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发达国家物流外包第三方的经验与借鉴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外包(outsourcing)已成为商业领域中的一大趋势。企业越来越重视集中自己的主要资源与主业,而把辅助性功能外包给其他企业。因为物流一般被工商企业视为主业的支持与辅助功能,所以它是一个外部化业务的候选功能。多年来,欧美发达国家的物流已不再作为工商企业直接管理的活动,而常常从外部物流专业公司中采购物流服务。有些公司还保留着物流作业功能,但越来越多地开始由外部合同服务来补充。采购这些服务的方式对公司物流系统的质量和效率具有很大的影响。分析8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物流外包第三方的做法与趋势,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可以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物流外部化的方法
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外包其物流。其中,最为彻底的方式是关闭自己的物流系统,并将所有的物流职责转移给外部物流合同供应商。对许多自理物流的公司来说,由于这样的选择变动太大,他们不愿意处理掉现有的物流资产、去掉人员,去冒在过渡阶段作业中断的风险。为此,有些公司愿意采取渐渐外包的过程,按地理区域把责任移交分步实施,或按业务与产品分步实施。欧美公司一般也采用以下方式来使移交平稳化。
1.系统接管
大型物流服务供应商全盘买进客户公司的物流系统的例子不胜枚举。他们接管并拥有客户车辆、场站、设备和接受原公司员工。接管后,系统仍可单独为原企业服务或与其他公司共享,以改进利用率并分享管理成本。
2.合资
有些客户更愿意保留配送设施的部分产权,并在物流作业中保持参与。对它们而言,与物流合同商的合资提供了注入资本和专业知识的途径。例如,在英国,IBM与Tibbett&Britten组成了Hi‐tech Logistics。
3.系统剥离
也有不少例子是自理物流作业的公司把物流部门剥离成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允许它们承接第三方物流业务。最初,由母公司为它们提供基本业务,以后则使它们越来越多地依靠第三方业务。
4.管理型合同
对希望自己拥有物流设施(资产)的公司,仍可以把管理外包。这是大型零售商常采用的战略。欧盟国家,常把合同外包看成是改进物流作业管理的一种方法。因为这种形式的外包不是以资产为基础的,它给使用服务的一方在业务谈判中以很大的灵活性,如果需要,它们可以终止合同。
二、物流服务采购的趋势
企业外部物流服务的多样性的增加,已改变了企业采购物流服务的方式和与外部合同商的关系,在以下几个方面这种改变表现得特别明显。
1.以合同形式采购物流服务的比例增加
运输与仓储服务传统上是以交易为基础进行的。这些服务相当标准化,并能以最低价格购买。虽然公路运输行业的分散与竞争,使行业中有众多小型承运人提供低价服务。但是以此种方式购买运输服务有很大的缺点,那就是需要这种运输的人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大量的独立承运人,这无疑会使交易成本上升,并使高质量送达服务遇到困难。不过,即使在这种市场上,企业也必须固定地使用相对稳定的几家运输承运人以减少麻烦。甚至在无正规合同的情况下,制造商也表现出对特定承运人的“忠诚”。当公司有一些特殊要求需要一些定制的服务并对承运人的投资有部分参与时,它们更必须准备进入长期合同。而且当运输专一服务于特定货主时,还要求合同最好能覆盖至少是车辆生命期的整个期间。凡此种种都说明,物流服务采购中以合同形式采购的比例越来越大。
2.合同方数量减少
欧美发达国家,不论在交易型市场(短期、不固定)或合同物流服务市场,单个企业以合同形式成交的平均数均已减少。这是因为,以合同形式采购物流服务,使供需双方都能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服务标准。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降低交易成本。
在欧洲的一些国家,许多国内公路运输是通过作为货运市场中间人的代理公司进行的。这样就大大地减少了托运人与运输公司的直接交易。在美国,1980年运输自由化,货运中间人的数量也激增。在英国,仅在国际物流中使用中间商,国内运输作业仍按传统的做法,由客户直接与众多的运输公司进行交易。这样做固然可以使托运人得到较低的运价,但交易成本却相对较高。可是许多托运人却只考虑了较低的运价和平稳的采购运输服务的可能性,而没有从购买运输服务的总成本方面考虑。
在“货运管理”方式的安排下,某些大的合同供应商,如ExcelLogistics将代理客户的公路运输作业分包给较小的承运人。在美国,与此相类似的“一站式运输”服务由许多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
近年来,在美国涌现了公路运输服务的电子中间商。它们主要是提供一个对公路运输服务的电子交易中心,通过中心,公司可以在特定路线上,以特定时间交易运输能力。近来,一家美国的电子中间商(GEP)在欧洲建立了类似业务。这对欧洲现在的装载配对服务是一个补充,它用于帮助承运人寻找国际运输的回程货物。这些服务中的某些公司,提供在线信用系统服务,以提供物流公司对潜在客户的最新财务状况。这类电子中间商的发展,可以催生“虚拟市场”的形式,通过它,许多物流资产可以在不同时段进行交易。经营这类业务的机构可以很快成为物流服务业的主要角色。
(2)标准服务。
单个公司采用的运输与物流公司越多,花费在熟悉与监控方面的时间也就越多。运输业务集中于少数几个可靠的运输公司,就可使这些任务简化,也可能使这少数几家运输公司更负责任,保持与改进服务质量。以合同为基础的公司采购物流服务时,只需雇用少数物流服务供应商。英国大约39%的公司只雇佣一个供应商,而另外47%的公司则雇佣1—5个供应商。之所以要雇佣一个以上的供应商主要目的是:保证竞争、全国范围的能力覆盖、不同业务需求、灵活性、不同优势、成本与服务。其中成本与服务起决定作用。在欧洲大多数外包物流是按照国家划分给多个物流供应商的。对68个欧洲500强制造商的调查表明59%的公司采用了这种策略。
3.更严格的合同方的选择
有多项研究表明,过去许多公司选择运输方式或承运人时并不全面考虑所有的选择可能。这种选择程序的缺陷可部分解释为运输支出在许多公司的总支出中并不显著,并且不同运输公司之间服务质量的差别也不大。现在,既然公司已把许多与物流相关的服务外部化,这些服务的外部支出在公司预算中就开始凸现。这一现象加上对服务质量的重视、减少承运人及采用合同关系,使对承运人的选择变成一件重要的决策,需要对市场作更全面的评价和采用更正规的选择程序。
4.合同方在设计物流系统中更紧密地参与
许多制造商正使用开放式的“表现规范”采购零部件,以取代传统的根据“设计规范”采购。设计规范详细规定各项要求,而开放式的“表现”规范仅仅给出总的框架要求,这样就给供应商以较大的创新空间,有利于经济而又有效地开发符合客户要求的部件。
在物流服务的采购上,也具有同样的趋势。公司物流外部化中将物流系统的设计包括在合同中已非常普遍。外部化的决策经常与物流系统的重构决策同时做出。另外,使用合同物流的原因之一是获得专业技能,毫不奇怪,公司应该在确定物流战略时寻求物流公司的建议。这是因为外部合同方比内部的物流经理能更加客观地看待公司的物流系统。
5.对长期伙伴关系发展的更大重视
就如对产品供应商发展紧密互益关系的重要性一样,与物流供应商发展这种长期伙伴关系也同样重要。这类关系中,有相当一部分已被建立起来并已发展成物流合同的正式条款。这类关系在专一服务于一家客户的情况下更易建立;当物流能力分享于几家客户时,有时会有客户冲突。专一关系虽然能保证服务质量标准,但弱化了供应商通过集合多个客户业务而降低单位成本的传统的作用。虽然许多工商企业愿意付出较高的成本以取得专一性的服务,以保持较高控制程度与服务水平。然而,在英国,越来越多的公司放松了对专一合同的要求而给服务供应商以更大的自由去争取回程货与捎带货。与此同时,对分享用户的物流服务需求也大大增加了。
6.采取零库存原则
采用零库存系统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快速和可靠的运送。在没有缓冲存货的情况下,生产和配送作业对送货时间不准更敏感。英国有53%的大型公司在实施零库存时遇到承运人提供的服务标准问题,这迫使它们改变采购运输服务的方式。另外,为减少承运人的数量,增加以合同为基础的业务比例,它们与运输公司建立起紧密、长期和更互相依赖的关系。
7.开发电子数据交换
许多供应商与客户的关系,尤其是合同供应商提供的是综合物流服务,已通过建立EDI联系而得以加强。对美国公路承运人与货主关系的分析表明,具有EDI连接的比例已从1994年的29.3%上升为1996年的37.4%,电子交易从18.2%上升到了31.5%。通过使物料通过供应商系统时更可见与透明(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可见),EDI使客户对合同作业增加了信心。合同商与客户计算机的整合,也加强了它们之间的作业联系,并使双方在短期难以立即中断关系。然而,在双方对EDI成本分摊问题上,尤其是在多用户分享服务的情况下,是有争论的。
8.物流设备越来越专业化
在运输与物料搬运领域中,技术的发展使个别公司对物流特制设备需求成为可能。这类客户特制设备大大增加了在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性合同”,这已是物流行业的老经验了。
9.相互依赖的程度的改变
在客户与供应商相互依赖时,紧密与合作性关系更有发展的可能。传统上发货人认为它们对承运人的依赖性不大。这反映了发货人对公路运输市场的观点,即公路运输是买方市场,运输业务可以在短期内以很低的成本在不同承运人间转移。
物流服务外部化,并集中于很少数量的合同商的情况,增加了客户的依赖性,使它更难以断绝与合同商之间的关系,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
三、物流提供商与使用者关系的演变
尽管物流服务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许多长期的合同与客户关系的稳定性仍然具有疑问。许多公司相信,现在的合同物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充足的,但合同供应商仍应在其他方面做出进一步的改进。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合同条款更加详细
许多早期物流服务合同起初的条款并不详细,这导致了许多误解与不满意。以后,合同商与客户都从经验中吸取教训,现在已不太容易犯早期的错误。对物流合同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也已有了相当详细的清单。近期甚至有报告指出,有些公司对合同定得过于详细,以致过于法律化,而且过分依赖标准范本与条款。
2.合同方与客户所有层次间沟通的改进
缺乏沟通是和使用者之间建立紧密关系的主要障碍。物流供应商常常抱怨得不到有关中短期的客户业务模式改变或长期战略发展的信息,而客户经常抱怨得不到有关系统出了问题时的及时信息。
以密集的信息为基础,可以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建立健康与长期的关系。为了保证对关系认识的一致性,应使信息在两个组织的管理层之间流动,并必须使之与每个公司的垂直沟通相结合。
3.联合创新
对物流服务使用者的调查显示,他们对服务标准与作业效率基本满意,但是对创新与主动建议等方面则认为尚有不足之处。而物流合同商则认为作为物流供给方必须具有创新的自由,许多公司都抱怨得不到创新的自由,因为合同已严格规定了有关条款。而健康的长期关系需要双方的新思想与新观点及共同的创新意愿。
应该认识到,战略层次的对话与共享预测,可以使合同商更为主动。如果合同商既具备物流业发展趋势的知识,又了解客户的物流运作,就处于一个可提供对当前业务专业性建议的最佳位置。
4.评估体系的改进
采用如运送时间、缺货水平、计划执行情况等标准表现指标对短期合同物流进行的审计,并不足以提供对长期合同项目的评估。对长期合同项目的评估,应该采用短期/操作性评估与长期/战略角度的结合。同时,既要考虑硬的可以统计测量的参数,也要考虑统计上较难测量的“满意”参数。定量与定性方法的结合提供了评估托运人和承运人合作关系的框架。
5.采用公开式会计
虽然费用收取水平并不是第三方物流服务中的主要争议来源,但是,定价系统的选择会较大地影响合同双方关系的质量与稳定性,尤其是对专一型的服务。物流服务的单一性外包的缺点是无法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比较。因此,它们需要经常确认所付出的价格是否得到了应有的服务。越来越多的合同物流供应商通过提供详细的成本,把管理费用单独列出与客户协商,并采用公开式会计与成本加管理费定价方式的增加,以打消客户的疑问。因为公开式会计可以把服务于单个客户的成本区别开来,所以仅在专一的物流服务项目中使用,不过,就是在专一服务的情况下,合同双方的冲突也是难以避免的。
四、发达国家外包第三方物流的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借鉴
回顾发达国家物流外包第三方的发展过程,无论是从物流服务的需求方,还是从物流服务的供给方来看,可以认为对企业物流服务外部化的基本压力已经形成。从成本的节约、服务的改进与增加灵活性等方面考虑,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决定或接受物流外部化的概念。从物流服务的供给方看,运输、仓储、货运代理等企业,因为行业竞争的加剧,利润率降低,也纷纷改造或准备改造成综合物流供应商。目前面临的问题是许多物流服务公司(或准备成为物流服务的公司),在概念上、服务水平上及物流专业技术与能力方面,与物流的需求方还有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二十年来在物流外部化过程、物流服务采购方式,及物流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关系等方面,对我国物流服务业的发展,都有参考的价值。
在物流外部化方面,有实力的公司可以采用系统接管的方式,或采用合资方式。除此以外,虽然对管理型物流公司的需求也很大,但对物流公司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国内许多物流公司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采购物流服务的方式方面,可以尽量采用长期合同的方式,以利于减少交易成本并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
采用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建立公共交易平台,有利于物流能力的充分利用,帮助承运人寻找运输的回程货。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经营虚拟市场的业务结构可以很快成为物流服务业的主角。
在采购物流服务的方式方面,其他可以借鉴的地方包括:物流服务公司具备为企业设计物流系统的能力、重视发展长期伙伴关系、开发与客户的数据交换系统等。
在改进与物流服务的使用者关系方面,应注意与客户多层次的沟通。在创新与主动提出建议方面需要加强。对物流服务的评估体系改进、采用公开式会计等方面,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都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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