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水市依法行政状况的调查分析
近年来,天水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加强行政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从不断适应保证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新要求来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天水市依法行政现状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天水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严格考核,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县区政府全年召开涉及依法行政内容的常务会议多达35次,审议依法行政议题46个。在全市开展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区、示范单位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了督促落实检查。加大了依法行政工作督查力度。为了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市政府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和奖励力度。从调查来看,天水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全市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认真贯彻了《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通过加强对市直重点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督查力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政府考核内容,加大了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和奖励制度等措施,积极地做好了全市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科学民主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等近20项决策事项全部按照市政府的决策规则,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了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合法。二是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0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法律顾问团先后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国企改革、资金管理、经济合同、重大项目、上访案件等20余项重要涉法问题和“十二五”规划及政府建设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在市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多项经济发展项目协议的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法律顾问认真审查,积极建言献策。
(三)规范性文件数量、质量显著提高
一是认真落实《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天水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把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八个环节。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效显著。从2010年6月到11月,市政府对1996年至2010年期间制定的1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对其中41件予以废止,保留62件,修订8件;各县区清理规范性文件375件,废止162件,保留163件,修订50件。
(四)转变政府职能,行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入
一是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扩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确立了“六个公开”、“六件管理”、“六制办理”的运行模式。二是不断深化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推行和谐执法,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加强了城市管理,城市市容面貌有了新的改观。同时积极开展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开始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的筹备工作。在全市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三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上传有关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通过《天水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发布政府重大决策等重要政务信息。制定了《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办理工作规定》,留言板访问人数达274万人次,留言63500条。四是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界定了政府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职责11项,新增和加强的政府部门职责共119项。
(五)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总体数量上升、行政机关胜诉率较低
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其中,一审34件,较2009年的25件增加了9件,增幅为36%;二审17件,较2009年的9件增加了8件,增幅为88.89%。案件类型涉及公安、土地、房屋登记、规划等1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2010年无国家赔偿案件,全市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88件,较2009年的255件增加了33件,增幅为12.94%,裁定准予执行205件。以计划生育、气象处罚、房屋行政处罚、房屋拆迁、城建行政处罚、土地、水务处罚等为主,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是:计划生育案件202件,占70.4%;气象行政案件30件,占10.42;房屋行政处罚案件22件,占7.64。案件发生的行政管理领域波动较大,但仍相对在公安、集中土地、房屋登记等涉及到公民切实利益的民生类行政争议。
2008年—2010年天水市受理的行政诉讼类案件类型多为公安行政处罚、城市房屋拆迁、房屋登记、土地管理、行政赔偿等行政争议。2010年我市受理的34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公安治安处罚10件,土地登记行为8件,房屋登记行为3件,公安行政不作为3件,公安机关行政赔偿3件,房屋拆迁、规划许可、交通行政处罚、水务处罚、政府确权决定、民政登记、行政确认各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率较低。
2010年全市法院审结的34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5件,撤销行政行为的6件,经法院协调原告撤诉的7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15件、判决赔偿的1件。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7件公安治安处罚案件中4件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判决。
(六)强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将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3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案卷记录纳入评查范围。三是建立网络执法监督平台。为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力度,在天水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和各县区政府网站设置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窗口,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全部实现了网上查询,方便了公众监督。四是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去年,我市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7件,立案51件,共处分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1064万元。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61个,占年计划的157%,查出违规金额2330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3660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39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153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8064万元。共提出审计建议702条,已被采纳698条。审计后节约财政资金2510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行为、提高天水市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议
(一)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班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随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今年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今年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年终向社会公布一次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报备。
(四)强化行政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县区政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完善群众举报投诉、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投诉监督平台,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二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认真贯彻《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不断拓展监督的渠道和领域。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组织开展对下级行政机关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三是强化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相关制度,对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启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由城市管理领域向其它领域延伸扩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根据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适用规则,做好标准衔接工作。严格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做好清理和确认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二是推进办事公开。所有行政机关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第一期80后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
王芳:天水市司法局
丁凯斌:天水市公安局
指导老师:郭文娣法学教研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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