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控经营风险——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鉴于当今世界飞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以及复杂多变的现代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以防止公司重大经营风险的产生。内部控制系统应该做到使公司能够对重要的业务、运营、财务和合规性风险做出恰当的反应;防止资产被不适当地使用,以及因疏忽和错误而受损;通过恰当的记录保存和信息流维持,保证内部和外部报告的质量;促进与相关法律、监管规则的一致性。
董事会应该建立一个识别和管理风险的系统,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流程,使公司建立一个从风险识别到评估影响再到采取行动的工作流程。同时,董事会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要求管理层检查达到关键目标所会涉及的风险——包括成功的潜在障碍和对于取得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政治、竞争、环境和技术等全方位的风险,以使重大投资决策的风险得到全面评估。
2001年发生了震动整个美国商业界的安然公司破产案,由此也造就了美国商业界有史以来最大的商业破产案。安然公司这个曾在美国商业500强中排名第七位、世界500强中排名第十六位的“华尔街宠儿”瞬间陨落。这一美国商业巨擘的轰然倒塌震惊了整个世界商业界,引起了世界各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反思。安然公司破产案之后,各国都加强了董事会风险管理的职能,相继出台了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2002年7月25日,美国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萨班斯法案或SOX法案)。该法案中很重要的一个精神就是要求董事会要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落实,明确风险控制中董事会与公司执行层之间的责任。其中有一个条款就是公司要明确整个公司运作的流程,并且通过这些流程进行一一对应的流程节点风险控制,从而确保公司运作中的风险控制得到认真的落实。
近几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运作中的资本运作更加的复杂化与多样化,各种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对公司运作中的风险控制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波及世界各国,研究表明导致危机的微观原因依然在于公司治理失效,尤其是董事会作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者,更是要在决策这一关口把握好风险与效益之间的平衡点。董事会应加强其风险意识,调高其风险决策的能力。除此之外,董事会还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与风险管理的问责机制,有效实现董事会风险决策中的信息支持及对风险管理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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