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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管理制度的概念

时间:2023-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旅游景区管理制度的概念1.景区管理制度的定义景区管理制度是指景区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可见,景区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对景区内工作人员行为的总体规范和约束。管理局管理模式是指一个旅游景区由上级政府设立的景区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如江西省的庐山、三清山等地就采取这种管理模式。景区管理局实际上是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对景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

一、旅游景区管理制度的概念

1.景区管理制度的定义

景区管理制度是指景区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旅游景区由多个部门共同实现旅游产品的生产,内部需要有协调分工和合作。因此,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景区工作人员按照景区经营、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可见,景区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对景区内工作人员行为的总体规范和约束。

2.我国景区管理制度的主要类型

(1)多个机构共同管理模式

多个机构共同管理景区在我国较为常见,它是指一个景区由两家以上的机构进行管理。这种多个机构共同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类:

第一种是按照资源类型和功能划分管理机构及其权限,如不同的资源可以分别归属文物局、宗教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等机构进行管理。例如,一个风景名胜区,它归口建设部门管理;而景区内的树木则归林业部门管理;如果景区内有座寺庙,则该寺庙归宗教部门管理;庙里的古代石碑又会划归文物部门管理。

第二种是按照空间布局划分景区行政管辖权,主要出现在景区跨越几个行政区的情况下,对于位于不同行政区内的部分则由相应地区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种按照行政区划对景区进行管理的方式使得景区内部分裂较为严重,尤其是交界处的景区往往会陷入无人管理的境地,对其发展较为不利。

第三种较为特殊,是按照资源类型和景区内部空间布局共同划分管理权限。最为典型的当属庐山风景区。庐山是江西旅游业发展的龙头,现分别属于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九江市庐山区、九江市庐山垦殖场、江西省庐山自然保护区、星子县、九江县等6家单位共同管理,实行分治。其中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它实际管辖范围只有山顶部分46平方公里,占庐山山体面积的16%。这就形成了一山多治、政出多门、分而治之、管理薄弱的不合理局面。

(2)单一机构管理模式

景区由单一的机构进行管理同样也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其一为县市直接管辖的模式,这种模式是指旅游景区由所在地的县市政府直接管辖,如龙虎山风景区由鹰潭市,黄山风景区由黄山市,井冈山风景区由井冈山市,武当山由湖北省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投资开发、统一管理。县市政府直接管理旅游景区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从全局发展的角度出发协调景区内各分区的规划和开发,避免出现各自为政、旅游设施重复建设以及旅游产品恶性竞争的情况。

其二为乡镇管理模式,此种模式是指旅游景区由一个乡镇政府直接进行管理。如吉安青原山风景区由河东镇、庐山的三叠泉中的第三叠景区由庐山区海会镇管理等。景区的乡镇管理模式是与景区的规模和影响力相关的,当景区逐渐发展而超出了乡镇的界限时,这种管理模式也会向县市直接管辖或多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当采取乡镇管理模式时,旅游景区的发展会受制于管理理念和手段、技术和资金以及配套设施和服务等因素,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乡镇对于旅游景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无法与县市政府相比。

其三为管理局的管理模式。管理局管理模式是指一个旅游景区由上级政府设立的景区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如江西省的庐山、三清山等地就采取这种管理模式。景区管理局实际上是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对景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但与此同时,由于景区管理局只是一个职能管理机构而并非等同于地方政府,因此,管理局的管理模式与上述政府直接管理模式间最大的差异在于,景区管理局及其设置的下属职能管理机构都没有行政执法权。武当山景区的管理虽然也由景区管理局直接负责,但是由于其属于政府特别设立的经济特区而享有与当地政府同等的权利,因此,武当山的景区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属于县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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