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纵向关系_中国煤电产业链纵向安排与经济规制研究1.2.4 纵向关系纵向关系也称纵向安排,是指在一个产业链中,处于上下游的两个企业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制度安排。具体到煤电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安排包括电力(煤炭)企业对煤炭(电力)企业的收购、兼并以及控股等形式。在这些可选的纵向安排中,纵向一体化仅仅是交易双方可能选择的一种安排。
1.2.4 纵向关系(纵向安排)
纵向关系(Vertical Relationship)也称纵向安排(Vertical Arrangements),是指在一个产业链中,处于上下游的两个企业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纵向安排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纵向一体化(包括兼并)或纵向分拆;二是纵向约束,包括独占交易、独占区域、转售价格控制、纵向价格歧视、共同代理、拒绝供应、特许经营、全线强销、数量折扣、搭售等等契约型安排(Vickers and Waterson,1991)。
具体到煤电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安排包括电力(煤炭)企业对煤炭(电力)企业的收购、兼并以及控股等形式。Vickers和Waterson所给出的纵向约束手段均不适用于煤电之间的交易,因此,本书的纵向约束主要是通过各种期限的契约来实现[6]。在这些概念下,本书的煤电产业链的纵向安排构成了一个连续谱:现货市场契约是一个极端,纵向一体化则是另一个极端(企业生命周期长度的契约),其他混合型治理安排介于两者之间。这些混合形式包括各种类型的长期契约、合资企业、部分一体化、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ies)以及公共企业(Public Enterprises)(Joskow,2003)。在这些可选的纵向安排中,纵向一体化仅仅是交易双方可能选择的一种安排。除非存在显著的市场不完全,否则,“市场协调通常优于内部供应”(Williamson,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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