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安全伤亡事故
1.事故与伤亡事故
(1)事故。它是指在进行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违背人们的意愿的事件或现象,它包含人身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损失。在不同的行业对事故有不同的描述。在企业中发生的事故按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人身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领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②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工艺、动力设备、管道、电线、运输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损坏,造成严重损失,影响生产的事故。
③火灾和爆炸事故。由于火灾和爆炸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④生产、质量事故。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指挥失误,造成生产工艺不正常或造成生产中断,以及产品质量下降或废品、次品的大量出现,从而较严重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事故。
⑤污染和急性中毒事故。因为工业装置排放污染物引起周围居民中毒、死亡、农作物减产、树木枯死、牲畜伤亡或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造成身体中毒的事故。
⑥重大未遂事故。指虽然已经构成发生各类重大事故的条件,由于处理及时得当,未造成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降低设备使用寿命的事故。
(2)伤亡事故。它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损伤或人体的某一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导致负伤肌体暂时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2.伤亡事故的分类
伤亡事故按不同的划分标志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下面重点介绍按其伤害程度和按人员保险待遇两种标志划分下的类型。
(1)按其伤害程度分类,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其中,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满1天而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天而低于6 000天失能伤害。
(2)按人员保险待遇分类,可分为工伤事故、比照工伤事故、外因事故。其中,工伤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比照工伤事故是指与工作有关、可按工伤待遇处理的伤亡事故;外因事故是指与生产或工作无关的事故。
3.伤亡事故的鉴别
工伤事故是企业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它是企业员工为了生产和工作,在生产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但由于企业生产条件、设备条件、劳动条件或管理制度不良,人体受到伤害,导致部分地、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大量的毒物突然侵入人体,导致员工急性中毒、工作中断的事故也属于工伤事故。下面介绍对伤亡事故的鉴别有重要意义的几个概念。
(1)生产区域。是指生产所涉及的场所。包括厂区道路,生产车间等。有一些无固定生产岗位的员工,其工作地就是他们的生产区域。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
(2)工作时间。包括班前准备和班后清理的时间。
员工的活动有一些与生产无直接关系,应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条款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
【阅读资料8-4】 伤亡类别的划分
我国将伤亡事故分为20个类别,如表8-1所示。
表8-1 我国伤亡事故类别
(资料来源: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二、伤亡事故的预防与救援
由于伤亡事故管理是一种事后行为,所以伤亡事故的预防与救援就显得特别重要。伤亡事故管理的中心应该是预防第一。
1.伤亡事故的预防原则
伤亡事故的预防主要是对生产过程出现的有毒有害及危险因素加以消除、降低与防护。即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消除生产中的危险或有害因素,或使危险及有害因素降低到最小限度,以及控制危险源不与人接触等。伤亡事故的预防原则表现为:
(1)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排除危险。
(2)降低潜在危险因素数值的原则。即在无法彻底消除危害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限制和减少其危险程度。如采用无毒代有毒的原材料或操作工艺改干式操作为湿式操作等。
(3)防护潜在危险的原则。即在既无法彻底根除、又无法降低危害程度的情况下,可采用各种各样的防护措施来保护人的安全。这是一种消极的防护措施。具体包括:距离防护、时间防护、屏障防护、坚固防护、闭锁防护等。
2.伤亡事故预防的技术
(1)根除。根据生产技术条件,通过改进设计方案、工艺过程,选用合适的原材料来彻底消除危险。例如用阻燃性材料代替可燃材料,用液压代替电力等。
(2)限制。对某些不能根除的危险,应设法限制它,使其不能造成伤害和损失。例如用低压替代高压。
(3)隔离。隔离是常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来说,一旦判明有危险因素存在就应设法把它隔离起来。隔离技术包括分离和屏蔽两种。前者是指空间上的分离,后者是指应用物理屏蔽措施进行隔离。利用隔离技术,可以把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也可以控制能量释放。
(4)故障——安全设计。在系统或设备的某一部分发生故障或损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这是一种通过技术设计手段,使系统或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处于低能量状态,防止能量意外释放的措施。
3.伤亡事故的救援
伤亡事故的救援主要是指制订一套应急计划,以便在伤亡事故发生时能立即启动救援措施,及时报警并联络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1)应急计划的内容。应急计划需要充分考虑每一个重大危险以及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相互作用,以及危险发生后应该采取的消除隐患和减少损失的具体措施等。
(2)报警和联络。伤亡事故救援时,首先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人员,并作出安排。企业应将报警步骤通知所有的工人以确保其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救援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伤亡事故,防止伤亡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应急救援措施中应包含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现场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决定。
(4)应急救援措施的演习。一旦应急救援措施被确定下来,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演练,以确保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都了解企业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伤亡事故的报告与登记
伤亡事故的报告与登记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领导和相关的责任人必须对伤亡事故报告与登记的准确性与及时性负责,并坚持尊重科学与实事求是的原则。
1.伤亡事故报告与登记的范围
企业职工发生的伤亡,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工伤亡,另一类是非因工伤亡。伤亡事故的报告与登记所统计的是因工伤亡的数字,非因工伤亡的不包括在内。一般来说,只要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事故,或虽不在生产或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和企业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职工伤亡,都应算作因工伤亡而加以登记报告,并且其受伤害人员应包括企业所有人员。即临时工、实习生、义务参加劳动人员、来厂参观学习和检查工作的人员等。
2.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和最先发现人逐级报告的程序与报告内容的要求。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保护现场等措施,并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单位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的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2)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同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3.伤亡事故报告和登记的要求
(1)伤亡事故报告的总要求是“一快二准”。“快”就是要迅速及时,也就是报告写的及时,报的迅速。上报时一般是逐级上报,特殊情况下也可越级上报。“准”就是内容准确。要求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都准确无误。报告人为受伤人或最早发现人。
(2)伤亡事故登记要求。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应进行及时登记。登记表一般由班组长或企业安全管理员填写。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登记是一个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种事故登记必须认真细致地填写,不得虚报、假报、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各级主管领导必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违者应受到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阅读资料8-5】 事故级别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资料来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
四、伤亡事故调查的程序
伤亡事故的调查是掌握整个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重要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事故预防措施,并撰写调查报告。其具体程序如下所述。
1.成立调查组
(1)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一般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调查一般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
(3)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一般按企业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安全部门、监察部门等组成调查组。
2.确定调查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2)伤亡人数,伤害部位和程度,伤亡人员的具体情况。
(3)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相关原因。
(4)事故的后果和经济损失。
(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进行事故分析
在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后,应将所有材料加以整理,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和主要原因,以便分清责任,制订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指最接近事故发生时刻,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和物两个方面。其中,人的原因主要是指作业人员的行为;物的原因。主要是指作业环境、物质及设备的不安全性等。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指使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技术原因。即技术上的不完善或缺陷。如装置或设施设计不合理,结构、材料选用不当,工艺水平低等。二是教育原因。即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不够或经验不足。如缺乏安全知识、对安全规程误解、缺乏工作经验等。三是身体和精神原因。如生病、身体缺陷、精神状态欠佳、思想松懈、智能低下、反应迟钝等。四是管理原因。即生产组织管理不科学。如企业领导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标准不明确、安全决策不及时、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伤亡事故的分析流程图如图8-1所示。
图8-1 伤亡事故分析流程
4.编写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是指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和分析结论编写成文件。其基本要求是:结论正确、肯定,证据充分,书写清楚、明确。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如下:
(1)前言。扼要说明事故调查的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造成的后果,性质、类别及经济损失。
(2)事故经过。详述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
(3)原因分析。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方面来叙述。
(4)责任分析与处理意见。
(5)提出防范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