的贫困通常仅指物质贫困。广义的贫困包括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不仅包括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还包括社会的、文化的、环境的等因素,比如文化教育状况、医疗卫生状况、生活环境状况和人口预期寿命。广义的贫困大大扩展了狭义贫困的内涵。世界银行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对贫困的理解就是广义的。报告认为,贫困除了物质上的匮乏、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外,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的需求和缺乏影响力。
其次,根据贫困的成因,可以分为普遍性贫困、制度性贫困、区域性贫困和阶层性贫困。普遍性贫困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低下而形成的贫困。比如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生产活动未能充分展开,食物都十分缺乏,原始人事实上生活在一种普遍性贫困的状态之中。制度性贫困是由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所决定的生活资源在不同社区、区域、社会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所造成的某些社区、区域、社会群体、个人处于贫困状态。区域性贫困是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和社会发展水平低下所出现的一种贫困现象[10]。
再次,根据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把贫困区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和家庭依靠其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的生存需要,这个个人或家庭就被看做贫困人口或贫困户。从生产方面看,劳动力缺乏再生产的物质条件,难以维持自身的简单再生产,生产者只能进行萎缩再生产;从消费方面看,人们无法得到满足衣食住等生活基本需要的最低条件,即“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住不避风寒”的状况。在绝对贫困人口中,由于营养不良而导致死亡率高,尤其是儿童的死亡率很高。相对贫困也叫相对低收入型贫困,是指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其收入水平少到一定程度时维持的那种生活状况。有些国家把低于平均收入40%的人口归于相对贫困,世界银行的看法是收入只要相当于或少于平均收入的1/3的社会成员便可视为相对贫困人口。处于相对贫困中的人口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不同社会成员和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异,低收入的个人、家庭、地区相对于全社会而言,处于贫困状态。为了便于测量和比较,贫困概念主要在绝对贫困意义上使用[11]。
我国学者对于贫困类型的划分常常和贫困原因的判定相联系,不同类型的贫困经常交错分布,形成一定的组合。例如,根据人口的居住地分布,把贫困划分为农村贫困和城市贫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某方面的短缺和相关因素来划分,分为收入贫困、素质贫困、能力贫困、资源贫困、生态贫困和文化贫困;根据贫困的效果界定贫困,例如生存型贫困、半饥饿贫困、温饱型贫困;根据生活质量的决定因素进行分类,如生产性贫困、社会性贫困、历史性贫困。[12]
三、贫困的衡量尺度
为了准确地了解贫困者的真实生活状况,并为制定反贫困战略和政策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必须科学地确定贫困的标准,也就是贫困线。生活水准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个人或家庭就是贫困者,就是需要社会给予扶持和救济的对象。在确定贫困标准方面,各国际机构及组织都做出了不同表述。
■世界银行为了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对贫困状况进行对比研究,确定了“每天1美元”的赤贫线标准,最初是按照1985年的国际价格确定的,然后依据购买力平价不变价格(PPA)换算成国内货币,贫困线为人均每天消费2美元,赤贫线为人均每日消费1美元。之后,世界银行重新规定了赤贫线标准,规定按照1993年国际价格人均每天1.08美元。然而,当货币出现贬值或者升值时,这种方法就会引起混乱。比如,在货币局制度时期的阿根廷,贫困线达到了每日人均消费5美元,使用世界银行的计算方法就低估了实际的贫困人口数量[13]。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60%,作为该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
■恩格尔系数法,以一个家庭用于食品消费的绝对支出,除以已知的恩格尔系数,求出所需的消费支出,也就是贫困线。这是一种收入比例法,源自于“恩格尔定律”。国际粮农组织认为,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即属于贫困。用这个数据求出的消费支出,就是贫困线,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恩格尔系数法虽然简便易行,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这种方法强调的是绝对贫困,没有考虑到相对贫困、贫困边缘群体、国家和地区差异。
我们认为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渐提高和不断变化,用来测量贫困规模的贫困线也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而适当调整。以我国为例,20多年来,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翻了几倍,但贫困线标准一直沿用20年之前的,较低的贫困线标准已难以适应当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程度,没有考虑到贫困人群能力的提高和发展,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减贫效果。
拉美国家关于贫困问题的系统研究是20世纪60年代在拉美及加勒比经济委员会主持下开始的。该研究根据国际学术界关于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若干通用指标,并在对拉美国家进行大量社会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拉美国家关于贫困和赤贫的概念及其衡量标准:家庭收入不能满足其家庭基本需要者为贫困线,收入处于贫困线以下者为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不能满足其家庭最低食品需求者为赤贫,即赤贫线,收入处于赤贫线以下者为赤贫人口或者极度贫困人口[14]。拉美各国的贫困线依照其货币确定,遵循“基本需要成本”方法,贫困线的确定以最低生活所需的物品和食物篮为基点。这个食物篮包括满足人们基本营养需要的基本物品,在衡量时考虑到各国或地区不同的消费习惯、食品的供需情况、其相对价格以及城乡之间的物价差别等。这种衡量方式可以将家庭分为三类,即赤贫家庭、一般贫困家庭以及非贫困家庭。本书主张采用拉美经济委员会对贫困的衡量方式来对拉美的贫困状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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