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现状调查
城镇是县域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然而要使城镇功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就要求我们必须实施城镇管理。而城镇管理是建立在现代物质文明基础之上的,为城镇活动和发展提供科学、民主、法制的保障和有效的控制,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以实现最大综合效益的政府行为,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城镇经济繁荣发达、居民生活舒适和城镇环境整洁优美。
近年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通过组建机构,制定政策,创新体制,加大投入,落实举措,为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镇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但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张家川县城镇管理“流动摊点多、违章建筑多、小街小巷多、马路市场多”的现象逐步凸显。城镇管理执法工作面临着“基础设施滞后、管理方式单一、机制不健全、社会化参与度不高等”等实际状况。在经济社会科学跨域式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张家川县城镇管理,对弥补张家川县城镇有形资源空间不足,高效能优化城镇资源配置,发挥城镇功能空间,提升城镇形象品位,改善招商投资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张家川县城镇管理现状
(一)城镇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城镇管理体制是确保城镇管理过程得以顺利实施的物质载体和保证,也是支撑城镇管理系统的骨架支柱。在探索和建立新的城镇管理体制方面,张家川县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口,优化城镇管理内部结构,明确了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分配框架,努力解决以往城镇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成立了城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已组建的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实施“专项整治、常规管理、分块包干、责任承包”等措施,有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城镇管理中“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法制不全”等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积极探索和共同努力,打破了过去那种规划、建设、管理合一的建管模式,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居民共同参与”的城镇管理格局。
(二)城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制度建设是适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城镇管理体制和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前提和保障。目前张家川县初步建立了与城镇管理体制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和制度。先后对《张家川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出台了《张家川县城镇管理综合实施办法(试行)》、《张家川县市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张家川县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张家川县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张家川县城区供热管理办法》、《张家川县市民公约和“八个不准”》等一系列的城管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标准、方案的出台和实施,为城镇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三)城镇管理手段逐渐多样化
坚持把创新管理手段作为提升城镇管理质量的主要举措,积累经验、探索创新、完善总结,基本实现了“常规管理”向“多样化管理”的成功转变。
1.开展专项活动管理。围绕城镇管理方面的一些难点问题,逐年相继开展“城镇管理年”、“城镇管理巩固年”“城镇管理提升年”、“城镇管理效能年”等专项管理活动,城镇管理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2.实施集中整治。坚持从实际出发,每年适时举行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抽调公安、工商、交警、环保、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的人员,与综合执法队员联合编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攻克城镇管理的顽症,开展“打黑除恶”、“治理欺行霸市”、“遏制违法建设”等整治活动,有效维护城镇秩序,城镇管理的难点问题逐年取得了新突破。
3.借助重大节会加强管理。紧紧抓住举办张家川关山花儿会、清真食品节、县庆、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等重大节会活动抓管理,开展城区交通、治安、卫生、环境等城镇管理工作,营造有序的节会环境,提升城镇形象品位。
二、张家川县城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城镇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根据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原则,目前张家川县城管执法的依据主要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水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这些法规条款内容比较宽泛,针对性不强,管理粗放,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有些管理领域没有执法依据,有些行业的政策法规标准不一,漏洞较多,相互矛盾,罚则不尽一致,或者只有禁止条款而没有处罚条款,尚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二)城镇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管理过程中的“真空”现象依然存在,审批与监管相分离,往往是城管部门发现管理不到位时,再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复或养护,或者通过行使处罚权予以纠正,增加了城镇管理的难度和成本。有些主管部门出于狭隘的部门利益考虑对联合会审不支持、不配合,如部分店面根本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而有关部门却核发了证照,经营者往往以原本面积有限的经营门店为借口而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倚门摆放,给市容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各沿街单位及门店的“市容卫生门前五保责任”流于形式,属地管理未能落实,没有将城镇管理工作要求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管理监督评估机制,一定程度上存在管与不管、管好管坏一个样的现象,没有充分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城镇管理领域的任务基本上处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现状。
(三)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经商的流动人员和外地客商不断增加,城区的停车场、农贸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经商愿望,给城镇管理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与依法整治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张家川县城区街道较为突出。城区内仅有一家综合市场(目前正在拆除新建),三所收费公厕,一个面积不到一千平方米的汽车站,许多水果摊、百货摊侵占道路,妨碍交通,影响环境,特别是商场、学校、集贸市场周边尤为突出。
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群众如厕难、卖菜难、停车难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致使环境秩序混乱,马路市场严重。既增加了城镇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又影响了管理的质量,是造成城镇“脏、乱、差”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如果一味追求取缔整治(即堵),而不能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市场(即疏),两者之间的矛盾就难以长效化解。
(四)城镇管理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
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建设,一个高品位的城市更离不开城市管理,“三分建设、七分管理”这个观点虽然被大家所认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还有“重建轻管”,“重硬忽软”的思想。部分市民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形象意识淡薄,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穿马路、车辆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恶意砍折花木、偷盗垃圾箱、砸损街景、路灯等市政设施。
每逢交通堵塞,发生买卖纠纷,群众就会强烈要求取缔马路市场,而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行政管理处罚时,经常往往就会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打抱不平”,乱起哄,唱倒彩,“推波助澜”,指责执法人员欺负老百姓,欺负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执法人员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大力鼓吹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实行暴力抗法。尽管在管理过程中,采取“以人为本、教育劝导、疏堵结合”的执法管理方法,但流动摊主总是以摊随人走的方式与管理人员“兜圈子、打游击”,使得“以教育为主、尽量少处罚、甚至不处罚”的文明执法走向与城镇管理初衷背道而驰,城镇秩序混乱的状况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加之群众对城管的认同感不强,维护城镇环境形象的意识差,支持参与城镇管理的范围不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执法难、难管理的被动局面。
三、新时期张家川县城镇管理对策
(一)牵住一个龙头,先行搞好城镇规划建设
按照全县发展的需要,将城区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域,一般限制区域和开放便民区域,合理规划市场、人行道、车行道、停车场所,在城区内增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点,规范停车点标志方便群众。建立专业市场,临时市场,设置小百货,水果,花卉,修配,娱乐等便民区,推进城镇功能分区,切实解决好张家川县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一方面,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城镇经营开发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对城镇现有的水、电、气、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另一方面,从长远出发,抓紧论证一批、立项一批、上马一批高起点、高文化品位的城镇建设项目,努力提高城镇的品位和档次。
(二)明确一个主线,尽快完善城管工作体制
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执法主搞、职能部门联动、倡导群众参与”的模式,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城镇管理目标,启动张家川县城镇管理联席委员会,建立健全城管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协调、考核机制,将涉及城镇管理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街道(乡镇)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每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汇报制度、“门前五包责任“制度,联席委员会与各成员单位、门店出租单位、街道办、社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在城区沿街单位门前划定责任区,下放权力,实行属地管理,采取动态巡查,定期检查,随时抽查,考核奖励的办法,促进“门前五包责任”的贯彻落实,了解责任单位城管工作的推行情况和所遇到的困难。
(三)把握一个根本,宣传教育全民参与城镇管理
提高人的素质是城镇管理的治本之策。县委、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镇管理的组织力度,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广大群众遵守、维护、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深入人心,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由全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镇心态,加大对城镇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违反城镇管理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广泛监督和批评,让违反者除了在法律上为其行为买单外,还要在舆论上、道德上买单。
(四)突出一个重点,探索创新城镇管理方式
坚持“由突击型到长效型、由粗放型到精细型”的历史转变。管理应当由过去“被动迎检,突击执法”转向“经常性、规范化”的管理,由过去“突击型、粗线条”水平徘徊的局面转向“从细微着手,注重塑造精品“的高级阶段,在运用行政手段的同时,要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真正实现标本兼治。认真研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点、线、片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点”即施行定人、定时、定地点、定责任、定奖惩“五定”管理;“线”即施行流动巡查,连点成线;“片”即按区域划分管理队伍,施行区域包干,责任到人。真正形成执法人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责任”的工作机制。推行“五个有”制度,即“每天有督查、每周有通报、每旬有简评、每月有汇总、每年有奖罚”,不断提高管理质量。
同时,针对张家川县城区贸易市场,汽车客运站,垃圾点等基础设施相对缺少的现状,研究管理对策,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在确保交通畅通,环境卫生整洁的前提下,按照主街严管,小街严控,小区规范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对市场外溢,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游商游贩,实行“安置疏导一批,规范限制一批,打击取缔一批“的策略,画线定点,分类设置,规范管理,有效化解市容“繁荣”与老百姓“肚皮”需求之间的矛盾,既保证城镇环境秩序整洁,又要为老百姓提供必要的服务。切实把这些关乎民生、惠及老百姓的“小事”、“琐事”解决好。逐步把“由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管理,突击式管理向长效化管理,经验式管理向科学化管理”三个转变落到实处。在城镇管理手段“软”环境中走出一条依法管理的“硬”路子,有力推动张家川城镇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第一期80后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
钱花:张家川县综合执法局
指导老师:胡三敦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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