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时间:2023-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股东的资产收益权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在经营取得利润之后应适当地向股东分配红利,《公司法》对红利分配问题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还可以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再提取任意公积金,因此如果提取较多的任意公积金,将导致对于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减少。

一、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在经营取得利润之后应适当地向股东分配红利,《公司法》对红利分配问题有明确的规定(第35条、第167条)。由于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还可以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再提取任意公积金,因此如果提取较多的任意公积金,将导致对于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减少。

本来任意公积金同法定公积金一样,将经营利润留存于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应对未来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及奠定股东远期财富最大化的基础,但是如果董事会或大股东过分“任意”,长期推行低股利甚至零股利的分红政策,而公司经营层可以通过丰厚薪酬、大股东则可以依靠关联交易等方式谋取私利,则寄希望于投资收益的许多中小股东将深受其害。

中国证监会2004年12月《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4条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1)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2)上市公司应当将其利润分配办法载明于公司章程。(3)上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2008年8月出台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上市公司将分红比例从原先不少于20%提高到30%,并且强调现金分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