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业科技成果众多,但由于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公益性较强,在农业生产的高风险和农业科研私人投资的高度选择性下,农业科研体制、结构和组织管理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国家政策投入不稳定,使得农业科技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造成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不足。
4.1.1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特点
大多数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而且各地所适用的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与当地的自然资源等条件密切相关。因此,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供给具有以下特点。
4.1.1.1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具有正外部性
对于水、土、能源等自然资源来说,产权界定不清,在使用过程中易造成浪费。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具有公共品的特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具体表现在一种新技术或生产工艺产生后,可以被许多农户同时消费,且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接近零。因此,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创新的收益很难内部化,带来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
如图4-1所示,由于存在正外部性,边际社会成本Ls在边际私人成本Lp下方,按照社会效率的要求,将按照Ls和Q的交点确定最佳供给量为Q2,但此时供给方因为私人成本太高而没有生产积极性,会转而按照Lp和Q的交点确定最佳供给量为Q1,最终导致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的缺口Q2-Q1,难以达到最优水平。
在推广过程中,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面对多数农产品的自然再生产属性和大田生产,使得农业技术保密成本加大(宗义湘等,2007),“搭便车”的行为使得个供给主体的收益不能全部内化。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的不一致带来“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空缺。再者,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的过程中,技术服务业有公共品、准公共品和私人产品之分,应根据具体的服务内容,找到合适的服务主体,不同类别的技术采用不同的扩散方式,才能提高农业技术扩散效率。
图4-1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供给图
Fig4-1 Supply of the resource-saving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4.1.1.2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具有地域性
郭剑雄(2008)将速水佑次郎和弗农·拉坦的“诱导技术变迁模型”总结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生产的增长受其资源条件的制约,但这种制约可以通过技术变迁来突破。当某个国家或某个地区初始资源相对稀缺程度和供给弹性不同时,资源的相对价格差异将在要素市场上表现出来。这种差异会诱导出节约相对稀缺、价格相对高昂的资源的技术变迁,从而缓解资源约束对农业发展的限制。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改善资源利用现状,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出发,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技术,达到节约稀缺资源的效果。总的来说,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和资源禀赋是相适应的,如土地资源丰富而其他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技术创新路线为用土地资源代替其他资源。因为农业资源的区域特征非常明显,而农业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技术创新方向,所以,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需要因地制宜,不能笼统推广。在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推行节水灌溉,除非有完善的水权定价体系对水资源的使用进行约束,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
4.1.2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情况
目前我国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主要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等作为主要的供给主体,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的数量不足和供给的结构失衡。
4.1.2.1 部分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不可分割性导致有效供给不足
有效供给不足的表现是,制度安排带来的供给不能充分满足需求。如喷灌微灌技术需要几个农户联合使用,操作工序较为复杂。在小农经济体制下,这种不可分割性使得这些农业技术扩散不可能像集体经济体制一样高效迅速。虽然帮工和雇工在农村高强度集中作业的情况下较常见,但要使农户成为技术使用者的联合体,仍需一定的协调机制。当协调成本较高时,农户不合作意愿较强,他们更倾向于采用简单的农业再生产模式,而不选择对新技术进行投资,不利于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有效扩散。
4.1.2.2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配套工程投资、建设、使用的短期行为较严重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配套工程具有较大的外部性,一般由政府出资建设,虚化的集体产权使得产权不明晰,权利义务等分配不当,且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工程的投资建设和使用行为,造成短期行为严重局面。如灌溉工程建设很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在使用中对灌溉渠道、设备等不进行妥当管理等。虽然政府通过合同、拍卖和租赁等方式实现了管理权向地方政府或企业转让,但很多管理权的转让仅限于使用权的短期转让,因此,短期行为不可避免。
4.1.2.3 村集体和地方政府因缺乏财力不能成为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的主力军
作为基层组织,村集体和地方政府能够充分了解技术需求的特点和类型,由其来作为技术供给的主力,是非常可行的和由效率的。但是,由于国家财税改革,村集体没有财政独立权,需由乡镇一级政府进行统一的财政核算和安排,且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地方财源丰富,大部分乡镇一级政府财力明显不足。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村集体缺乏有效的激励去供给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而是单纯的执行上级下达的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任务。在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当存在对资源价值和产权的认识不清时,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供给可能仅限于概念和形式上。
4.1.2.4 政府技术创新的目标导致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不足
过去在长期的人日膨胀和粮食短缺的压力下,农业技术创新的核心是以“数量”为硬指标,对于“数量”型技术创新目标的追逐,使我国农业技术的市场供给多以挖掘农产品“数量”的技术下,并且这些技术在创新过程较多地考虑的是“数量”方面的要求,而很少顾及资源与环境方面的承受能力。因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几十年中,我们的技术供给主要集中在以高产特征为主的“数量”型技术方面,而对于兼顾数量、品质和与环境相容的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供给是不足的,可供农户进行选择应用的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是少之又少的。一些技术由于在高产性能方面或是在可操作性方面达不到农户的要求而遭到弃用。还有一些技术受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等技术之外的客观因素的约束,农户也不得不“忍痛割爱”。例如,节水技术在节约水资源、防止土地次生盐渍化、增产性能方面效果显著,农户很愿意采用,但这种技术整体性强,需要区域共同使用。因其具有一定的“公益设施”的特点,受到地块细小规模的限制,小规模的单个农户无法使用,即使能用也因成本过高,或效益外溢还不得不放弃。另外,面对细小的土地经营规模上的十分有限的资源节约和技术进步收益,农户是缺乏积极性和热情的。
4.1.1.5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供给的资金来源不足
一般来说,农业技术供给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来源(见表4-1)。其中,企业资金较少,政府拨款对农业科研创新和扩散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正因为如此,农业技术成果由以前的以种植业为主,扩大到与农村经济发展高度结合的养殖业、加工业、流通业等领域。由注重高产向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等并重,并兼顾产前、产中和产后的链接。在这三种经费来源中,各类企业对农业技术供给的支撑没有合理的途径,使得这些支持方式仅停留在概念上,对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供给帮助不大,使得经费来源渠道窄。
表4-1 2009年农业科研机构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来源
Table 4-1 Funding sources of science ang technology activities in agricultural rensearch instituate in 2008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0)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成果的质量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有些社会效益无法体现在经济利益上,而且一些大型的工程,时间跨度较长,对其价值的变现能力估值存在一定难度。此外,科研活动的资助和成果处于分离状态,成果不能和资助形成有效的关联,科研和推广的收益成本也是分离的,容易出现各自为阵的局面。因此,在对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评价中,无法形成技术供给的有效激励,带来制度安排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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