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与变迁
一、建国前的仓储业和报关运输业
1.仓储业
20世纪30年代,上海有些商人出资建造仓库,有的租赁房屋改作仓库,招揽客户进行储存保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从而出现了经营仓储业务的社会性、营业性仓库。到建国前,全市共有私营仓库79家,仓库面积6.5万平方米。
1905年以后,我国银钱业逐渐发展,为解决贷款抵押物的保管问题,银行、钱庄纷纷自建仓库,由于收取仓租可以获利,金融仓库除储存抵押品外,主要是承揽社会储存业务,到建国前共有仓库56家,仓库面积19.9万平方米,这些仓库都是面向社会的,以仓租为主要收入的营业性仓库。
2.报关运输业
1854年上海海关被英、美、法等国商人窃据,当时货物都要向海关交纳关税,报关时所填单据都以外文记载,一般商人不识外文,于是报关行应运而生。
1908年与1909年沪宁、沪杭铁路相继通车,专门以从事协助铁路加强沿线各地货物运输为主要业务的转运商业也逐渐发展起来。
这两个行业都代办货运,收取手续费,本身是无资产型的,主要是把客货衔接车船,直送车站码头,实行一次收费,全程负责,以周到的服务招揽客户。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建立
1.仓储公司的建立
1952年8月贸易部(后改为商业部)召开华东、华北、中南三大区仓储会议,会议颁发了枟关于国营贸易仓库实行经济核算制的决定枠,作出了集中管理仓库的决策。决定指出,几年来,国营贸易的仓库一直是不足的,追究目前各地仓库不够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有些地区确实是仓库缺乏,仓容量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各地存在着仓库分配和使用的不合理现象,其中尤以季节性的忙闲不均现象最为严重,如有的单位在其经营淡季有仓位闲着不用,而别的单位则严重不足,货物露天置放。在仓库建设上,有些单位向上级要求时是根据最高的储存量编制基建计划,以致造成不应有的浪费。
为调剂仓库使用的淡旺余缺,统一仓库投资,贸易部作出了集中管理仓库的决定:在仓库的分配上,除对专用仓库(如石油、煤炭、木材、食盐、冷藏)和经常加工的仓库根据各经营单位经营商品的具体情况,分配给一定数量的仓库作为各公司附属仓库外,对其余的仓库全部进行集中管理。对以后建设新库,除专用仓库、加工仓库和公司附属仓库必要者,可继续向该单位投资建设外,一般都应向集中管理的仓库投资。
根据该决定,1952年10月华东贸易部决定成立华东军政委员会贸易部上海仓库公司,先行集中贸易系统的一部分仓库,实行统一管理,并于11月起正式经营业务。1953年2月商业部作出枟关于改革仓储工作的决定枠,当年全国成立仓储公司的城市达17个。
自1962年起,在三年时间里,物资部为解决仓库建设多头规划重复设置,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对除铁道、军工、邮电、纺织等特殊部门外的工交各部、委、局的中转仓库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成立了物资储运企业。
1978年外贸部门也成立了仓储公司。
这些仓库的服务对象是本系统的专业公司,其性质虽然还不是社会性的,但经营主体既不是供货方,又不是要货方,属第三方物流范畴。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为开拓资源,增加收入,这些原属系统所有、封闭性的仓库,陆续实行对社会开放。
当前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主要是从这些企业转化过来的。
2.运输站的建立
1954年10月,根据商业部专业机构划细的要求,中国百货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划分为百货、针棉织品和文化用品3个站,货运业务暂由百货站储运部办理。1955年10月,在百货站储运部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百货公司、文化用品公司上海运输站。
1955年11月商业部介绍了上海对集中运输进行了试办的经验,由于发挥了集中托运的优点,铁路整车发运比重提高为95.8%,待运时间缩短为2.3天,不但节省了人员编制,提高了搬运工具及仓库的使用效率,而且节约了很多费用。商业部指出,当前比较集中的生产城市和大的中转点,不同站司都有一套运输机构、人员,各自办理运输,这样既浪费人员,运输工具和仓库也不易调剂,零担运输增多,费用必然加大。因此,今后办理运输的方法必须改变。对此,商业部提出“机构分细、货运集中”的原则,在集中的生产城市及主要中转地点,建立托运公司,统一办理商业系统货物的发运、转送、接运工作,从而克服这些缺点。随后天津、北京等地也相继建立了运输站。
3.储运合一
仓储与运输是物流的主体,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1956年天津百货站、针织站、文化站联合运输办公室与天津市商业仓储公司合并,改名为天津市商业储运公司;1956年、1958年北京、上海也先后实行储运合一,成立储运公司。到1990年,全国商业系统共有储运公司100多个,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储运网。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三起三落
建国以来,在如何设置商业储运机构问题上,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赞成集中,有的主张分散,经历过多次变化。
1953年初,商业部提出了成立仓储公司,集中管理仓库的要求。1955年末,又提出建立集中托运机构,统一办理运输的实施方案,并在1956年作出了在全国建立储运网的决定。1960年在全国储运会议上又进一步推广了集中管仓库,统一办运输的经验,国务院也转发了商业部全面建立健全商业储运网的报告,各地商业储运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缺乏经验,发展过快,集中统得过死,在不少地区出现了合而又分的现象。
196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商品流通任务的迅速扩大,购销业务的顺利进行,各地又陆续恢复和建立了储运企业,形成集中办储运的第二次高潮。十年动乱期间,办理储运的专业机构被视作“多余的中间环节”,机构撤并,储运网被削弱。
1978年商业部在全国储运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统一办运输,集中仓库,成立专业储运企业,逐步建立和健全商业储运网”的要求,储运企业又有了新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购销部门包括批发企业和超市又纷纷自行建立各自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形成了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同时也出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资源闲置的现象。
四、对三起三落的思考
1.防止单纯依靠行政手段
增添物流设施,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一个仓库或一条专用线,投资额至少要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多年来,虽然商业系统兴建了不少仓库和专用线,添置了大量的机械设备,仍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关键在于如何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物流设施的使用效能。30多年来,商业物流机构在设置上出现了多次大的反复,在不少地区集中办理物流业务的储运公司多次被裁并。但是当分散后出现运输紧张、仓库不足时,当地商业领导部门又重新组织成立物流企业以解决矛盾。问题就在于分散办理物流业务,因无法调剂淡旺余缺,物流设施的利用率比较低,不利于发挥物流设施的使用效能。所以商业领导部门往往提倡“统一办运输,集中管仓库”,这是从宏观出发的战略性要求。
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物流企业是通过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这样做容易使集中办理物流业务的物流企业形成独家经营的局面,不利于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尽管集中办理物流业务在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提高物流设备使用效能等方面确有其优点,但是这只是有其可能性,问题在于集中办理的优越性,必须在业务实践中通过优质服务才能真正体现出来。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为现实性,如果物流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经营管理不善,服务质量不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方法,是难以巩固持久的。历史的经验就是如此。
但是,这不代表不需要必要的行政手段,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为加强对物流业的宏观管理,有时也是要采取行政手段来加以实现的。日本在建立流通基地时采取的就是政府行为。一是由通产省、运输省、农林水产省、建设省及经济企划厅等5省厅决定建设流通基地的城市,并由政府牵头确定市政规划,选择有利于今后交通设施配套的合适地块,作为建设流通基地的场所;二是制订优惠政策,包括提供低息或无息的长期贷款,并将基地内的地块分别以低价出售给各个不同的物流行业协会。然后,由行业协会完全运用市场机制,在会员中进行招商。与此同时,政府加快规划区内的交通设施建设,使规划区内的地价逐步升值,使物流企业得到好处。日本的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是有关国家建设的必须进行宏观管理的大事,政府如果合理规划,并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必将对扶植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2.一切服从客户需要的服务意识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第三方物流企业要取得客户的认可和信任,首先要有一切从客户需要出发的服务意识,这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否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过去物流企业在强调为商品流通服务的同时,并没有把自己的客户即购销业务单位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物流企业和购销业务单位,在机构上是同级的,在干部配置上也是同级的。因此,物流企业的人员往往对为商品流通服务和为购销单位服务的一致性缺乏应有的理解。同时,对于物流企业来说,由于集中办理储运的决策是行政决定的,它们感到有恃无恐,放松了在加强服务意识方面的努力;对于购销单位来说,对行政决策也感到无能为力,但一旦遇到外部环境的变化,就会立刻强烈地反映出反对集中办理储运的观点,使行政决策无法坚持下去。由此可见,全国范围内商业系统第三方物流企业三起三落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意识不能适应客户的需要。
3.方便购销业务
将物流业务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办理,购销业务单位管理层最担心的是物流机能的失控。购销业务单位自办物流业务,购销业务与物流业务的联系,是在一个企业内部进行的。购、销、运、存各个环节之间配合比较紧凑,指挥比较方便,即使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在一个单位里解决也比较方便。而由物流企业集中办理后,购销业务与物流业务分属两个单位管理,就存在一个额外的沟通问题,在配合上难免出现脱节现象,指挥也不如自办灵活自如,遇到矛盾就难以处理,甚至会影响购销业务的顺利进行。
物流企业在制订内部的管理制度时,往往从自身的需要出发,而对如何方便购销业务方面考虑不够,如对作业时间的规定比较机械,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突击进出仓时,往往以强调仓库保安、仓容或人力不足等原因加以拒绝;又如遇有发生货损货差等事故时,推诿、拖延等情况时有发生,使购销业务单位十分为难。很明显,这两种情况的存在,也是形成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三起三落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此,也使我们吸取了一个很好的经验,那就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只有把一切从客户需要出发的服务意识落实到方便购销业务的具体措施上,才能取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五、我国传统运输、仓储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的现状
1.我国海运集团发展第三方物流概况
我国最大的海运集团分别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集团)。
中远集团对相关物流业务的调整与重组早在1995年就已不断地进行。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物流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中远集团于1995年开始对所属陆上货运公司进行了重大改组和调整。这次整合是对集团的中汽运总公司、外轮代理总公司以及各远洋运输公司下属货运公司的陆上货运资产进行重组,成立了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了使中远船、岸资源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配置、更加贴近市场,首先由中货公司组建国内7个口岸地区公司,从根本上解决了中远陆上货运资源布局不合理、利用不充分、重复投资、内部竞争、发展缓慢等弊病。1997年对中远船队按照专业化生产要求又进行了经营战略调整。同时,对海外一个地区的众多业务机构进行了归口管理,并成立了香港、新加坡、美国、欧洲、日本、澳洲、非洲、西亚、韩国九大区域公司,通过理顺新体制,形成了优势,改变了中远集团在计划经济下多年的企业组织结构,实现了中远集团跨国经营的总体构架及全球业务分布的新格局。
2002年1月8日中国远洋物流公司(COSCOLOGISITICS)在京宣告成立。组建中远物流是中远集团为迎接加入WTO的挑战,推进其“由全球承运人向全球物流经营转变”的重大举措,由此,国内规模最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诞生。
新成立的中远物流公司纳入了中远国际货运公司的物流资源和操作体系,同时外代系统整体进入中远物流单元。重组之后,中远物流作为公共物流服务商,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内外广大货主;中国外轮公司作为国际船舶公共代理人,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内外广大船东。从而功能更加齐全、手段也更多样、服务范围更广。
物流业是中海集团“十五”发展规划中战略发展重点和支柱性产业。经过几年发展,中海集团已经形成了以航运为核心,船代、货代、仓储堆场、集卡、驳船、空运、码头等业务并举的“大物流”发展框架。根据集团的统一部署,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在原中海物流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经过系统内的战略重组,已于2003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2.原物资与商业系统发展第三方物流的状况
原物资与商业系统在计划经济时期分别建立了为物资与商业系统服务的仓储与运输系统,包括部属的和地方性的为系统内部服务的储运公司,如中储公司、上海商业储运公司。这些传统的为某一部门服务的储运公司一般拥有仓储设施、运输工具及其他硬件,并且具有传统的运输与仓储经验。在物资系统中,部属企业以诚通集团为代表,各省(市)有自己的物资集团储运公司。原商业系统的储运公司一般也是各省(市)都有。传统的物资与商业系统的储运公司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原先指定的系统内部的业务已经不存在,必须转向市场,也就是市场转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另一方面,随着客户需求的发展,传统仓储与运输业务正向现代物流服务转型。因为体制、历史包袱等方面的原因,总体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转型缓慢,传统的物资与商业企业,面临着从管理者到市场经营者的巨大挑战,并且所属系统机构重叠,层次繁杂,行政人员数量众多,物流专业人员偏少;第二,实践较滞后:许多理念、认识并不落后,但推进措施不配套,说得多落实少;第三,机制不活:大而划之的事不少,真正触及深层次问题的事做得不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特别是激励力度不够;第四,监控乏力,原因是制度漏洞,信息不透明,班子运转不正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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