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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零部件突破的主体界定

时间:2023-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2.2 关键零部件突破的主体界定从零部件的定义和关键零部件内涵看,零部件实现相应整机的某些功能,是相对于整机而言的一个概念。最后,有必要从制造业现状的角度,讨论关键零部件突破主体的国别属性。为此,研究制造业关键零部件突破问题,一定是以本土企业为研究对象,不包括外资在中国建立的独资或控制的合资企业。

4.2.2 关键零部件突破的主体界定

从零部件的定义和关键零部件内涵看,零部件实现相应整机的某些功能,是相对于整机而言的一个概念。整机厂商按照其整机产品需要能够提出对关键零部件在外观、结构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零部件厂商能够按照整机相关技术要求,提供一定质量的零部件产品。在产品内分工条件下,零部件主要由专业的零部件厂商来设计制造;鉴于关键零部件对相关的整机而言具有功能上、经济上的重要性和技术上的依赖性,整机厂商也有动力获取关键零部件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力,以降低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为此,突破关键零部件的主要参与者一定既包括零部件厂商,也包括整机厂商,突破行动具体由哪类主体发起,由特定关键零部件的市场供求关系而定。另外,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装备供应商、采购商,关键零部件的零部件供应商,以及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等,都可能参与到关键零部件的突破,即厂商关于关键零部件的技术能力提升中来,有些主体的作用还十分重要。

图4-2 关键零部件突破直接主体示意图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最后,有必要从制造业现状的角度,讨论关键零部件突破主体的国别属性。有关学者就我国装备制造业企业在技术上的对外依存现象进行的研究显示,跨国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对价值链的控制严重影响了本土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立廉水等(2005)研究显示,美国以英特尔和微软公司为首的企业垄断全世界大部分芯片和软件市场,获取全球电子行业60%的利润,日本和韩国等通过一些关键元器件生产获得20%的利润,中国依赖进口装备从事加工组装的企业获得不到10%的利润。张倩肖等(2007)研究显示,目前国外装备制造业新产品开发周期已缩短至两年以内甚至半年;外商在中国设立的研发机构超过1 000家,主要分布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外商通过研发本地化使本土装备制造企业研发不如引进技术节约时间和成本,部分导致了中国1996—2005年大中型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引进经费与消化吸收经费之比平均只有1∶0.13,日韩高达1∶5到1∶8,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陷入了引进—学习—再引进—再学习的被动境地,在消耗自身积累利润的同时也削弱了自主创新能力。1996—2005年,我国汽车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支出达到2 956亿元,消化吸收的经费支出275亿元,不到引进支出的10%,而购买国内技术支出也只有385亿元,与引进国外技术支出之比仅为0.13∶1[1]。《江苏经济普查年鉴2008》也显示,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与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之比为0.44∶1,尽管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上达到0.75∶1。韩国大宇—通用作为合资企业对母公司美国通用公司的技术依赖虽然有别于中国很多本土装备制造企业,但动态引进技术和装备造成的依赖和对自主创新的限制是同样的。为此,研究制造业关键零部件突破问题,一定是以本土企业为研究对象,不包括外资在中国建立的独资或控制的合资企业。这些本土企业在国外先进技术的获得上受到更多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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