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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采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决策因素分析

时间:2023-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6 社区采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决策因素分析6.6.1 社区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决策过程分析6.6.1.1 问题识别虽然豫北、豫东相对于豫南、豫西来说缺水较严重,但从人们整体的主观意识上来看,对水资源的认识不足。

6.6 社区采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决策因素分析

6.6.1 社区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决策过程分析

6.6.1.1 问题识别

虽然豫北、豫东相对于豫南、豫西来说缺水较严重,但从人们整体的主观意识上来看,对水资源的认识不足。尽管河南省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451.39万hm2,覆盖全省66%的耕地,自流灌区、井灌区、提灌站灌区等灌溉工程较多,然而,调查区域内灌溉工程呈现较为落后的状况,这说明社区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河南省节水灌溉面积80.50万hm2,占有效灌溉面积的17.8%,其中喷、滴灌4.56万hm2,装机11136台(套),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40.50万hm2,管道总长3600万米,其他节水灌溉面积35.44万hm2。这样看来,河南节水灌溉技术存在较大发展空间,精深节水技术还没有得到广泛普及,绝大多数被调查农户都没有用到喷灌、微灌等新型节水技术。

节水灌溉技术表现为较大的集体行动,在调查中也发现,相邻农户采纳节水灌溉技术与否和采用的类型,以及采用的方式都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因素,因此,如果社区能够充分发挥协调和组织作用,对节水灌溉技术的促进作用将会较明显。

社区里需要有组织者,才能把节水灌溉工程落到实处,很好地组织节水灌溉技术得到实施。组织者发挥怎样的作用,取决于农民的参与程度,如果农民表现为被动参与,则组织者起着领导和决策作用;如果农民表现为主动参与,则组织者起着组织和协调作用。在农民权力越来越受保护的情况下,农民主动参与是社会潮流和趋势。农民主动参与强调公平公正、尊重差异、平等协商,在组织者的协助下,通过社区成员积极、主动、广泛的参与,实现社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在社区进行决策之前,会经过一番利益较量,即不同主体通过计算自己的期望利益来决定自己要不要参与。一般来说,社区组织者的素质对一项工程技术的实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组织者能够很好地把握社区发展方向,及时认识到社区发展所面临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善于把握时间和机遇,则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将在社区内日渐流行。若社区组织者的眼光不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毕竟很多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投资回报期较长),此时,就需要农户的参与为社区对问题的识别提供有利的条件。然而,一项农业技术是否适用,最终要应用到农民的生产实践中才能看到效果。所以,在问题识别阶段,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农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先解决现实生产问题。

6.6.1.2 征集优选方案

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应集思广益,广泛考虑各方意见,通过组织与个人的沟通与互动,公开、透明地找到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可行的方案作为备选方案,并运用专家评分法对备选方案作出先后重要性排序,以便为方案的定位和实施提供指导。在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乡土知识与现代知识形成了有机连接,通过知识和信息的互相渗透,思想不断创新,从而变得更加有价值,为技术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趋势下,社区内部的联系,以及社区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因而,技术在社区间的传播对社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也起着较大的推动作用。来自社区外部的技术创新,可能会引起社区内部的排斥和抵制,尤其是社区内部还没有发现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好处时。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和鉴别,外部的技术创新会引起社区内其他要素变化,如经济、生态、社会秩序等,从而社区会做出接受还是采纳技术的反应。

由于社区内部和社区之间存在较多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灌区供水组织、农民用水户组织,以及众多的农户等。怎样使得成本收益最优、社会福利最大,即是社区征集优选方案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般来说,社区组织拥有集体水权,国家赋予其取水权和水经营管理权,通过交易,可以出让农业水资源使用权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农户只有一定配额内的使用收益权,由于水资源交易市场不完善,农户的水资源转让权无法实现。这样,社区和农户在水资源市场上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因此,在社区组织征集优选方案的过程中,如果不以农户利益为出发点,方案的选择和实施将存在较大的阻力。

6.6.1.3 组织试验

在确定优选方案后,进入试验和实施阶段,此时,最需要关注的是实用效果,这是农民利益根本所在。新技术的试验会在专业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人员重研究,这与农民重实效的目标有所偏离,这需要社区组织进行协调,在保证农民实效性的前提下,为科研工作奠定经验基础。

在社区组织节水灌溉技术试验时,不可避免地要调动群众的力量,尤其是大、中型灌区建设。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对公共建设的劳力和物力投入有限,加之农户兼业化程度逐渐增强。农民采用和参与农业技术,更多的关注自身所产生的直接收益。社区如何调动农民的力量为社区水利建设作贡献,就必须对社区内灌溉进行合理规划,使更多的农户能够享受节水灌溉技术所带来的好处。

对于试验中所涉及到的成本投入和收益状况,只有农民自己最清楚。采纳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劳动力、时间、资金等资源配置,农民会通过实际操作、与邻里进行比较分析、与不采纳技术时的行为进行比较分析,节水灌溉技术的优劣势一目了然,并能在灌溉时间、灌溉费用、管理便利度等方面提出直观指标,这些经验来自实践,将为农业技术改进提供良好的指导。虽然农户的实践经验很重要,但对于技术应用理论上和实际上的监测和评估,仍需要专业研究人员做出判定和预测,更好地为新技术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6.6.1.4 向农户扩散

总的来说,当前三个阶段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时,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向农户扩散是比较容易的。当农民只是被动地参与到新技术的扩散过程时,则向农户的扩散存在一定困难。不过,一般来说,社区内部的技术扩散,相对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技术扩散来说,较容易。因为社区内的乡土知识使得农户之间的相互模仿和竞争行为较多,一旦新技术的优势得到良好的显示,农户采纳新技术的积极性就会高涨。

社区在将节水灌溉技术向农户扩散时,不仅在节水灌溉建设初期给予相应的组织和协调,在节水灌溉技术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方法等都要给予相应指导。节水灌溉技术本身就是一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在技术扩散过程中,也应该注重技术自身的可持续性。在调查中发现,政府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存在严重的不足,村级组织者和一些农业“能人”间接成为了农民技术指导和服务的提供者。社区由于地域上的便利性,和乡情上的融合性,将有利于节水灌溉技术指导和服务。

同时,社区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功能,为节水灌溉技术得到更好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如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户认为节水灌溉技术的一次性投入较大,而且国家补贴存在许多空白,虽然农村小额贷款受到国家鼓励和支持,但由于担保抵押物的缺乏,许多被调查农户并没有获得过贷款支持。此时,社区能够作为信用担保组织,为农户进行融资提供良好的金融条件。

6.6.2 社区采用节水灌溉技术的影响因素分析

6.6.2.1 社区资源状况

河南省水资源总体缺乏,河川径流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总计居全国第19位,人均、地均水资源量居全国第22位。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城镇人口增长,工业污水的排放,农业化肥及农药的广泛使用,水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从农户层面来看,农户采用节水灌溉技术的利益出发点在于节本增收,水资源短缺程度对农户节水灌溉技术采纳行为的影响不显著(通过比较缺水区域和不缺水区域的问卷结果得出)。然而,就社区层面来说,出发点在于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避免对水资源的过度开采,节水灌溉技术的选择容易受到水资源短缺程度的影响。

社区自然资源状况还影响着节水灌溉方式的选择。管道输水灌溉利用管道代替渠道进行输水,避免了输水过程中水的蒸发和渗漏损失,节省了渠道占地,可节水30%,增产20%,省地5%,广泛适用于井灌区。喷灌受地形条件限制小,在砂土或地形坡度达到5%等地面灌溉有困难的地方都可以采用,能增产15%,节水40%,提高工效20-30倍,但容易受风力影响,带来蒸发损失,不适合风力较大的地区。微灌利用专用设备将水输送分配到田间,以微小的流量湿润作物根部附近土壤,由于投资较高,用于经济作物比较划算。改进沟畦灌溉通过平整土地,加大灌水流量,将长沟、大畦改为短沟、小畦进行灌溉,它对地面、坡度、长宽等要求较高。

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一定的情况下,根据不同节水灌溉方式的特性,合理配置劳动力、时间、资金等社会资源,为节水灌溉技术的选择提供较好的基础。

6.6.2.2 社区经济状况

在广大农村地区,小规模家庭经营形式决定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微灌技术的供给主要表现为合作制。即由村集体与农户联合或农户与农户联合出资建设,从而灌溉工程的使用和维护也需要集体和农户之间共同协调,才能够保证灌溉技术正常运行。

Williamson(2002)指出:地方定位性投资的专用性最强,灌溉水利设施显然是地方定位性投资,因此,资产专用性较强。在公有制经济下,大型水利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产权代表是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着资产控制权与剩余收益权安排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带来灌溉系统制度供给的缺失。

社区组织为水利资产控制权找到了适当的安排,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型契约关系,降低了交易成本,利于农户合作行为的形成。在互惠互利的条件下,社区成员通过互补性投资、共同出资等购置灌溉设施和修缮水利设施,并通过长期的重复博弈,容易形成约束力,从而稳定关系型交易。

尽管社区组织为节水灌溉的实施降低了成本,但是必要的投资还是需要社区经济的支撑,尤其是在国家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社区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为节水灌溉技术的扩散起到了促进或延缓作用。

社区经济状况,特别是村级组织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一级的财政分配,但在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推广过程中,这些财政分配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社区具有一定的财政自生能力和筹措社会资金的能力,通过接受捐赠、招商引资、权利转让等方式,使得其收益能够多元化,为节水灌溉技术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

6.6.2.3 政府支持状况

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微灌技术的一次性建设投入较大,对于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农户来说,负担较重,同时,节水灌溉技术的使用中排他成本也很高,因此,节水灌溉技术的公共物品特性决定了推广和扩散中政府支持的必要性。

虽然近些年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但由于存在“瓦格纳法则”和公共产品供给“二元结构”,导致国家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果不佳。“瓦格纳法则”指国家财政支出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种趋势与公共投资相关。我国长期实行“城市化公共政策倾向”(岳军,2009),各级政府将公共投资大量地、持续地配置于各大中小城市,导致农村居民公共产品供给相对于城市公共产品供给来说,相对不足,且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形成城市居民公共产品消费比例相对较高,农村居民公共产品消费比例相对较低的“二元结构”。

据《全国节水灌溉规划摘要》显示,节水灌溉的资金筹措,应根据工程性质和地区差别,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应有所不同,原则上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以中央投入为主体,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地方各级政府应作为节水灌溉建设的组织者,把节水灌溉建设资金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从而形成适度规模。土方工程及措施节水投入,根据农民意愿自筹解决。

总体来说,河南省对节水灌溉技术的投入取得了一定成效。河南省从1996年开始实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许昌、南阳、安阳、焦作4市先后被水利部确定为国家级节水示范市。通过示范项目的跟踪观测,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气候、水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用不同的节水灌溉工程模式。在大中型灌区,主要采取渠道防渗,减少输水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在地表水缺乏,但地下水相对丰富,且地下水埋藏较浅的豫东平原井灌区,采取开采与补给相结合的办法,推广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豫西、豫北纯井灌区和沙壤土质区,主要以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技术为主;在高效优质经济作物区,适度发展喷、微灌节水灌溉技术。

然而,与实际调查情况相比,政府支持力度远低于农户预期。以焦作市为例,除了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节水灌溉项目资金外,县政府负责购买塑料管道、配件所需资金,农户负担购买压力罐的资金(每个800元左右)。在中央、地方、个人共同负担的情况下,易带来农户的依赖性,无法从根本上唤醒农民的资源价值意识。因此,有必要建立节水灌溉技术投入的长效机制,在完善政府投入机制的情况下,应该以水资源价格意识引导农民进行自主投资,政府以补偿和奖励的形式进行支持,使农民直接感受到节水工程的政策性效益,同时,利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发展民营水利工程,使银行贷款、企业入股、群众自筹等方式相结合,促进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

从样本社区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情况来看,30%左右的社区输水方式仍为土渠,而大部分土渠是在20世纪60-70年代集体共同集资建设的,老化和毁损现象突出,且一些中型灌区已经名存实亡,大部分灌区渠系不配套,没有达到设计灌溉面积。30%左右的社区实行渠道防渗技术,60%的社区实行管道输水,且这些水水方式的工程建设和投入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投入为辅建立起来的。而在经济作物种植较多的地区,政府对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的投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6.2.4 区域水价状况

在市场经济时代,利用经济手段来调节市场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在城市用水和工业用水价格上涨的背景下,河南省农村灌溉用水大多数不收费,即使收费,也没有与用水量直接挂钩,而是按照灌溉时间和用电量收取,所以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不在少数,这与我国水资源缺乏的基本国情互相矛盾。对农田灌溉收取适当的水价,有利于激励农户节约用水,促进节水灌溉技术的扩散,从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目前水价收取方式不合理主要是因为用水量的计量需要完善的分水和水测量设施,实施成本较高,许多农村水利工程常常不具备这些条件。按照灌溉面积来收取水费,虽然能根据耕地、作物方面的信息计算,但由于用水户土地分散,实际灌溉面积的核定较困难。从调查情况来看,以18个调查区域为例,河南省农田灌溉按用电量付费的社区较多,每度0.5元左右,洛阳地区电费较高,每度1.5元;按灌溉面积付费的地区有信阳、驻马店和濮阳,在收费标准上也不尽相同,濮阳地区收费标准比信阳和驻马店高,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濮阳地区水资源比较短缺所造成的;按灌溉时间收费的地区有驻马店和鹤壁,每小时收取1-20元不等;按家庭农业人口付费的地区有信阳和濮阳,每人30-50元不等。

总的来说,水资源越短缺的样本社区水费越高,当水费高到一定程度时,会影响节水灌溉技术的采用率,如濮阳地区和焦作地区,这说明较高的水费给样本社区的农户采纳节水灌溉技术造成了压力。所以,在进行水价制定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各社区的具体经济情况和资源情况,充分考虑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使得水资源价格既能对节水灌溉形成一定的激励,也能对灌溉形式产生一定的约束。

6.6.3 社区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存在的问题

6.6.3.1 灌溉水分配制度不健全

灌溉是世界范围内水的最大消费方式,并且得到了政府用于水供给与管理的大部分投资,由于存在大量差异化的个体需求者、输水过程中因渗漏而存在大量损失、用水户之间的依赖性等复杂性,导致一种制度性需求产生,即代表许多水用户的利益、建立与实施规则并维护沟渠的组织,如农民用水者协会(Water User Association,WUA)。

农民用水户组织以其自身特性,在灌溉用水信息和交易实施,以及协调机制方面存在较大优势,使得其成为一种能有效配置水资源、节约交易费用、提高用水效率的制度安排。1995年国家水利部提出建设农民用水者协会,在湖北省漳河三干渠洪庙支渠成立首个农民用水者协会,之后在全国各个灌区广泛开展了以农民参与灌溉管理为核心的灌溉管理制度改革。

农民用水户组织虽然在灌溉水资源的配置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制度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是对沟渠从源头到末尾的渗漏损失量都等量分配;二是保护下游用户以避免在他们上游未经批准的抽水(Bromley,1982)。损失进行等量分配带来成本分摊,引起了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性;上下游用水户之间矛盾突出,“搭便车”行为也不易避免。

此外,还存在跨社区之间输水的矛盾,当输入的水的源头与目的地相比,来自一个不同的水文区域或流域,并且常常在不同的行政管辖范围内(阿兰·V·尼斯等,2009),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变化涉及社区之间的制度关系甚至冲突。

调查区域所在社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社区的节水灌溉技术缺少代表农民真正利益的组织者。虽然社区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向社会化服务发展,但由于社区在进行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更主要的是关注地方的社会治理。经济治理牵涉到很多方面的利益,当灌溉用水配置不合理时,节水灌溉技术的实施容易受到阻力,因而,社区将会停止对节水灌溉技术的扩散。

6.6.3.2 协商机制不完善

现有社区协商机制为“一事一议”制度,是国家削弱基层政府的力量后,试图了解农村对公共产品需求(如乡村道路、桥梁、植树造林、农田水利等)的一种途径。通过民主决策、财务公开、定向使用等原则,给予了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选择权和审定权。

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提出了林达尔均衡,通过将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公众通过直接投票方式的决策方式联系起来,为如何确定公共产品的合理负担份额和产量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农村社区节水灌溉的协商机制与此模型相一致。但农村社区投票机制在执行上往往存在投票机制不透明和投票成本较高的问题,给社区集体事物的协商带来一定难度。

在经济状况较好的社区,可以通过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增加社区集体收入,因此,社区通过调用集体经济资源来进行农村社区节水灌溉工程的供给,从而避免了由于个别村民反对而导致合作失败的情况。在经济资源贫乏的社区进行公共事物的协商时,首先要解决的是筹资问题,在“一事一议”制度下,通常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摊社区节水灌溉工程和技术的供给成本,这与众多社区居民不同的公共产品需求水平和结构相矛盾,在支付意愿不强的情况下,节水灌溉技术的供给很容易遭到反对。

在社区组织者与农户博弈决策的过程中,当博弈表现为单次的静态博弈时,面对整体素质偏低的农户,很容易使放弃合作成为农户的占优策略。因此,应该通过社区积极分子的带动作用和先进农业技术的示范作用,节约集体内部的交易成本,为达到合作结果提供便利条件。社区一直以来更多地发挥着基层居民自主合作、维持共同生活的作用,虽然社区内部居民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但社区内的收入差别往往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乌东峰,2005),社区内表现出共同道德倾向,为社区通过非正规的社会控制进行资源分配和协调行动提供了有利因素。

6.6.3.3 灌溉水交易不确定

在农户分散经营的方式下,往往难以把握变幻莫测的市场,在农业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的状况下,农户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等因素,作为市场投资和经营主体的农户,无法充分参与到市场上来。加之农业自身积累能力较弱,从而限制了农户对新技术的采纳。

水权制度和水价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灌溉用水的水权不明确、水价不合理,导致水市场的发展滞后。当农户无法从水市场上获得相关价格信息时,对使用灌溉水的成本收益无法明确时,将不能对节水灌溉技术产生强烈兴趣。

农田灌溉受天气、降雨量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当降雨、河水和堰塘等廉价水源存在的条件下,大水利工程的输水效率往往较低,而且大水利一次性放水成本较大,如果农民不愿意出钱而等待雨水时,容易造成灌溉水的交易数量和交易时间不确定。此外,若灌溉工程和设施带来了渠系过水能力问题时,随之带来的灌溉用水成本增加,如维护渠系费用、谈判成本、监督成本等。

在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民诚信合作意识还较低,在集体行动中往往表现为逆向选择,大水利虽然好,但由于农户使用小水利所受的外在不确定因素相对较少,农户更倾向于选择小水利。因此,许多社区通过自购发电机来抽取地下水,而不愿意去选择渠道和管道输水,这也是部分地区地下水过度开采的原因所在。有学者用“剩余水能否买卖”为标准来衡量灌溉水市场的发育情况,在所调查社区,灌溉水往往是无偿使用的,剩余水的买卖更是鲜有所见。显然,社区农户对于自然资源和环境价值的认识也是不足的,水市场意识和水价值意识还有待提高。只有作为市场主体的社区农户具备了这些意识,才能更好地促进灌溉水交易市场的发展。

6.6.4 社区采用节水灌溉技术的对策建议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建立节水灌溉技术扩散专项基金,同时引进金融和保险服务,以便应对农户在市场不确定环境和资源环境意识淡薄下的逆向选择问题;通过构建清晰的水权制度和完善的水价体系,实行水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制度,从整体上提高用水主体的节水激励,使节水灌溉技术的供需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加快农户参与社区决策的协商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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